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靖发改审批字[2021]156号、靖发改审批字(2022)1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政府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5628、4㎡,基底面积1383、13㎡,地上四层(局部出楼梯间),建筑高度16、2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2#生活楼建筑面积3733、91㎡,基底面积1210、93㎡,地上三层(局部出楼梯间),建筑高度11、4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3#厂房建筑面积16423、17㎡,基底面积8172㎡,地上二层(局部出楼梯间),建筑高度12、9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4#厂房建筑面积14663、58㎡,基底面积4860、02㎡,地上三层(局部出楼梯间),建筑高度14、6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5#厂房建筑面积2964、6㎡,基底面积2964、6㎡,地上一层,建筑高度9、4米,结构形式轻钢结构;6#厂房建筑面积2494、77㎡,基底面积2494、77㎡,地上一层,建筑高度9、4米,结构形式轻钢结构;7#厂房建筑面积18844、54㎡,基底面积8458、08㎡,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建筑高度9、4米,地上结构形式轻钢结构,地下框架剪力墙结构;9#锅炉房建筑面积656、68㎡,基底面积656、68㎡,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6米,地上结构形式框架结构;10#动力站建筑面积1299、74㎡,基底面积656、68㎡,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6、6米,地上结构形式框架结构;11#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072、87㎡,基底面积366、23㎡,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6、6米,地上结构形式框架结构;12#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343、9㎡,基底面积343、9㎡,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6米,地上结构形式框架结构;13#门卫建筑面积47、52㎡,基底面积47、5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3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14#门卫建筑面积11、5㎡,基底面积11、5㎡,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3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14#门卫建筑面积11、5㎡,基底面积11、5㎡,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3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2招标范围:清单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2.1设计阶段:
设计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项设计。要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在可研估算范围内限额设计,提交施工图,供发包人进行图审及造价审核
2.2.2采购阶段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施工图及建设施工需要,完成所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的设备及材料的购置。
2.2.3施工阶段
施工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2.4保修阶段
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保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县,**前郭路、西至**路、南至**大街、北至**路
2.4招标控制价:施工22475.84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20.21万元。
2.5设计周期、计划工期:
(1)施工图设计周期:2022年 10月29日至2022年 11月 12 日(15个日历日)。
(2)施工计划工期:2022年 10月29日至2023年 12 月 30日。
2.6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材料设备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除外)或建筑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除外),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近期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符合吉建管(2022)27号文件****建设厅关于现阶段招标文件设置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单位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0****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发包工程近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未附业绩截图及查询步骤或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 月29 日至2022年 10 月 10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bsggzyjy.****.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如联合体参加 投标只需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报名)。
4.2 凡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 CA;(2)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 10 月 21 日9时00分(**时间),地点:**市**区**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交易中心****中心)】北侧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5.4疫情期间要求:(1)各交易主体进场时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扫“吉祥码”、查验“行程码”测量体温。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体温超过37.3℃者将禁止入场。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2)涉疫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如确有必要参加,可授权委托当地人员代理,参加各类交易活动时需提供授权人委托书。(3)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区域外投标人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应尽量提前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检查、登记工作,避免因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错过开标时间,入场后须全程佩戴口罩。
5.5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5.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县
联系电话:崔建辉
联系人:186****50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创新路2208号办公楼5楼
联 系 人:赵明岩
电 话:139****5336
监管部门: **县建****办公室
八.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9-****919
邮箱:****@qq.com
地址:**县**大街2017号
邮编:135200
日期:2022年9月29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