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照明增亮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教育局就****教室照明增亮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响应人(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教室照明增亮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1100元/间,高于该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5.采购需求:****教室照明增亮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内所有货物安装过程质量控制与项目完工后的综合质量检测;**县24****学校1057间共6432盏灯。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学校课桌灯、黑板灯各1套),样板间合格检测、施工过程中的抽检、竣工验收的抽检,质保期内隔年抽检等,并出具检测报告。委托光环境检测的教室比例为该项目教室总数的3%。
6.合同服务期限:在检测后一周内向委托人、教室增亮改造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双方出具检测报告各 1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委托人、教室增亮改造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双方对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7.付款方式:项目检测完成,由教室增亮改造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按当年实际检测教室数支付检测费给第三方检测机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照明项目检验资质认定证书(CMA****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检测机构认可证书(CNAS),证书提供彩色复印件加盖印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请于 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2:30 至 17:30(**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教育局项目办地址:****教育局南楼212室。现场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电子档),未报名单位的不得参与响应。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上午9:30时。递交及开标地点:****教育局东楼3003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不得进入投标现场,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须持有离开所在地的核酸检测证明以及来盐后在盐做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履行登记、测温、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手续,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投标现场,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截止时间,提早做好疫情防控登记的各项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按**市最新要求执行。
2.询价响应文件
响应人须按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响应,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授权代表应准备好与纸质文档一致的电子档,仅用于中标公示。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单及有关承诺和响应人营业执照等。报价单及有关承诺须按要求进行盖章签字。采购人、采购人**有关人员将对各响应报价情况进行评审,确定采购中标意向单位。
3.开标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2工作人员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主要内容。
3.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接收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提交在规定截止时间后。
3.4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并保证在开标过程中随时出示,****公证处核验。
4.该招标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最后提交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注:小微企业优惠情况:
4.1本如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对其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不作相应扣除。
4.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不提供声明函或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4.4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整(现金,用信封密封装好,并标准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响应人在响应时,必须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响应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响应保证金于定标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对于不履约的中标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费用为3000元;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7.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8.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禁止其1-3****政府采购活动。
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8.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9.依据本询价公告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公告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理人印章的;
(2)不见面开标时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或与身份不符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供货时间、质保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9)未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5)不符合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价公告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17)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段内递交的;
(18)因投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
(19)未按询价公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10.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1)评审结束后,****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结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情签订合同。
(4) 中标单位如果未按中标通知书规**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内容而拖延合同签订,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1.质疑和投诉:
11.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1.2质疑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3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否则,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11.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财政局投诉。
11.6质疑或投诉程序:
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财政局提出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11.7恶意投诉情形:
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诉将被界定为恶意投诉,监管机构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政府项目将受到影响:
(1)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
(2)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
(3)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
(4)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
(5)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
(6)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
(7)直接向领导、纪委、检察部门写匿名信等。
12.其他
12.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13.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教育局
地址: **县人民南路
联系人: 吴建刚 联系电话:138****6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139****8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139****8596
八、附件
附件一: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关说明
附件二:响应文件及格式
****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一:
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关说明
1、清单数量
序号 | 学校名称 | 改造间数 |
1 | ****学校 | 10 |
2 | ****学校 | 11 |
3 | ****学校 | 20 |
4 | ****小学 | 72 |
5 | ****小学 | 51 |
6 | ****小学 | 83 |
7 | ****小学 | 59 |
8 | ****小学 | 38 |
9 | ****小学 | 34 |
10 | ****小学 | 85 |
11 | ****中学 | 58 |
12 | ****小学 | 53 |
13 | ****小学 | 34 |
14 | ****小学 | 23 |
15 | ****中学 | 63 |
16 | ****中学 | 72 |
17 | ****学校 | 3 |
18 | ****中学 | 67 |
19 | ****中学 | 49 |
20 | ****中学 | 40 |
21 | ****中学 | 45 |
22 | ****学校 | 71 |
23 | ****中心 | 6 |
24 | **特校 | 10 |
小计 | 1057 |
2、检测具体参数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LED课桌灯及辅材 | 1、基本要求:须为一体式LED防眩灯具,灯具主体材料为不易变形抗氧化金属材质,连接方式推荐嵌入加螺丝螺帽连接固定,额定功率﹤45W,长度≥1000mm,驱动电源需为隔离型恒流驱动,电源应有外壳并可靠固定,灯具罩板须使用平板,安装时所有线路不得外露。 2、技术要求: 2.1、显色指数:显色指数显色指数Ra>90,特殊显色指数R9>50; 2.2、光通维持率:提供通过6000小时光通维持率>92%的测试报告; 2.3、色温(相关色温):色温4300-5300K; 2.4、闪烁:检测报告评价为 “无危害”; 2.5、蓝光:检测报告评价为 “RG0”; 2.6、防护等级:检测报告评价达到IP40等级。 2.7、功率因数:功率因数≥0.95; 2.8、选用足够数量、小功率LED灯珠,灯珠实际使用功率不超过额定功率的50%。 3、质量要求: 3.1、改造后符合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其照度均匀度Uo≥0.7,照明功率密度≤7 W/ m2;教室统一眩光值 (UGR) ﹤19,维持平均照度: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300 Lx ; 3.2、为使教室课桌面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课桌灯通过表面亮度检测,且均匀度≥90%; 3.3、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和维护管理,LED控制装置必须通过安全试验检测; 3.4、课桌灯的电器电子产品认证结果符合《GB/T 26572-2011》及《GB/T 26125-2011》标准要求; 3.5课桌灯通过GB/T24823-2017《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性能要求》30s开/30s关测试。 |
2 | LED黑板灯 | 1、基本要求:须为一体式LED防眩灯具,灯具主体材料为不易变形抗氧化金属材质,连接方式推荐嵌入加螺丝螺帽连接固定,额定功率﹤45W,长度≥1000mm,驱动电源需为隔离型恒流驱动,电源应有外壳并可靠固定,安装时所有线路不得外露。 2、技术要求: 2.1、显色指数:显色指数显色指数Ra>90,特殊显色指数R9>50 ; 2.2、光通维持率:提供通过6000小时光通维持率>92%; 2.3、色温(相关色温):色温4300-5300K; 2.4、闪烁:检测报告评价为 “无危害”; 2.5、蓝光:检测报告评价为 “RG0”; 2.6、防护等级:检测报告评价达到IP40等级。 2.7、功率因数:功率因数≥0.95; 2.8、选用足够数量、小功率LED 灯珠,灯珠实际使用功率不超过额定功率的50%。 3、质量要求 3.1、平均照度: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500 Lx ; 3.2、眩光等级:统一眩光等级UGR<19,发光源不得直接暴露在视线中; 3.3、黑板灯的电器电子产品认证结果符合《GB/T 26572-2011》及《GB/T 26125-2011》标准要求; 3.4、改造后符合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500LX,其照度均匀度≥0.8,照明功率密度≤9 W/ m2。 |
3 | 辅材 | 1、开关:通过3C认证、非回料阻燃PC材质外壳、多开单控; 2、电源线采用WDZ-BYJ2.5平方国标单芯低烟无卤阻燃铜线; 3、绝缘阻燃型线槽; 4、导线连接器:铜芯导线间的连接采用导线连接并符合国标B13140-2008的相关规定,导线连接器应于导线截面相匹配。连接器外壳阻燃材料、弹片为不锈钢 、导电材质为铜。 |
三、检测要求
1、检测标准:教室照明指标的验收将按照GB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5699-2008《采光测量方法》、《**省****学校教室照明项目操作规程》以及实际使用要求执行。
主要检测灯具品质及增亮项目改造后的教室课桌面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黑板垂直面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统一炫光值,灯具的安装方向,灯光的色温、显色指数,照明功率密度,灯具安全性等。
2、检测项目:①灯具的检测:采购人将随机抽取课桌灯、黑板灯1套和其样品1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灯具初检。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光电色、安全规范、电磁兼容性、****实验室检测,检验时采用的检验方法将按有关国家标准执行。
②项目竣工检测:项目竣工后,由****学校增亮项目改造效果进行全面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学校,不同类型的教室。检测比率总数的3%
③质保期内抽检: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进行教室照明质量抽检,质量抽检教室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
四、其他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教室照明增亮设备采购项目质保期满。
3、进场要求:接着委托单位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检测人员全部到位。
4、检测团队要求:整个检测团队基本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检测工程师(2名),检测人员(2名),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人员姓名、从业资质、参与项目经验证明、职称证书。
5、知识产权:本项目中产生的所有文档,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项目结束时,所有文档(包括文字资料和电子文件)全部提交给采购人,中标人不得在其他场合、项目中使用。所有产出文档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纸质文档两套、电子文档两套(光盘及移动硬盘介质存储各一套)。
6、保密承诺:投标人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对采购人数据、文档、图片等资料保密,如投标人泄露采购人资料,采购人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定,依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7、信用承诺:投标人报价承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承诺及方案是真实的,承诺一旦由专家或者采购人发现服务承诺与响应文件说明不符,采购人可以立即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8、安全承诺:中标人必须安排具有相应资质人员参与检测,进场人员在本项目履约期间具有人身意外伤害险;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