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镇大屯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镇
2.2 项目规模:南起大屯村以南约700m处,****中心小学附近,治理河道段全长1070m。工程措施为:河道全段清淤疏浚,大树龙滩清淤,部分位置设置水生景观植物,并**沿河两岸生态景观。新增水生植物面积282m2,**亲水平台及梯步1处,**两岸青石护栏1284m(左岸629m,右岸655m),替换交通桥护栏1处(共10m),拆除人行桥1座,改造交通桥一座,改造拦水堰6座。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责任缺陷期内的修复工作和服务。
2.5 标段划分: **区**镇大屯河水生态治理工程
2.6标段投资:182.42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0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办事处:**市**区贵发小区18号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0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3)资质证书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办事处:**市**区贵发小区18号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及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顾正惠联系方式:186****9893
(1)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0元(2)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16:00 时(**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单、现金缴纳。a.采用银行基本户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直接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帐户。(须备****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开户行:****公司**三合支行账号: 134********000557b.采用保险保函形式的,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保函原件应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密封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对其进行真伪验证,响应人提供查询方式,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C.采用现金形式缴纳的,****公司,并领取票据。
**** | 招标代理机构:**** |
**省**市**区**街道塔山路18号 | 地址:**办事处:**市**区贵发小区18号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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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志 | 联系人:顾正惠 |
138****4509 | 电话:186****9893 |
138****4509 | 手机号码:186****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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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公司三合支行 |
银行账号: | 134********000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