招标编号:****
致:******公司、******公司、
****公司、******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口畲族乡川边村川边、青坑自然村防洪沟、河道改造工****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三)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霍口畲族乡川边村川边、青坑自然村防洪沟、河道改造工程,工程控制价585631元,K值8%;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霍口畲族乡川边村川边、青坑自然村防洪沟、河道改造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3878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9 月 14 日至2022年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至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到****(**县**星城B区5号楼304)采用 记名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⑤****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罗****服务中心(**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三层(原**工商所) )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政府(http://tfzly.****.cn/)及罗****服务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
电话:189****3663
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潭城镇城南村城南新庄65-283
电话:0591-****2288
联系人:小江
****银行账号:
帐户名称:罗****服务中心
账 号:901********100****9956
开户行:******联社**信用社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079。)
交易中心名称:罗****服务中心 ;
地址:**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三层(原**工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