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自然资招拍挂字(2022)03号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 | 位于县**新区**路西侧、人民路与文化路之间 | 39235.01㎡(58.85亩)含代征道路5.38亩 | 城镇住宅用地(包含部分商业及配套设施) | 70 | 4152.52 | 830.00 | 20.00 |
二、竞买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挂牌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11日9时至2022年10月30日17时止。
四、挂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1日9时至2022年10月30日17时止。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或网上报名。
五、挂牌交易时间
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9日16时止(节假日不交易)。
六、竞买申请的办理
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方能参加竞买。竞买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含附件),一律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竞买保证金应在规定的****银行账户,缴存时间以缴款凭证日期为准。挂牌成交后,根据《财政****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文件精神,未竞得者交付的竞买保证金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所缴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税务局申报缴纳。申请竞买保证金及挂牌成交价款均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基准货币。
七、出让方式及竞得人确认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有底价出让”、“价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高于挂牌起始价且最高者为竞得人。
竞得价低于出让底价的,出让不成交,宗地流拍;竞得价高于(或等于)出让底价,成交有效。
八、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资金证明(金融部门出具)原件;
7、竞买保证金交付凭据;
8、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9、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出让人:****
地址:**县**大街14号
联系电话:(0917)****335
电子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
****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