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城河节点亮化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349号)
二、项目名称: **市环城河节点亮化提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国际大厦C座1501室
中标金额:****430.56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节日氛围灯-2 品牌(如有):****公司 规格型号:1、功率:3W;2、光源类型:LED;3、外壳颜色:透明色;4、防护等级:≥IP65;5、输入电压:DC24V;6、灯具输入功率:3W(±10%);7、色温/颜色:暖色;8、阻燃等级:V-0级;9、抗UV等级:4级;10、光源使用寿命:≥20000h。15、规格型号:(1)规格3W/套;(2)每棵树6个;(2)光源采用法国进口材料,透光性好,外观晶莹剔透。(3)阻燃等级V-0,离火自熄,安全性能优越。抗UV,不易黄变,不开裂。(4)耐候性好,耐高温耐寒,通过盐雾测试。 数量:6774套 |
单价:75.76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戴家华 袁漠 金文 胡灵 蒋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若中标价高于500万,则代理费=100万元×1.2%+400万元×0.66%+(中标价-400万元)×0.32%;(2)若中标价在100万元-500万元,则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66%;(3)若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4)若代理费按上述计算低于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218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1****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总额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无效标处理。
(2)安****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总额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无效标处理。
(3)**中业****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总额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无效标处理。
8.3、中标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县东街历史文化街区亮化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签订时间:2020年1月10日;中标金额:****490.21元。
(2)合同名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签订时间:2021年3月;中标金额:****0000.00元。
(3)合同名称:****银行****基地亮化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4月;中标金额:****904.65元。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执法局)
地 址:**市无城镇幸福路26号
联系方式:0553-****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无城镇**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范小波 180****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莹
电 话:151****562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2
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