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项目实施主体的
公 告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202(略)作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
种植1000亩集中连片苜蓿生产基地的牧草种植加工企业或养殖场,且生产基础好、在(略)用。
二、建设内容
(一)推广优良品种。筛选适应不同区域和种植条件下的高产、优质、抗逆性强苜蓿品种。
(二)应用(略)。推广应用种子包衣、根瘤菌接种、顶凌播种、节水灌溉、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高产栽培技术。重点推广应用机械化收割、茎秆(略)苜蓿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
(三)改善(略)。改造中低产田,改良土地、修建排碱渠和灌溉设施,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略)。
(四)提升质量水平。配备检测设备,对苜蓿粗蛋白含量、酸性洗涤纤维、中性洗涤纤维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保证苜蓿草质量。
三、申报材料
(一)拟申报项目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目标与建设标准、实施内(略)
(二)附报证明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公户开户证明、土地租赁协议复印件(核查原件);
2.承诺书(附件1)、养殖企业(略)(核查原件)、审计报告、资金证明。
3.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类的还需提供建设地点平面图与单项规划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及地址
1.申报时间:(略)
2.报送地址:**县畜牧兽医(略)(**县谷山北路2号**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505室)。
3.联系电话:(略)
(二)实施(略)
县畜牧兽医事业(略),并进行实地查验,拟出(略),初步名单报中心党组认定后,结果将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三)本公告的未尽事(略)。
附:(略)
**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略)
附件:
(略)
**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我单位对照《**县2022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所申报建设内容(略),无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体遴选(略),设立(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并积极配合畜牧部门完成项目检查、验收、审计等各项工作,不弄虚作假,对因提供有关信息、申报材料不实,未按要求实施建设、不配合该项目相关检查等行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未来三(略)。
(单位公章)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