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浓江河流域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改革局以抚发改字2022】79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浓江河流域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市本部,浓江河中下游地区,主要涉及浓江河中下游河段及大力加湖区、**山区域。
2.3建设规模:项目由清淤疏浚工程;矿山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组成。
2.4总投资:15856.72万元。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4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95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6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参照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标准配备(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自行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按上述要求查询);
3.7.2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按上述要求查询);
3.7.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要求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本等。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22日09时00分(**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4.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政府8号楼四楼)。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水务局
招 标 人:****
地 址:**市迎宾路6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4-****0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长江路51号6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9****2277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