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老厂区车间厂房及生产配套仓库改造-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卷烟厂老厂区车间厂房及生产配套仓库改造-监理(项目名称****集团****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卷烟厂车间厂房及生产配套仓库改造项目的批复》(**烟〔2021〕2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项****卷烟厂老厂区车间厂房及生产配套仓库改造批复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项目总投资控制在550.00万元以内。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本工程必须达到并不限于现行版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项目主要内容为对本项目施工阶段和质保阶段全过程实施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质量、工期、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图审查、协调等监理大纲要求的所有工作。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卷烟厂老厂区车间厂房及生产配套仓库改造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整体竣工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资格,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17时,登****交易中心网(网址:****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日0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交易中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省**市**区**大道118号 | 地 址: | **办事处:**省**市**区环山路69号 |
邮 编: | / | 邮 编: | 653100 |
联 系 人: | 宋师 | 联 系 人: | 龙菲宇 |
电 话: | / | 电 话: | 0877-****058 |
传 真: | / | 传 真: | 0871-****491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行政监督单位: | ****监督部门 | ||
监 督 电 话: | 0877-****118、0877-****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