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城院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9月 29日至 2022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927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医院**城院区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街汽车城大道4号、6号,占地面积153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752.6平方米。扩建项目规划床位353张,再打设计门诊量5000人次/日。扩建项目设医护工作人员720人,全年工作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环评机构 | ******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466-2005)相关要求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项目营运期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备 用 发 电 机 废 气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边界臭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466-2005)要求。 (三)项目营运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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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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