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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关于要求批复**海峡****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海峡****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海峡****基地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水南、浦头、三奎片区。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用地面积25457.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59.3平方米;由海峡两岸朱子文化交流区、文化创研区及三龟廊桥等三部分组成。
1、海峡两岸朱子文化交流区位于**县水南片区,用地面积24608.8平方米,建筑面积4439.3平方米,****基地休闲区、轴线转折区、文化尊礼区、后山庭院区、书院式活动区、游客服务区及其他的附属工程(边坡挡墙、给排水、电力、消防、绿化等)。
2、海峡两岸朱子文化创研区位于**县水南片区,****书院内提升改造1000平方米的研学部。
3、三龟廊桥1座及配套设施,位于三奎片区,西起三奎大道、**迎宾路,用地面积848.63平方米、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桥梁全长240.54米、桥面宽10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2375.5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10月-2025年9月。
八、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十一、原尤发改基〔2018〕8号、尤发改基〔2018〕26号、 尤发改基〔2019〕2号等文件作废。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审批,不得进行施工招标。
****改革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