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由****对外****工业园一号路、李店工业园二号路、发展一路(碧霞路-楚跃路段)和粮机南路东延(东延至316国道)项目EPC总承包建设项目,****工业园一号路、李店工业园二号路、发展一路(碧霞路-楚跃路段)和粮机南路东延(东延至316国道)项目EPC总承包建设项目劳务工程-二标段进行分包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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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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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6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工业园一号路、李店工业园二号路、发展一路(碧霞路-楚跃路段)和粮机南路东延(东延至316国道)项目EPC总承包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市一区五园内 工程规模:1、李店工业园1号**延工程,****工业园号路,北至规划横4#路:2、李店工业园2号路工程,路段东起新 316 国道,西至发展二路;3、发展一路(碧霞路-楚跃路)工程,**市**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基础实施建设项目未完成部分;4、粮机南路东延至 316 国道工程。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及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的要求组织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工期要求: 暂定工期:220天,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总工期以招标人要求的工期为准,具体详见确认网络计划安排总工期以招标人要求的工期为准。 具体开工日期按照监理人或招标人工作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
3 | 招标范围:****工业园一号路、李店工业园二号路、发展一路(碧霞路-楚跃路段)和粮机南路东延(东延至316国道)项目EPC总承包建设项目劳务工程-二标段:****工业园一号路、李店工业园二号路、粮机南路东延(东延至316国道)项目的劳务工程的施工内容。(具体范围以承包人项目部现场划分为准)。 施工内容:包括但****工业园一号路、李店工业园二号路、粮机南路东延(东延至316国道)项目的道路工程(路基防护、路基支挡、老路拆除及恢复、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给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等施工内容。(具体范围以承包人项目部现场划分为准)。 本工程资质要求: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2个标段招标施工,本次招标二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
4 | 承包方式:劳务分包,并对承包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①项目完成形象进度的 30%后进行第一次计量,支付至已完成金额的 70%;②项目完成形象进度的 50%后进行第二次计量,支付至已完成金额的 80%:③项目完成后支付至已完成金额的 80%;④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对外结算完成的前提下,完成分包结算后,按分包结算总金额支付98.5%;⑤剩余未支付金额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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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6.2 6.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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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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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30天。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 1、网络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https://ec.****.cn),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供****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行网上投标。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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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20000元 ****公司计划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公司;****银行**沁园支行;350********052506234,联系人:彭锦波,联系电话:152****1576。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500元人民币 |
9 | 履约保证金:分包合同价款的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分包合同价款的2%。 |
10 |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91-****7028 |
注:1.2、踏勘现场
1.2.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转账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说明,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及转款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