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公资矿拍告〔202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委托,****将组织实施**县百窑沟建筑石料用灰岩、**岩矿采矿权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 **县百窑沟建筑石料用灰岩、**岩矿采矿权 | ||
所在位置 | **县思经镇 | 面积 | 0.4703平方公里 |
开采矿种 | 建筑石料用灰岩、**岩 | 查明**量 | 4978.4万立方米(其中石灰岩矿4860.4万立方米、**岩矿118万立方米) |
开采标高 | +1634米~+1330米 | 拟出让年限 | 20年,采矿权到期后根据剩余**储量按照届时的法律法规办理延续手续。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 竞得人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评审备案,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省在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制定矿山年度生态修复计划,履行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义务。 | **开发利用情况 | 新设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开采规模:不低于600万吨/年(以实际颁证为准)。 |
范围拐点坐标表(2000大地坐标系) | 序号 | X | Y |
1 | ****994.00 | ****1276.00 | |
2 | ****274.00 | ****1436.00 | |
3 | ****968.00 | ****1840.00 | |
4 | ****724.00 | ****2270.00 | |
5 | ****376.00 | ****2068.00 | |
6 | ****404.00 | ****1860.00 | |
7 | ****540.00 | ****1592.00 | |
8 | ****697.00 | ****1336.00 | |
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 竞得人须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标准》《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市市(县)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合理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分步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并按程序申请评估验收。 | 签订出让合同及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 (一)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前期出让成本缴纳票据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采矿权所在地的县级税务部门领取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通知书。 (二)采矿权出让收益分两期缴纳,首期缴纳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50%。竞得人须在缴款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要求将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一次性就地缴库;剩余部分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缴清。未按期缴纳的,由征收部门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加收的滞纳金应当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竞得人逾期超过30日仍不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已经缴纳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
办理采矿权登记 | 竞买人须充分了解采矿权审批相关规定,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备齐资料依法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逾期未申请办理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该采矿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交易服务费、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合同于逾期之日予以解除,竞得人无权要求获得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人有权对本采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 ||
出让起始价 | 24500万元 | 担保函要求 | ****银行出具的担保函原件。担保函格式不限(投标保函视同为竞买保函,予以认可);金额:不低于24500万元;有效期限:生效日应在竞买申请起止时间内,有效期自拍卖活动当日起算不低于90日;受益人:****;担保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未能按出让公告或出让文件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
增价幅度 | 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正整数倍 | 出让人 | **** |
二、其他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未能按出让公告或出让文件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需承担成交价总金额20%的违约经济责任(上限不超过出让起始价)。
(二)本次出让的标的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
(三)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地质勘查程度为详查,如办理其他准入手续需要提高地质勘查程度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采矿权到期后根据剩余**量按照届时的法律法规办理延续手续。采矿权到期未批准延续的,需在3个月内进行清场,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进行复垦复绿,政府对其遗留的资产、设施、设备、剩余**等不予以补偿。对限期内未处置资产等视为矿山企业自愿放弃,****人民政府有权自行处置,颁证机关依法依规注销矿权。
(五)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含相关税费(采矿权占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及附着物补偿、道路建设等费用)。
(六)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真实了解存在的采矿风险情况,出让人提供的**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后,表明竞买人对本次拍卖的采矿权涉及到的相关产业政策已充分了解,即视为竞买人对该采矿权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已查阅并认可,对拍卖文件设立的所有条款完全响应,竞得人竞得后须自行承担各项风险。
(七)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林业、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出让采矿权**范围及爆破安全距离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果、竹、木、坟墓、输电杆线等)等生产生活设施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依据有****人民政府的协调下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存在以上问题无法协调处理而影响矿山开采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矿山开采前、矿山建设中涉及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生态环境保护、林地使用、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及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许可手续。
(十)矿山开采时工程布置必须符合矿山开采有关规范,杜绝形**全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雨季做好防洪排水工作;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做好“三防”措施。
(十一)采矿权前****政府开展的地勘工作费用等)共201.02万元,不包括在采矿权出让收益内,应由竞得人单独承担,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给****规划局财政专户。
(十二)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三)竞买人若有异议或疑问的应在竞****人民政府(联系方式:139****3470 徐先生)和****(联系方式:0835-****735 廖女士)书面提出。
三、采矿权出让方式: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竞拍,价高者得。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确认达3家及以上方可进行拍卖出让,少于3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拍卖。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同一法定****公司****公司,****公司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采矿权)。
(二)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所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未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未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中;未处于欠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状态的。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三)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申请参加竞买需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均为验原件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若有)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银行开具的担保函(原件);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原件)等,详见《**县百窑沟建筑石料用灰岩、**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文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县百窑沟建筑石料用灰岩、**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文件》。
七、索取拍卖文件及竞买申请起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索取拍卖文件及竞买申请地点:****(**市雨**雅州大道456号B区二楼2-5室交易组织科);竞买申请人也可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网址:http://www.****.cn)首页点击“注册及登录入口—土地矿权入口”,选择“竞买人”,查看竞买公告附件,浏览或下载本次拍卖文件。
八、拍卖活动时间:2022年11月1日13:30;活动地点:****(**市雨**雅州大道456号B区二楼开标厅)。
九、公告发布:**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http://xkzph.****.cn/Login_html.htm);****(http://zrzyhghj.****.cn);**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B区二楼大厅。
联系方式:****政府 **县**镇建设路268号 139****3470 徐先生
**** **市雨**南坝东街2号 0835-****735 廖女士
****规划局 **县**镇灵和路9号 173****6676 张先生
**** **市雨**雅州大道456号 0835-****506朱先生
****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