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建设单位为****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4日16:00(**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本批次仅接受电子投标文件(即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规定的所有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再递交任何纸质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重点提示见附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西**南线阁街35号1层
邮编:100053
电话:010-****6998、010-****6999
异议接收邮箱:gysgl@sgxy.****.cn
短信平台:联通手机收到信息显示:106********892×××××
移动手机收到信息显示:106********792×××××
电信手机收到信息显示:106********5592×××××
(×××××,后3-5位号码随机产生,每一次收到短信的后3-5位号码均不同,此号码仅用于发送通知)
2022年10月14日
****2022年第七次物资招标采购.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