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90557.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会镇高窑村西、****园区内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190557.01 | 未评估地区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3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134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02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30日 至 2022年10月31日 到 ******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307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30日 至 2022年10月31日 到 ******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307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1月0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02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我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五)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 (六)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或宗地面积量算表为准。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各宗地规划条件,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地块规划条件。 (七)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YN2022-21号地块上建筑物和****机关移交给邯****人民政府接收。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与接收方协商,取得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所有权。YN2022-22、23号地上建筑物和****机关****工业园区接收。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与接收方协商,取得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竞得人与接收方协商处置。 (八)挂牌过程中,如竞买出现溢价的,需当场缴纳,否则最终竞价结果无效(详见地块出让须知)。 (九)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服务中心三层) 联 系 人:范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0310-****125 ****026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030********00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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