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编号:**** 1.1**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物资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集团有限公司**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砂石、水泥、砌块等材料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2-144)实施公开采购。 1.2组织形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om)自行组织实施开、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 项目概况 **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位于**省**市**县**镇谭田村,**县**山公园入口处,****大道旁,总用地面积 22000㎡,总建筑面积为75712.0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56798.65㎡,地上建筑面积58969.63㎡,地下建筑面积16466.96㎡,容积率为2.58,建筑密度18.94%,绿地率31.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包括5栋高层住宅、2栋商铺及地下车库,住宅楼均为剪力墙结构,商业建筑均为框架结构。2栋商业均为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5栋住宅楼层数分别为17层、24层、25层,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车库为大型车库,耐火等级为地下一级。 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中景****公司;监理单位:**同济建设****公司;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项目于2021年10月8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9月8日。 2.2 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为砂、碎石、砌块,共划分为一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1砂石、页岩多孔砖、加气块(包件一、二、三)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有一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1.2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采购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经销商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能够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3.1.3财务能力:近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采购其投标文件中拟定生产商生产的产品。 3.1.5供货业绩:近三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已完工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200万元以上不少于一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经销商也可提供经授权的生产商业绩证明资料)。 3.1.6履约信用:近三年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一个工程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且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 200 万元;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两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谈判。****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2年9月27日16:00 时前(**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采购;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购文件于2022年9月22日线上发售,凡有意参加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2年9月27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WORD格式《投标申请表》及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工作日工作时间段),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请根据拟参与包件汇至: 开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联 行 号:105 423 200 004 帐 号:3605 0163 0350 0000 1201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并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缴纳标书费用后,应告知招标人,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 4.3采购单位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赋予潜在投标人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采购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om)发布。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2年10月12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务必于2022年10月12日8 时30分至9时30****集团****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市**区靛厂路甲121号),如变更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地点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若受疫情管控影响无需到场参加开标。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使用“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om)发布。 招 标 人:****集团有限公司**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省**市**县人民西路大智王韩设计楼5楼 联 系 人:王佳东 电 话:186****0794 电子邮箱:****@163.com 组织单位:****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70748K 地 址:**市**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杨磊、王佳东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186****07948. 公告附件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集团有限公司 **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