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部分疑问,作以下答复:
提问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请明确“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及格式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0.1.1条“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保险费率由发包人根据购买的保险费率据实支付,若购买的保险费率超出承包人的清单报价中的保险费率,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支付”和第20.1.2条“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保险费率由承包人根据购买的保险费率据实支付,若购买的保险费率超出承包人报价中的保险费率,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支付”,投标文件中并没有要求承包人报价中填报保险费率,请发包人明确投标文件中保险费率填报的具体要求及格式。
答:投标人可选择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填报保险费率。
提问2、在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4项招标范围
本次****水库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1 条干渠两部分(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的科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4 条支渠中至少包含2 条灌溉面积万亩以上支渠的勘察设计工作)。
发包人要求附件1 勘测设计技术要求,2.2通用要求第(4)条:**水库灌区工程主要由1条干渠和4条支渠组成。渠线主要建筑物包括明渠、暗渠、隧洞、倒虹吸、渡槽及小型渠系建筑物等。4条支渠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请明确本次招标范围灌渠工程是否包含“4 条支渠中至少包含2 条灌溉面积万亩以上支渠”勘察设计工作,若包含,请明确所包含支渠是否为金**支渠和轿顶**支渠。
答:本次招标范围灌渠工程包含“4 条支渠中至少包含2 条灌溉面积万亩以上支渠”勘察设计工作。
提问3、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1)项“针对本项目提出总体设计方案,总体构思符合项目特点,项目主题突出”。请问:其中“总体设计方案,总体构思”指的是设计内容方案还是设计工作方案
答:指的是设计内容方案。
提问4、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项项目经理:评分标准
注:
①、主要负责人是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或副总工或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或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负责人。
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理解为“主要负责人是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或副总工或设计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或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负责人。”若不准确,请明示正确的理解。
答:请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并参照执行。
提问5、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项项目经理:评分标准
(2)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主要负责****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3400 万 m3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得 1 分;以主要负责人身份担任过**灌溉面积大于等于 11.6 万亩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得 1 分。
设计负责人:评分标准
(2)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1000 万m3的水利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得1 分;****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3400万m3的水利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加 1 分。
施工负责人:评分标准
(2)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1000 万m3的水利或水利水电施工项目业绩得 1 分,此业绩坝型为土石坝的加 0.5 分。
(3)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担任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得 1 分。
请问:投标人理解第2.2.4(2)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中“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相关人员的任职时间是否准确。若不准确,请明示正确的理解。
答:请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并参照执行。
提问6、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项设计负责人:评分标准
(2)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1000 万m3的水利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得 1 分;****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3400万m3的水利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加 1 分。
鉴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是指:**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1000 万m3或灌溉面积大于等于 5 万亩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
请问:投标人理解第2.2.4(2)“设计负责人”中所承担过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为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是否准确。若不准确,请明示正确的理解。
答:请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并参照执行。
提问7、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项设计负责人:评分标准
(2)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1000 万m3的水利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得 1 分;****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3400万m3的水利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加 1 分。
鉴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是指:**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1000 万m3或灌溉面积大于等于 5 万亩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
请问:投标人理解第2.2.4(2)“设计负责人”中所承担过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为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是否准确。若不准确,请明示正确的理解。
答:同问题6。
提问8、1、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附件3: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技术要求-1.11****安装队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水电工程施工安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机电设备安装能力,近10年内安装过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设备。机电设备安装负责人要求详见第一卷专用合同条款”。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总则部分业务范围规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本项目为水利工程,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满足此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有能力对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全部自行施工,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之外另行增设资质及其它要求,疑似为****公司帮助中水五局“量身定做”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另外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并无机电设备安装负责人相关要求。请问是否删除“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附件3: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技术要求-****安装队伍资质要求”一节。
答:
1.发包人要求-附件3中的资质仅作为规范要求参考,与本次招标不冲突。本次招标不得因为此项资质不满足而废标或是扣减任何一项综合分数。
2.按照《****水利厅关于印发》(川水函〔2020〕1329号)第十条“招标人依法依规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提问9、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1)承包人建议书及2.2.4 (3)承包人实施方案两处的评分标准中,每一个评分点“好”“一般”“未提供”三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分差都只有0.1分,总共分差最大只有0.8分,完全限制了评标专家履行“择优录取”的职责,整个评分办法****公司业绩、人员业绩、资质等方面为某家单位量身定制而成的控标版本,为保证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建议将此部分的每个等级的分差调整至合理的范围(将“好”“一般”“未提供”调整为“好”“一般”“差”;将 2.2.4 (1)承包人建议书中调整为每个得分点为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将2.2.4 (3)承包人实施中调整每个得分点为好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给予评标专家充足的技术裁量权 。
答:本项设置符合招投标法;本次评标结果,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委员会抽签确定,请投标人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并参照执行。
提问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2.4款投标人业绩中:施工项目业绩“注:①、已完成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我方认为贵方设置的“提供的已完成的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符合招投标法条例第三十二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属于违法行为。
请予以改正。
理由:
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为了证明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履约、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的体现,但招标人要求已完成工程业绩按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明显不符**利工程本身的特点。众所周知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等验收不及时、资料不完善等是它独有的特性,招标人要求的已完工程必须是近五年签订合同并通过验收拿到验收资料才作为投标人的业绩,不仅违背了招标人的初衷和不能反映投标人真实的综合实力,更违法。
2、设置的“按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明显排斥有类似业绩,但未验收或验收不及时的投标人,不仅与本次项目特点不符更与合同履行无关,符合招投标法条例第三十二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属于违法行为。
在此我方要求招标人:
1、招标人严格遵守《招投标法》、《招投标法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法律法规,及时终止违法行为。
2、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2.4款投标人业绩要求,将“已完成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改为“已完成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业主证明文件等。业绩时间以工程完工时间或完工鉴定书(或证书)时间为准”。
答:根据本项目特性、工期、合同管理要求,确定已完成的施工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提问11、贵方于2022年9月27日,发布了《****水库工程(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水库EPC项目”)项目的招标公告,****水库EPC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条款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要求中“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 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我方认为贵方设置的资质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投标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符合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和招投标法条例第三十二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属于违法行为。
请予以删除。
理由:
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二级资质只能承担工程规模“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1000米”的工程项目,本工程最长隧洞为3400米,故应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承担。
提问12、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中2.2.4 (2)中:
项目经理业绩:(2)近 5 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主要负责****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3400 万 m3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得 1 分;以主要负责人身份担任过**灌溉面积大于等于 11.6万亩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得1分。(3)上述业绩中,含1个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加1分。
请明确上述加分项目中,同一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计分,另外本项目属于总包项目,为择优录取,项目经理应具有总包项目的管理经验,建议明确上述项目经理加分项中要求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必须以设计单位牵头的业绩方可加分。
答:同一业绩可以重复计分,可以为非牵头单位的业绩。
提问13、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是指:**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1000 万 m3或灌溉面积大于等于 5 万亩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是指:**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1000 万 m3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中2.2.4 (2)中:
设计项目业绩:(1)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 1 ****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1000万m3或 灌溉面积大于等于5万亩的水利设计项目业绩(须包含施工图阶段设计)得 1 分,每增加1个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加 1 分。本项最高得3分。
设计负责人业绩:(2)近 5 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1000万m3的水利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得1分;****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3400万m3的水利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加 1 分。(此项可由一个或两个业绩组成)。
项目经理业绩:(2)近 5 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主要负责****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 3400 万 m3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得 1 分;以主要负责人身份担任过**灌溉面积大于等于 11.6万亩的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得1分。(3)上述业绩中,含1个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加1分。
上述四处业绩要求表述存在前后矛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分办法项目经理业绩规定的类似业绩为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业绩,而评分办法前附表中关于设计项目业绩和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单独定义为水利工程业绩,存在明显的排他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将评分办法中所有类似业绩描述修改为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业绩,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保持一致,以保证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
答:上述四处业绩要求为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均可。
提问14、质疑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4 分)投标人业绩(11 分)注:①、已完成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49—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特性指标(包括总库容、合同金额、坝型等)应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否则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②、正在实施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特性指标(包括总库容、合同金额、坝型等)应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否则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能证明企业是否有能力承担此类项目,必须是企业完成了此类项目并验收合格,建设部和水利部也明文规定工程业绩已完工验收的应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该加分项中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明显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4 分)资质等级(6 分)(4)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得 1.5 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 2 分。
****水库,按照建设部资质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就可以承接此类工程,该表中以特级为加分项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同问题10、11。
提问15、1、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00万元,**公共**交易平台(**省)要求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00元,两处规定的金额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准确金额。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以¥50.00万元为准;投标保证金在线缴纳方式以**公共**交易平台(**省)交易系统要求为准。
提问16、致招标人(****):
****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挂网后,我公司依照相关规定,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进行研究,在招标文件P48页第2条“施工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中针对“已完成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表述中存在异议。已完工项目应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未完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我国90%的水利水电项目因国家对土地使用审批、征拆、还耕等有严格要求,在受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影响下,项目招标完成后普遍存在三至四年均无法办理开工建设相关手续的情况,故已完工的施工项目业绩应以完工时间为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恳请招标人已完工项目业绩按照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执行。
答:同问题10。
提问17、1、本项目9月27日挂网,10月19日投标,在这期间,**省及**多地发生严重新冠肺炎疫情,**多地实施了静默封控管理,人员不许流动,给这些区域拟投标单位组织编标人员造成极大影响,严重制约了编标进度。因此,请招标人考虑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影响,将投标截止时间适当**,以便各潜在投标人能顺利完成编标工作。答:请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并参照执行。
提问1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4)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该条所说的行政处罚涵盖范围过广,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利于充分竞争。另外,《**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0年版)》中也无此条内容,近年来绝大部分公开招标项目均没有该条限制。因此,建议招标人将此条删除或定义为被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
答:本项设置****水库项目成功招标案例又结合了当地实际情况,希望投标人在招投标和合同履约过程中都合法合规、遵纪守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接的工程项目,故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参照执行。另外,《**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0年版)》中此项无内容是指由招标人自行设置编制。
提问1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3)信用“注:联合体投标时,信用等级以最低投标主体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该条关于联合体投标时的信用等级认定,是否可理解为由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对应信用等级,以最低投标主体的对应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如:联合体中勘察单位勘察信用等级为AAA级、设计单位设计信用等级为AAA级、施工单位施工信用等级为AA级,则联合体信用等级以AA级计算。
答:请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并参照执行。
提问2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承包人建议书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承包人建议评分标准的评分因素内容不一致,请明确承包人建议书内容。答: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关资料,将评标办法相关内容体现在承包人建议书中。
提问21、1、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请问:若我方为“委托代理人”投标,是否不适用且必须删除“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6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请问:是否不用在**公共**交易平台(**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其他主要人员:配置合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请问:其他主要人员配置合理是否指需配置“设计师、建筑师、土木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建造师”人员,施工机械设备配置10台及以上是否合理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6项目经理……管理: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
请问:“其他项目”是否勘察设计项目除外
5、招标文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据审计准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业单位则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投标人可不附财务报表附注说明。”
请问: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即可
6、招标文件“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图纸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或项目法人出具的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请问:“批复文件”是否指初设报告“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决定书”
7、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八)主要人员及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注:其他主要人员应在本表后附身份证、职称证(如需)、岗位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书(如需)、养老保险(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扫描件(复印件)。
请问:“其他主要人员”是否只需附“身份证、职称证或岗位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养老保险(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扫描件(复印件)”即可
提问2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描述如下:
1、设计项目业绩(6 分)
(1)近5 年(2017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1 ****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1000 万m3 或灌溉面积大于等于5 万亩的水利设计项目业绩(须包含施工图阶段设计)得1 分,每增加1 个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加1 分。本项最高得3 分。
(2)投标人上述业绩中,包含1 个总库容大于等于3400 万m3的加1 分;包含1 个灌溉面积大于等于11.6万亩的加1 分;包含1 个业绩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加1 分。(业绩可重复计分)
(3)设计项目业绩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以上累计最高得6 分。
请问,根据第(2)条写明“业绩可重复计分”,是否可以理解为在满足第(1)条要求的业绩中,每个总库容大于等于3400万m3或灌溉面积大于等于11.6万亩或业绩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均可加1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描述如下:
2、施工项目业绩(5 分)
(1)近5 年(2017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1 ****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1000 万m3 的水利或水利水电施工项目业绩得1 分,每增加1 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加1 分。本项最高得3 分。
(2)投标人上述业绩中,包含1 个坝型为土石坝的加1 分;包含1 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8 亿元的施工业绩加1 分。
(3)施工项目业绩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以上累计最高得5 分。
请问,根据第(2)条,是否可以理解为在满足第(1)条要求的业绩中,每包含1 个坝型为土石坝的业绩加1 分;每包含1 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8 亿元的施工业绩加1 分
答:问题1:可以这样理解。问题2:可以这样理解。
提问2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描述如下: 采用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简称Ci,低于投标最高限价90%的投标报价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简称C,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2 位)。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如下: C(1-5%)≤Ci≤ C(1+5%)得42 分; Ci>C(1+5%)时,在42 分基础上,Ci 比C(1+5%)每高1%(不足1%按1%计)扣0.25 分,扣完为止; Ci<C(1-5%)时,在42 分基础上,Ci 比C(1-5%)每低1%(不足1%按1%计)扣0.25 分,扣完为止。 请问,上述条款 “Ci>C(1+5%)时,在42 分基础上,Ci 比C(1+5%)每高1%”的“每高1%”应如何计算请明示。 Ci<C(1-5%)时,在42 分基础上,Ci 比C(1-5%)每低1%“的“每低1%”应如何计算请明示。答:请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并参照执行。
招 标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