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 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本工程预算价编制所采用的人工市场信息价为嘉****管理站发布的2022年9月份信息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人工因素,人工不做调差。招标控制价主材价为嘉****管理站发布的2022年9月信息价。 6、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得低于《**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文件规定的下限值费率的计算值(本工程为市区工程)。根据2022年3月24日《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两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费率乘以1.15系数。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及当地疫情情况,在不低于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下限费率的计算值的情况下充分考虑相关的费用。本工程不再单独计取与疫情相关的增加费。最终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建筑工程9.856%,安装工程7.349%。 7、税金按《**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建发【2019】92号文等最新规定的程序取定,具体见前附表,不得作竞争性费用。税金:9% 。 8、规费:25.78%(建筑);30.63%(安装)。 投标人根据《关于颁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的规定及自身项目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最低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 9、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10、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中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的有关条款,并结合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工程规范。 11、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主要工日一览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以空白表格提供的,则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所用的“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主要工日一览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中的小计和合计栏均以“0”计价。 12、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所有费用。 1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获批准;同时因实施工程的工地位置不同而多次转移工地,其费用应计入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内或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内。 14、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5、如果招标人设有限价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控制价(如有),投标报价将不再给予评审,作无效标处理。招标控制价根据国家和省现行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施工图编制,风险控制价(如有)根据规定的方法计算求得。本工程限价或计算方法中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是否设有限价见前附表。 16、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工期要求和工程特点,所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测算,并自行考虑是否计取。 17、施工期间要求投标人建立必要的安全预防、安全监控措施,以防止施工时对周边建筑物、周边道路等造成影响,若由于投标人不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或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或疏于监控而造成周边建筑物、道路安全隐患的,投标人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施工期间的安全预防措施费、监控费用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后计入技术措施费内。 18、施工便道(包括与场地外公共道路连接的通道部分以及其他必需的临时便道),投标人需要的借道、借地等费用(包括办理相关手续所交纳费用),和由此引起的道路、场地、设施等修复费用等的赔偿费用、原有地下管线及周围保护措施费用,均由其在踏勘现场后自行考虑,并作为施工技术措施费计入报价。 19、工程实施中要特别注意自身施工安全和第三方安全,需局部路段、路口、河道、**做好施工安全围护、警示标志等,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后自行考虑,应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一部分计入报价。 20、招标人不提供弃土、建筑垃圾场地和土方来源。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标高、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并结合施工现场等情况综合考虑,由此引起的余土外运的堆放、运费以及缺土时的土方购入及运费(包括土方场内二次搬运)均应计入报价。多余土方(含淤泥、泥浆)和垃圾处置等统一由中标人外运,按海政办发〔2019〕116号、海政办发〔2020〕30号文件及最新文件规定要求执行,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用密闭车载,具体实施细则按《**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建筑垃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建管组〔2021〕1号文件要求执行。 21、建筑垃圾由投标人负责外运,外运运距及弃置地点由投标人勘查现场后自行确定,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计入,结算时其单价不作调整; 22、《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0〕45号)、海发改散〔2010〕590号、海发改办〔2011〕567号文件及最新文件的规定,本工程采用商品砼,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23、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须符合《**市2019年度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海建工〔2019〕64号文件及最新文件规定的要求。 24、建筑施工围挡设置及公益广告按《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围挡设置及公益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海建工〔2018〕109号文件及最新文件规定要求执行。施工时中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提供相关方案经招标人、监理单位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考虑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25、本项目根据海生态示范市创【2019】9号文件规定,施工围挡、湿法作业、裸露覆盖、物料防尘等须符合相关要求,相关费用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施工中必须有控制扬尘的措施,防止粉尘飞扬。工程渣土、砂石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施工现场设置冲洗设备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采取冲洗措施确保车身、轮胎不带泥土,防治污染道路、环境,相关费用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26、本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需符合海建工〔2016〕113号文件及最新文件规定要求,所产生的相应检测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 27、本工程需启用交通安全管理员制度及建筑工地大门综合防护管理制度,配备人员数量、管理点位等由**交警提出意见并按招标人要求,具体按海政办发〔2021〕12号、海**〔2021〕24号文件及最新文件规定要求执行,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中标****公司签订的交通安全管理员在整个施工周期内的服务协议。 28、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局于2020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推广应用的通知》和****建设局于2021年1月5日发布的海建工【2021】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施工,相关增加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相应报价内。 29、如遇考试、重大会议、环保督查等特殊情况,要求停工的,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结算不另行支付费用;因前述情况停工产生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0、中标人的生活、生产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市“五水共治”相关要求,中标人在实施施工和保修期间的任何时候,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有害物(不得出现违背五水共治、五气共治排放要求),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1、根据**市疫情防控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在工地内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 32、总承包服务费(管理费)由投标人根据专业分包项目内容和施工管理、配合要求(提供现有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预留**等修补收口工作(若由于分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返工,返工的修补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成品保护,并按时为分包工程提供工作面,为分包单位留出合理的工期;提供水电接口,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资料纳入总包管理,并做好与分包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总承包服务费(管理费)由专业承包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总承包服务费及专业承包管理费,本次报价时投标人无需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及专业承包管理费。总承包服务费包含但不仅限于涉及分包工程的开工前准备工作、提供现场堆放场地、现场供水供电管线、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配合验收等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专业管理费包含但不仅限于涉及专业分包工程利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施工道路、施工围挡(围墙)、仓库、办公室等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及专业承包管理费由专业承包单位按专业工程中标价(不含设备费)的3%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结算时不作调整。分包单位所用水电费,由总、分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3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海建工〔2021〕19号文件规定,对于工程检测均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用除土壤氡浓度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实体检测项目、空气检测以及消防第三方检测项目、人防第三方检测项目、安全性鉴定由建设单位承担外,其余检测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4、施工时如遇地上及地下障碍物时:由承包人自行处理,结算不作调整。 35、地下室到外墙所有孔洞防水封堵由投标单位负责完成,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36、本工程信息需录入“**市建筑业智慧云平台”,并安装实名制考勤系统及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具体参照“海建工(2021)21号”文实施,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中。 37、“****政府最新印发的《印发**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并考虑此通告对本工程土方外运等影响而应增加的费用。”本工程施工现场不得堆放土方,土方需全部外运。投标人需提供自行解决堆土场地的承诺书。场地内土方平整(实际有不平整状况,现场标高以提供的实测报 告为准,结算不作调整)由投标人踏勘现场自行考虑报价。 38、本工程红线范围到市政道路所需的临时设施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至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 39、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暂列金额200万元(不含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