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房产公开竞价发包公告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 房照 | 转让方式 | 面积(㎡)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租赁年限 |
1 | ****四处房产(详见附表) | 1 | 有 | 公告+竞价 | 房屋建筑面积886.91平方米 | 1.117 | 0.2 | 0.1 | 3年(租金一次性交齐) |
附表:
序号 | 产权持有人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面积(㎡) |
1 | ****人民政府 | ****敬老院 | 砖木 | 2015.11 | 561.66 |
2 | ****人民政府 | ****中心 | 砖木 | 1992.11 | 95.67 |
3 | ****人民政府 | ****中心 | 砖木 | 1997.10 | 59.83 |
4 | ****人民政府 | 发展乡道班 | 砖木 | 1995.10 | 169.75 |
合计: |
|
| 886.91 |
(一)基本情况
注: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网络的指定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的****银行卡转帐,否则保证金系统无法退回)。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租方:****人民政府
2.标的出租方式:竞价租赁
3.交易行为批准方:****财政局
4.资产评估情况:①经******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意见书,评估意见书编号:****;②估价作业日期:2022年07月23日至2022年8月3日;③评估值11,170.00元/每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2、申请人单独申请。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公告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受让人可于2022年9月22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2日15时00分,登陆“**公共**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网络注册报名(说明:在主体类型选择时,个人报名选择自然人,企业报名选择竞买人),保证金缴纳载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15时00分。
(三)有关报名流程请查看“**公共**交易网”的服务指南(http://1.58.****.11:8605/fwzn/2.html),《**省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省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省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四)标的限时竞价时间:
1、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10月13日 9时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
2、询问期时长30分钟。
3、延迟竞价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时30分开始,竞价限时时段300秒。
四、交易流程
(一)报价规则
1.本次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承租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竞价期间,承租人可多次报价。
5.本次交易设底价,底价在出价结束前严格保密。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最高价格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6.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果有加个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竞买人可在询问期时长内表示是否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二)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联系人:刘万东 联系电话:136****9199
(三)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2022年9月22日9时至2022年10月12日15时期间通过电话进行预约。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租期3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竞得人必须在公示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或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年租金。
(二)受让方(承租方)负责水费、电费,承租方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除保证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外,消防设施自行完善。
(三)受让方(承租方)不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要保证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完整,不得对房屋进行毁坏式改造。
(四)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退租。合同期满及任何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日起10日内按合同约定条件退还租赁房屋,否则权益方有权依法将承租方室内设备强行搬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政府安置、回购该租赁房屋以及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方需收回该租赁房屋时,出租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出租方向承租方退还未到期租金。
竞得人必须在报价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人民政府签署合同,并在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总价款。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公告文件。租赁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承租人对公告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应当竞价开始前终止公告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承租人,足以影响公告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公告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五)公告租赁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中学校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单位名称:****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万东 联系电话:136****9199
(二)单位名称:****
联系人:韩亮 联系电话:0452-****333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资产权益方审核制作,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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