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监测监控设施改造之环保设施DCS系统改造(重招)变更公告
变更说明原招标公告中“投标其他条件”第一条: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他不变。
本招标项目超低排放监测监控设施改造之环保设施DCS系统改造(重招)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省**市**区****厂区内 。
2.2项目规模:658.1万元(不含税) 。
2.3服务周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及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生态环保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等相关文件,宝武集团要求所属钢铁企业,2023年完成主要超低排放改造,并具备超低排放评级条件。结合最新要求,现炼铁、特轧、炼钢、能环区域的环境监测平台、环境在线监测设备和DCS控制系统,经系统规范化排查,存在不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问题,需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装备水平,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本次改造项目内容为环保设施DCS系统改造,完成生产设施参数和环保设施参数两大类实时采集,同****公司环境管控一体化平台,具备超低排放评估条件。项目包括系统供货(硬件)、安装、调试、超低排放评估技术服务等。主要内容详见《需求任务书》。
质量目标:生产运行系统正常、项目合格且通过超低排放评估。
本项目服务周期:18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
3.2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相同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智慧环保项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相关部门认定的数据采集合成方面的相关认证证书。
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为准) 。
6、****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25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1,2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省**市**区马坝 | 地 址: | **市**区**路550弄8号楼 |
联系人: | 技术联系人: 任珲 138****3272; 合同商务:牛春营 | 联 系 人: | 胡荣清 |
电 话: | 138****9213 | 电 话: | 135****7567 |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