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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
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天**运动公园)房屋征收的
公 告
〔2022〕第25号
****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天**运动公园)建设需要,********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天**运动公园)房屋征收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和《**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一标段建设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天**运动公园)。
二、房屋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房屋征收范围
****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红线范围内全部房屋和附属物(地址:****社区四组堰塘湾)。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
五、房屋征收协议签约及搬迁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搬迁腾空并交付被征收房屋。
六、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储备中心。
七、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社区盛锦苑一号楼二楼,电话:0818-****191。
八、监督举报电话
0818-****421(市纪委监委)。
九、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名单
张次君 彭庆川 向以阳 谭 林 邓 淇 蒲可荣
罗 晓 黄 江 黄 哲 牟华伟 寇安全 邱功英
王亚琼 谭 鑫 易聪娥 陈帮梅 刘 渊 刘 琦
十、其它事项
(一)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房屋征收决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天**运动公园)房屋征收的决定附件1-01.png附件1-02.png
2. ****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天**运动公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附件2.pdf
3. 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附件3.png
4. 天**运动公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房源(95套)附件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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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