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县玉尔其乡杏花村村庄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柯发改批[2022]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县玉尔其乡杏花村村庄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18.77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县玉尔其乡杏花村。
2、工程规模:**景观大门一座、景观雕塑5座、停车场3100平方米、绿道6780米、葡萄架700米、木栈道460米;改造旱厕、文化广场、居民点翻新改造139户、居民改农家乐3户及亮化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县玉尔其乡杏花村村庄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本次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6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加盖双方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外省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其它要求:(1)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9日**时间10时至2022年10月09日19时30分。
2、领取方式:**地区行政公署网(**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21:11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地区行政公署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玉尔其乡玉尔其村
联系人:魏立斌
电话:199****55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区**县******服务中心创客区114号
联系人:祁刚刚
电话:189****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