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以及**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引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国道331线**头至**段公路项目(**市域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331线**头至**段公路项目(**市域段)。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市、**、**。
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头口岸东侧,起点桩号K0+000,后沿现有G331向南加宽利用,****牧场十二队、八**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呼热图、楚鲁敖包、终点接绥满高速上设置的磋岗互通平**处,全长约142.512公里。同步改造沿线连接线5条共12.841公里。
5、建设期限:2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国道331线**头至**段公路项目(**市域段)范围内嘎查的牧民、法人、政府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最大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示说明
1、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建设项目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编制单位******公司。
2、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四、公示周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运输局
地址:**市**大街297号交通局办公楼
联系人:杨连柱 电话:153****0001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地址:**自治区**市新**成吉思****大学生创业园10号楼A座
联系人:孙建楠 电话:0471-****588 E-mail:****@qq.com
(3)建设单位:****运输局
地址:**市**大街297号交通局办公楼
联系人:杨连柱 电话:15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