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金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生产线配套工程-第二、三标段铝合金门窗分项工程-公告
**市金****公司含氟新材料生产线配套工程-第二、三标段铝合**窗分项工程-公告
**市金****公司含氟新材料生产线配套工程-第二、三标段铝合**窗分项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市金****公司含氟新材料生产线配套工程建设单位为**市
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项目第二、三标段铝合**窗分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分部分项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分项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园区施厝路与南渠路交界处;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245㎡,建筑地上1层,建筑高度3.6m-11.8m,
框架与钢结构。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土建工程;
(2)承包方式:专业分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门卫(1、2)、纯化车间(1、2)、催化剂车间、丙类仓
库(1、2、3)、灌装车间、甲类库房、危废库、中心控制室、变配电房、动力站、污水处理区、维修
车间及消防泵房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要求等)所有铝合**窗、百叶窗、等制作、安
装,包工包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20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市优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是招标人在**国**光集中采购平台分包商名录清单上的企业。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资
质和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完成的类似工程。
3.5.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
知及规定,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筑〔2018〕38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工程严格执行
****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
“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3.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7日9时00分前登录**国**光集中采购平
台(http://www.****.com)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
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
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的电子印章。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下浮率最高为中标人)。
6.开标、定标
6.1招标项目将于2022年10月18日9时00分在**省**市**区温陵南路48
****车站内船型楼开标。
6.2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最低价(即最高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
6.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单位承担。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2年10月17日17:00前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要求投标申请人在2022年10月17日17:00前由投标人
企业所在地基本账****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市****公司
开户行:****分行
账号:135********044********00002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18日14时30
分00秒(**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光集中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光集中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8.3.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
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光集中采购平台
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
止时间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
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8.4.签到、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
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标文件签到同时进
行。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
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95-968856)。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
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
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国**光集中采购平台“变更公告”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
承担。
10.交易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单位承担。
(1)本项目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转帐支付
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在200万元以下,收取交易服务费2000元。中标金额在
200-500万(含),收取交易服务费5000元(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户名: **市****公司
开户行:****分行
账号:811********00525104
(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参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
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64号)执行。****委员会组长评审劳务报酬在规定
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国资委关于**国**光集中采购平台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
家监督管理的通知)
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以现金付款方式,向招标
人缴交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省**市**区峰尾镇锦绣街41-30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6****0962
12.监督方式
监督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集团****监察室联系电话:0595-****6486
招标人: ****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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