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 宿****管理处 | ||||||
工程名称 | ****中心一期(****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净化气体工程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 控制价 | ****9896.00元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 标准 | 合格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21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等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压力管道GC2 ) ;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投标报价 | 大写:伍仟壹佰壹拾捌万柒仟贰佰捌拾贰元贰角肆分,小写:****7282.24 元 | ||||||
项目经理 | 龙真锋 | 资格 等级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资格证 书编号 | 沪131********08481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省妇女儿童医疗综合体项目室内净化工程;项目金额:5558.6859万元。 |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医院**医院净化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金额:3499.6672万元。 项目名称:**医院改扩建项目洁净手术部净化工程;项目金额:4006.3660万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资质等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压力管道GC2 ) ;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投标报价 | 大写:伍仟壹佰伍拾陆万伍仟伍佰玖拾元玖角肆分,小写:****5590.94 元 | ||||||
项目经理 | 王晓骏 | 资格 等级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资格证 书编号 | 苏132********01879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保健院迁建工程—净化工程;项目金额:2780.1305万元。 |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保健院病房大楼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金额:3289.955533万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集团****公司 | 资质等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压力管道GC2 ) ;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投标报价 | 大写:伍仟壹佰伍拾柒万肆仟玖佰肆拾陆元肆角整,小写:****4946.40 元 | ||||||
项目经理 | 黄丽英 | 资格 等级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资格证 书编号 | 苏132********04205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医院****医院)建设一期净化工程门诊医技楼三楼手术部及ICU****中心****中心工程);项目金额:2923.2029万元。 |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大学****医院净化工程;项目金额:4527.884713万元。 | ||||||
公示时间 | 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6月27日17:00时 | ||||||
异议、投诉受理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石先生、黄先生、梁工、张工,联系电话:0556-****018、188****4666、0551-****189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919;在线方式,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