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1:大气重点区域治理效果不明显。**区西部细颗粒物(PM2.5)浓度排名长期靠后,该区域被列入全省21个大气重点整治区域后,整治措施不够有力,2020年1至7月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降反升,同比恶化8.5%,恶化程度在全省重点整治区域中排名第2。
二、整改目标
2021年年底,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改善不低于5%。
三、整改措施
(一)**区:
1.强力推进汇工街西监控点位周围500亩农田保护性耕作。
2.加大环保炉具更换力度,控制散煤燃烧污染影响。
3.加大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和检查力度,控制油烟污染影响。
4.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控茬收割,适时打捆离田,严控焚烧秸秆行为。
5.加强道路扬尘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
6.加强日常巡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严控“散乱污”企业反弹。
7.加强殡葬用品销售市场管理,引导公众文明祭祀,组织清理**祭祀烧纸联合行动。
8.加强对物资回收企业规范管理。
9.严控垃圾焚烧,****公司进行扬尘污染管控。
(二)**县:
1.严格管控大气重点区域5公里范围内的秸秆焚烧行为及秸秆离田高度,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2.对大气重点区域附近的凡河镇、镇西堡镇部分村屯更换清洁炉具。
****环境局:
1.制定整治方案。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指导,制定《**市大气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加快解决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
2.强化全域整治。落实“禁、限、控”措施,对凡河新区和**区四个国控点,逐一划分“禁、限、控”管制区域,明确“禁、限、控”类别,列出管控清单,按清单对照标准制定整改措施。
3.突出散煤治理。组织**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散煤取暖用户排查,对3954户散煤用户实施清洁炉具替代。
4.强化工业企业管理。对核心区域主要涉气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控。
5.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加强扬尘源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整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区:1.2021年开始,**区对汇工街西监控点位周围500亩农田保护性耕作。2.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已完成2021年度2979台清洁炉具更换工作,控制散煤燃烧污染影响。3.制定印发《**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及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执法局牵头,年内已集中组织六次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区建成区内共排查出餐饮企业1156家,己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156家,安装率达100%,并建立动态台账,不定时对餐饮企业进行排查,针对安装油烟装置不使用的、排放不达到标准的进行处罚,确保**区区域内所有餐饮企业达标排放。4.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控茬收割,适时打捆离田,2020年**区1.98万亩耕地农作物秸秆进行统一打捆,全部离田;2021年全区2.25万亩耕地秸秆全部离田;**乡成立灭火队,负责全天巡查12个行政村秸秆禁烧情况,目前已形成常态化管控,严控焚烧秸秆行为。5.加**区清扫力度,洗扫作业班组对具备洗扫条件的主次干路实施洗扫作业,对**等易扬尘路段增加洗扫频次,加强喷雾降尘,冬季采用机械化干扫作业方式。****领导小组,制订防治扬尘专项检查方案,要求各施工项目制定符合施工现场及施工工艺的扬尘防控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现场须按照环保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布置6.区工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严控“散乱污”企业反弹。7.区民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殡葬用品销售市场管理,引导公众文明祭祀,组织清理**祭祀烧纸联合行动。8.区商务局组织开展对物资回收企业排查管理,严控垃圾焚烧,****公司进行扬尘污染管控。
(二)**县:一是针对重点区域制定了《国控监测点今秋明春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案》。二是制定了《102国道沿线燃煤管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102国道沿线的燃煤设施使用情况,经排查,发现14家企业使用燃煤设施,并制定了相应整治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21年完成2546户散煤用户清洁炉具更换工作。
****环境局:
1.****环境局制定发布了《**市大气环境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加快解决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
2.以重点区****中心5公里范围,划分“禁止区域、限制区域、控制区域”,对工业源、生活源、秸秆焚烧、移动源、扬尘源开展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治理项目清单及措施,****政府常务会审议。
3.突出散煤治理,2020年完成3954户散煤用户清洁炉具替代。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西部重污染区域PM2.5平均浓度为38.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6%。
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015
邮寄地址:**市凡河新区**江路46号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