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沿**际铁路(沪武高速扩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集团有限公司******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及招标人为单位为****,本项目钢材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南沿**际铁路涉沪武高速公路**至**段扩建工程8标,沪武高速公路**至**段扩建工程**段(K59+734.000~K59+897.000)及**段(K59+897.000~K60+075.000)既有高速公路拓宽工程。 工期安排: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开工后12个月内完成(需在南沿**际铁路联调联试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 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竞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年、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公司、****公司、****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或盖电子章,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