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凤洋标准化厂房已具备对外招租条件,现公开招租,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城东三期,用地面积14.4亩,容积率为3.0,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米。
项目主体结构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框架结构。厂房占地面积4322.12㎡,地下一层、地上一层每层面积4322.12㎡,二层至六层每层面积4817.5㎡,层高为地下室5米、一层4.8米、二至六层3.8米,跨度8米,楼面荷载350kg/㎡,每层设有6个楼(略)(电梯(略))。
二、投标方式
每层按伸缩缝为界划分为三个单元,入驻企业以单元为单位进行承租,根据企业承诺投产后每平方米纳税额高低确定承租对象,承诺纳税额高的企业优先选择,依次类推,纳税(略),采取摇号形式确定选择顺序,直至选完为止。
三、入驻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等,依法办理了企业备案、环保、安全、消防和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
(二)符合园区规划和产业布局的企业。
(三)必须是在**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品能够形成规模效益,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良好发展前景,依法纳税且没有厂房或拿地未建设的非失信企业。原则上企业上一年纳税需在10万元以上。
(四)承租企业纳税要求。所有入驻企业纳税额必须达到75元/㎡﹒年以上,如未达到承诺的纳税额必须补足给市政公司,超额完成的按本(略)。
(五)优先安排符合准入的招商企业。
(六)优先安排(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承租或购买。
(七)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报县小微企业标准化厂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7天)。
四、出租价格
(一)地下一层8.5元(略),一层10元/㎡﹒月,二层8元/㎡﹒月,三至五层7.5元(略),六层7元/㎡﹒月。
入驻企业按租赁面积0.7元/㎡﹒月,于每月5日前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于厂房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园区公共电(略)
(二)实行按月缴纳,租金稳定三年不变,三年后根据我县市场的变化情况,参照周边厂房出租价格作调整。
(三)厂房租金补贴:入驻企业在1个会计年度内,按照企业实际纳税(不含建安税)情况,达到承诺的纳税额后超额完成的以租金补贴的形式给予奖返扶持,租金补贴金额由财政以资本金方式转给城建集团,再由集团按厂房补贴标准补贴给企业,租金补贴年限为3年,具体标准如下:
五、租赁期限及出售
租赁期限3-5年,如承租方需要续租,须在协议期届满3个月前向市政公司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下原承(略)。
标准化厂房采取先出租后出售方式,考察期5年(拆迁(略)),具有良(略),入驻企业(略),经考核,符合生产产值(每年每平方(略))、税收(每年每平方米75元以上)等入驻要求的,经标准化厂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略)。达不到选择安置地的征迁企业,安置面积按征迁企业合法建筑面积1.5倍安置,超过部分按市场价扩购,入驻拆迁企业实际缴纳税收每年每平方米应达到75元以上,在签订购买(略),纳税额未达(略),税收差额部分以违约金的形式向市政公司缴交。
厂房含税销售均价为1920元/㎡(含地下室),具体楼层售价如下:地下一层1900元/㎡,一层2300元/㎡,二层2000元/㎡,三至五层1850元/㎡,六层(略)。
六、招投标流程
(一)提出申请。意向承租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以转账的方式(拒绝现金缴存)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账户名称:**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县农村信用**联社,账号:(略)),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市政公司标准化厂房竞标保证金”(要求受理银行录入汇款凭证),汇达时间以指定账户的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竞标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投标权。凭银行转帐凭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方可取得投标权。未中标者保证金在投标后7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资质审查。对申请企业和其生产经营内容由陶管会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企业经营范围(略)间为企业提交完整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查的企业,按照其承诺的年纳税额选择具体厂房楼层,承诺纳(略),采取摇号形式确定选择顺序,直至选完为止,摇号结果将统一公示。
(三)办理手续。项目(略),由企业与市政公司签订《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并缴纳保证金,办理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相关手续,市政公司协助企业办理项目落地审批手续,积极为项目落地提供优质服务。
(四)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略)。报名截至时间到(略)
七、管理要求
(一)入驻企业签定租赁合同后5日内须向县市政公司一次性缴纳管理保证金,缴纳标准按租用厂房的建筑面积20元/㎡计算。同时,应自交付厂房之日起6个月内投产。5年后,入驻企业已缴纳的管理保证金在签订转让协议或退驻之日起5日内,由县市政公司予以无息退还。
企业在达到国家省、市、县各类管理相关标准后,可以在租赁的厂房内进行生产、加工、储藏、产品销售等。
(二)入驻企业生产生活涉及的水(略)执行现行全县统一市场价格。物业管理费按约定标准,根据租用厂房建筑面积按月缴纳。
(三)屋顶的使用(略),入驻企业优先(略),价格不高于供电公司工业用电的电价标准。
(四)厂房日常管理使用智能物联网系统,入驻企业需按月足额在智能物联网管理平台上缴**电费、租金、物业费等费用,不得(略),否则市政公司有权停止供应水电。
(五)(略)合环保、消防安全等生产要求。
(六)入驻企业负责租用的标准化厂房内外安全、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和监督,响应创(略),积极创建文明企业,配合园区管理单位做好文明园区、智能化管理、数据收集等工作,不得私自占用厂房周边的公共设施、不得私搭乱建、不得乱贴乱挂乱画、(略)内部加强引导、科学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严格按照《**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做到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分开分类收集运输,并日产日清。
(七)入驻企业应当执行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入驻企业应当积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落实安全生(略),共同维护园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应当加强承租厂房、设备的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要采取必要的控制和应急措施,发现重**全(略),必须(略),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市政公司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应当积极配合出租方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应当加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因企业行(略),产生(略),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厂房主体受损,企业严重违法等情形之一的,不再退还企业所缴纳的保证金。
2.入驻企(略),除必要的企业名称等广告外,不得进行外立面改造,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厂房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厂房内部进行功能完善的布局改造。在承租厂房租赁场所内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必须报出租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企业与市政公司签订《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起,因设置广告、(略),造成厂房受损和重要部件损坏、污损的,由承租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出资维修,拒不维修的,不退还保证金,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时,需补足金额,并且承担相应责任,并责令承租企业退出厂房。
3.入驻企业需购买厂房保险,保额由市(略),费用由企业按实际租赁或者购买面积进行均摊。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费。
(九)承租(略)或改变生产使用功能。
(十)承租企业由于客(略),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市政公司。
八、退出机制
入驻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市政公司有权解除租赁,收回标准化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一切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
(一)投产后实际产值未达到1250元/㎡、连续三年年纳税在75元∕㎡以下;企业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保证金、物业费等)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停产、停业达3个月以上。
(二)企业有违法经营的,租赁厂房企业存在私自转租、分租或改变生产功能的。
(三)不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建设和生产,造成重**全隐患,发生死亡人数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安全措施不到位限期不改正的。
(四)以上原因或者期满不再续租退出标准厂房,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搬出。对退出标准化(略),企业原来投入(略),不予补偿。
九、中(略),取消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单位另行组织招标。
十、本招租公告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
十一、本招租公告及《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
64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