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托管型节能改造(EMC)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9月8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我单位于2022年9月14日收到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各质疑事项整理回复如下,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相同质疑事项不作重复回答。
质疑事项1:1.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承担城市道路照明养护或管养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或“先进单位”等类似荣誉证书的得2分。注:提供原件扫描件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示截图。2.2017年1月1日起至****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诚信企业”的得2分。注:****政府管理部门相关网站公示截图。这两个评分项有很强的指向性,不公平,建议删除。
答复:本项目关系到我县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且路灯管养服务期限长,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设置此评分项旨在对企业在过往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良好记录的肯定,让更优质的企业服务于本项目。本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未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供应商,不存在唯一性、排他性,且你方质疑函内容中无有效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故质疑不成立,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1.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承担城市道路照明养护或管养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或“先进单位”等类似荣誉证书的得2分。注:提供原件扫描件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示截图。2.2017年1月1日起至****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诚信企业”的得2分。注:****政府管理部门相关网站公示截图。在荣誉评分项里,有要求级诚信企业加分项,经查证,此证书为****领导小组颁发的荣誉证书,等同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该荣誉证书,无任何含金量,存在故意为某家企业量身定做!有控标嫌疑!此项目为改造加养护项目,养护周期较长,建议改为市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养护工程荣誉。
建议改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承担的城市道路照明(含市政)养护或管养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杯”(外地设区的市等同于“**杯”)等类似荣誉证书的一份得2 分,满分4分。注:提供原件扫描件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示截图。
答复:本项目关系到我县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且路灯管养服务期限长,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设置此评分项旨在对企业在过往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良好记录的肯定,让更优质的企业服务于本项目。本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未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供应商,不存在唯一性、排他性,且你方质疑函内容中无有效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故质疑不成立,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2年9月16日
一、项目名称:**县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托管型节能改造(EMC)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9月8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澄清修改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三、服务需求(一)合同能源管理需求”中:“灯具改造相关要求如下:
1)灯具色温采用3000K—3500K,显色指数≥70;采用贴片型封装,单颗灯珠实际使用功率不大于3W。
2)驱动电源:具有短路保护、过压保护、预留DC0-10V调光接口等功能,恒流恒压;功率因素不低于0.95,效率不低于0.88,电源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3)灯具具备防雷击保护功能,浪涌电压不低于6KV。
4)项目所用LED灯具,整灯光效不低于140Lm/W,防水等级不低于IP65。
5)LED灯具采用模组化设计,高效散热性能,内部安装元器件连接,要选用通用的接头,方便元器件维修及更换,LED灯具内部安装紧固件,均采用不锈纲螺丝。
6)灯具环境耐受性:-40℃—50℃能够正常工作。”
现修改为:灯具改造相关要求如下:
1)灯具色温采用3000K—3500K,显色指数≥70。
2)驱动电源:具有短路保护、过压保护、预留DC0-10V调光接口等功能,恒流恒压;功率因素不低于0.95,效率不低于0.88,电源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3)灯具具备防雷击保护功能,浪涌电压不低于6KV。
4)项目所用LED灯具,整灯光效不低于140Lm/W,防水等级不低于IP65。
5)LED灯具采用模组化设计,高效散热性能,内部安装元器件连接,要选用通用的接头,方便元器件维修及更换,LED灯具内部安装紧固件,均采用不锈纲螺丝。
6)灯具环境耐受性:-40℃—50℃能够正常工作。
澄清修改内容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
投标产品评分标准:
1、投标人****制造厂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4分。
2、投标人****制造厂家具有至少1项照明灯具相关技术专利,得4分。
3、投标人****制造厂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缺任一项不得分。
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级节能认证证书或提供节能产品检测报告的,得3分。
现更正为:投标产品评分标准:
1、投标人****制造厂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4分。
2、投标人****制造厂家具有至少1项照明灯具相关技术专利,得4分。
3、投标人****制造厂家具备以下任意一个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满分3分。
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级节能认证证书或提供节能产品检测报告的,得3分。
澄清修改内容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
人员配备评分标准:
基于项目实施需要,投标人组建服务该项目的团队人员: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或具有机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8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具有(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具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6分,最高6分。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技术人员具有继电保护作业证书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每增加1人得6分,最高6分。
注: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人员配备评分标准:
基于项目实施需要,投标人组建服务该项目的团队人员: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或具有机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8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具有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6分,最高6分。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具有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6分,最高6分。
注: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请各投标人以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进行投标,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