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全水分Mt 收到基挥发分 Var
≥3500kcal/kg | -- | -- |
收到基灰分 Aar 收到基全硫 St,ar --
-- | ≤0.8% | -- |
空干基灰分 Aad 空干基全硫 St,ad 空干基挥发分 Vad
-- | -- | -- |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 干基全硫 St,d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 -- | -- |
粒度 灰熔点ST 哈氏可磨系数
-- | -- | -- |
保证金金额(元/吨)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3.00 | ** | 2022-10-17至2022-11-30 |
运输方式 验收方式 结算方式
铁运 | 到场验收 | 二票结算 |
结算付款方式 合同 交货方式
9.1 结算的金额、数量单位 9.1.1 结算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9.1.2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9.2 结算周期 9.2.1 45天内结算完毕。 9.3 结算方式 9.3.1 煤炭价款发票:甲方向乙方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3.2 代垫运费发票:承运单位向乙方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4 付款条件 9.4.1 乙方完成全部结算手续后付款。 9.5 付款方式 9.5.1 ****银行现汇方式支付货款。 9.6 预结算货款 9.6.1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乙方可以预结算不超过当次采购金额70%的货款: 9.6.1.1 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交货义务; 9.6.1.2 乙方控制全部货权,并取得相关业务单据; 9.6.1.3 甲方书面承诺在结算价格确认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具货值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承诺可为单批次贸易业务或同一自然年度内的同类多批次贸易业务。 9.6.2 乙方在取得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可付清剩余货款。 | 下载合同样板 | 到厂交货 |
16.3.1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合同履约率(实际完成数量/合同数量)达到60%(含)以上,合同到期后乙方全额退回保证金;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履约率低于60%,保证金不予返回。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王森 | 186****9300 | **** |
最高限价 报价方式 报价开始时间 报价结束时间 限价说明
*** | 密封报价 | 2022-10-14 09:34:04 | 2022-10-15 09:34:04 | 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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