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种植大户中遴选2022年度秋季
肥料补贴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着力提升耕地地力,增加耕地有机质含量,减少化肥施用量,促进绿色农业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作物种植水平,保障我市粮食生产安全,扎实开展2022年省、部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经研究决定****基地企业、协会、农民经济**组织)中遴选2022年度秋季肥料补贴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项目名称
本次肥料补贴申报共涉及两个项目,具体为:
1、2022年****示范区建设项目;
2、2022年部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片建设项目。
二、物化补贴肥料品种与补贴方式
本次补贴两种肥料,分差额、全额两种补贴方式,具体为:
1、商品有机肥 形态:粉状;规格:40kg/袋;施用作物:小麦、蔬菜;全额补贴,实施主体无需支付肥料货款;
2、小麦缓混配方肥 形态:掺混肥颗粒;肥料配方:46%(27-6-12);差额补贴1000元/吨,实施主体需支付财政补助后不足部分资金;规格:40kg/袋;施用作物:小麦;
三、分配原则
各镇(区、街道)申报数量已根据各镇小麦、蔬菜种植面积分解,各镇严格按照表中分解任务落实实施主体个数(详见附件1)。
四、实施主体申报要求
1、商品有机肥申报实施主体小麦种植面积需100亩以上、蔬菜种植面积50****农场、**社等营业执照和流转合同),最高享受30吨补贴150亩,即施用200kg/亩,面积不足150亩,按照实际土地流转合同面积计算享受肥料数量;
2、小麦缓混配方肥申报实施主体小麦种植面积需100****农场、**社等营养业执照和流转合同),最高享受30吨补贴750亩,即施用40kg/亩,面积不足750亩,按照实际土地流转合同种植面积计算享受肥料数量;
3、优先推荐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性较高的、具备小麦种肥同播功能的施肥播种旋耕一体机的、位于镇(街道)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方的从事稻麦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
4、各****事业局填报项目实施主体推荐数量汇总表(附件1),同时附上实施主体的营业执照和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两种肥料不可同时享受。
五、申报流程
********政府网站公布项目补贴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全市种植大户自愿申报并填写申报表,由各****事业局审核申报资格条件并择优推荐报送至****备案,****专家组对初步名单评审后,****政府****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六、时间要求
请各镇于9月27日前将附件1-4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中,9月30日前将盖章的推荐表和基本情况调查表、营业执照以及土地流转合同纸质材料送至****四楼1413室,联系人:阚建鸾,联系电话:158****0618、****264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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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
附件:
1.2022****土肥站项目秋季肥料补贴各镇数量分解表;
2.**市2022年****示范区建设项目小麦缓混配方肥实施主体推荐表;
3.**市2022年部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片建设项目小麦缓混配方肥实施主体推荐表;
4.**市2022年部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片建设项目商品有机肥实施主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