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2016年**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改造(200路)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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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299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2016年**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改造(200路)建设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1(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33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贰万陆仟叁佰叁拾元整(¥****3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省**市**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基于电信部署的智能视频云系统提供改造200路视频监控服务,服务期60个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安装结束且能正常运行后,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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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 | 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第一年第1至第6个月的费用 | |
2 | 10 | 支付第一年7至12月的费用 | |
3 | 10 | 支付第二年1至6月的费用 | |
4 | 10 | 支付第二年7至12月的费用 | |
5 | 10 | 支付第三年1至6月的费用 | |
6 | 10 | 支付第三年7至12月的费用 | |
7 | 10 | 支付第四年1至6月的费用 | |
8 | 10 | 支付第四年7至12月的费用 | |
9 | 10 | 支付第五年1至6月的费用 | |
10 | 10 | 支付第五年7至12月的费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结束为止,服务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60个月。。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完工期按时足额完工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若因甲方原因,如未及时协调规划、城建、市政、园林、电力等相关单位导致的工期延误,则乙方无需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 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1000元/天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的所有费用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本合同的服务期为系统验收合格后五年。 14.2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 服务期内若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售后响应时间应小于1个小时,并作出售后方案决定;乙方应在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提供免费售后服务。若机件损坏,乙方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售后费用由乙方负责。若5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故障,乙方必须提供同档次备用机。若一个月内无法修复故障,服务期**3个月。若同一故障发生2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新机。全年无休,第二个自然日上门。售后期过后终身维护,维修费标准按零部件成本收费。若摄像头故障超过三天连续不在线的,甲方有权扣除该摄像头一个月服务费。 14.2.1质量服务期后的服务要求 服务期结束后,乙方有责任(或在产品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产品在必要时进行免费定期服务,如需增加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之外的其他功能,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服务期后的维护,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维护协议。 14.2.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免费负责提供应用软件升级服务,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新版本软件功能说明书及修改说明书等相关技术文档。 14.3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4.3.1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厂家产品验收标准、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实行现场验收,乙方负责并**甲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支付。 14.3.2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十五日内,若甲方未及时验收,或书面提出整改要求的,视为验收通过。 14.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4.4.1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完成的整个项目。 14.4.2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等强制性规定,对乙方的实施计划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若有设计变更、设备变更、调整工程量等需求时应事先与乙方协商,并通过书面签证。 14.4.3甲方负责协调规划、城建、市政、园林、电力等相关单位,协助乙方办理破路、占道、树枝修剪等相关手续,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14.4.4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项目所需的设备及运行维护服务做适当的调整,但需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并有合理的应对调整时间。 14.4.5若项目内容有变更,甲方负责招标文件规定范围之外前端探头和线路迁移的财政报审工作,并做好该部分施工的费用结算工作。 14.4.6甲方负责提供本次项目所使用的设备规划IP段,明确规划前端摄像机、存储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解码器、用户端电脑等设备IP地址段,由乙方负责制定具体IP地址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14.4.7甲方须为前端视频接入共享平台提供技术对接与配合,并为接入共享平台提供必要条件。 14.4.8合同期内,若发生设备遗失、损毁,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报案、追查、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等工作。 14.4.9服务期满后,甲方对本系统重新采购运行维护服务,需优先选择乙方。 14.4.10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不论本协议或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14.4.11服务期内,甲方应按照设备使用要求、日常管理要求妥善保护乙方设备,在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毁损,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4.5乙方权利和义务 14.5.1按照合同约定的目标和工期,完成本项目是乙方的义务。 14.5.2乙方负责制定项目施工实施计划,并报甲方同意后进行实施。 14.5.3乙方配合甲方协调规划、城建、市政、园林、电力等相关单位,负责办理破路、占道、树枝修剪等相关手续,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乙方必须按照城市道路占道施工现场管理相关标准进行文明、规范施工,****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14.5.4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义务,自费修复因乙方或者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缺陷,费用由乙方承担或向第三方追偿。 14.5.5乙方应建立健全与工程展开有关的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关的组织机构,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施工人员熟悉并理解各有关设备、安装、调试所涉及的安全标准、安全要求。 14.5.6乙方应定期向甲方通报施工进度等情况,配合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以确保安全生产。 14.5.7乙方根据招标申请文件选用相应设备进行安装施工,在实际施工的产品品牌须与招标申请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品牌一致,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若确需调整,必须经过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14.5.8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确保满足相关技术指标。 14.5.9乙方不得将用于本系统的设备、链路和视频信号、数据等提供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使用或复用,若甲方在使用过程发现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14.5.10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前端摄像机、存储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解码器、用户端电脑等设备IP地址规划,制定具体IP地址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14.5.11乙方提供的备品备件满足5年使用期,如果设备停产,需要提供相同性能或者性能更优的替代品。 14.5.12合同期内,乙方应保障系统能以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性能有效运行,保障过程中,涉及的软硬件升级、更换、维修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对此进行服务承诺,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5.13合同期内,乙方应保障设备有效运行,保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遗失、损毁,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对此进行服务承诺,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5.14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完善。对系统进行的任何配置、数据改动及其它可能对系统和业务造成不良影响的操作,必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14.5.15合同期间,乙方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及考核办法等)在系统正式运行前乙方应完成对甲方相应人员的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等相关技术的培训,直至能熟练胜任工作。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4.5.16合同期内,如甲方另需新增监控点,且采用与招标文件中相同型号设备及线路的,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线路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成交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若采用与招标文件中不同型号设备及线路,设备应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备价格需重新确定,具体价格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4.5.17若个别监控点的摄像机因人为干扰因素无法施工时,乙方有权对实施计划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顺延工期。 14.5.1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不论本协议或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 | 乙方: | **** |
住所: | **县国宝路201号 | 住所: | **市蕉****南路99号 |
单位负责人: | 黄文挺 | 单位负责人: | 阮小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86****8633 | 联系方法: | 173****576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行**市**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1027808 |
签订地点: **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