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雪亮”工程项目采购安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4日
**县“乡村雪亮”工程项目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
地址:湖****陵园路
法定代表人: 罗有略
联系电话: 0731-****6914
乙方: ****
地址: **市**区**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法定代表人: 李忠
联系电话: 0731-****2873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乙方于2022年4月2日中标承建的**县“乡村雪亮”工****政府采购编号: 株茶财采计〔 2021 〕 000166),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定义
一、“合同”或称“合同书”系指甲方、乙方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二、“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的全部金额。
三、“服务”系指乙方必须承担的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建设单位为****,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承建单位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五、“项目”是指**县“乡村雪亮”工程项目采购安装工程实施所构成的整体。
六、“实施”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进行的所有工作。
七、“现场”为**省**县。
八、“****小组”是指乙方和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专门设立的项目管理组织。
九、“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日期。
十、“天”指日历天数。
十一、“不可抗力”具有合同条款中赋予它的含义。
第二条合同总价
一、合同总价
本建设项目中标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壹仟捌佰叁拾玖万柒仟柒佰元整(¥: 18,397,700.00元),上述款项包括税金、货价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施工安装调试费、五年质保维护经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付款方式
1、2022 年(第 1 次)付款时间,主要货物到场,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5%,即人民币¥6,439,195.00元;
2、2022 年(第 2 次)付款时间:整体项目如期完工,并通过终验交付采购**常使用,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0%,即人民币¥5,519,310.00元;
3、2023 年(第3次)付款时间为距第2 次付款时间满 1 年后支付,日常运维考核合格或考核得分 85 分及以上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0%,即人民币¥5,519,310.00元;
4、预留总合同金额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6、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采用人民币结算,以转帐方式支付。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华丰支行
账 号: 787********028615
第三条建设内容
**县“乡村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前端监控、社会**视频图像汇聚平台、智慧警务平台(视频专网)、智慧警务平台(**信息网)、安全平台、电子围栏系统、其他配套基础集成建设等。乙方需要完成的任务还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本合同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2、设备清单的落实与确认;
3、设备采购、到货验收与设备初验计划报批和实施;
4、开展相关操作业务培训;
5、文档编写与整理;
6、后续支持服务(跟踪、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条项目工期
本合同工期从乙方中标2022年5月18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完成全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建设内容。由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不计算在工期之内。
第五条甲方权利
一、甲方有对设计标准、设计规划、设计业务流程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二、甲方有权否定任何乙方做出的损害甲方利益的决定和行为,并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乙****小组成员或调换其人员时须报甲方备案。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作报告及合同规定的专项报告。
五、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全部履行合同的,达不到甲方建设要求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索赔(甲方原因导致和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除外)。
第六条乙方权利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职责。
2、向甲方就项目有关事项行使建议权。其建议应按照先进、优化和安全的原则,并有技术数据支撑和比较。
3、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协作单位享有组织协调和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向甲方申请授予以上未提及的权利,并征得甲方的批准后方可行使。
第七条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与项目建设相关事宜及时答复并作出书面决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工期顺延。
二、甲方必须指定授权代表和专人负责与乙方的联络和协调,如更换代表或变更授权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甲方设立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质量、进度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四、项目终验并交付甲方使用后,负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软硬件设备非正常损坏的更换或维修费用。
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其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所取得的款项。
六、甲方协助乙方维护现场施工秩序。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服务所必须具备的资质和**。
二、****小组并向****小组组织框架和委派的项目****小组人员名单、项目管理计划,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工作。
三、保证项目实施人员、维护人员具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和职业道德。
四、按合同规定的范围、进度和标准履行合同。
五、对其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全面负责。
六、及时办理项目实施的各项手续。
七、保证甲方使用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图纸不会造成对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害。
八、保证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九、服从**县“乡村雪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
十、现场施工中,乙方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骨干应到场指导和监督施工,以保证施工质量。
十一、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合同另有规定的情况),凡涉及项目变更或增减、议价、索赔、处理事故、改变进度、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实施方案等及一切有关费用的问题,均需与甲方共同商定,报甲方批准后才准予实施。
十二、乙方在责任期内,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范围、进度和标准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甲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安全施工
乙方要严格按照安全规定操作生产,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乙方为实施本项目的所有乙方管理范围内的人员提供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在该项目建设中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技术标准
一、******部颁布的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为依据。
二、其他服务或技术应符合本合同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国际通用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三、在项目具体实施前,乙方应根据上述标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实施。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
五、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公制。
第十一条文件资料
一、在执行服务过程中所编纂或准备的报告、全部有关资料以及其它辅助记录或材料将都是甲方的绝对财产,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这部分财产以及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乙方雇用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二、乙方保证不将甲方及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除非第三方介入项目的设计、安装和运行,并将有关资料仅用于这些目的。
三、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四、除了合同本身以外,第十一条第一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含全部拷贝)还给甲方。
五、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向甲方提供所有技术文件。如果工程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要乙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
六、上述技术文件应编辑正确,组织合理,内容充实,容易理解。
七、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及其电子文件。
八、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
一、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二、乙方享有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方案、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甲方应保证不得外泄。
第十三条项目变更
一、任何项目变更指令均须由甲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做出。
二、乙方提交的变更请求必须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做出。
三、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项目变更,乙方必须执行。因甲方项目变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减少的费用从本合同总价中扣除。因项目变更导致乙方服务时间延后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乙方不得提出增加合同价格,但延后的时间计算在工期之外。
四、任何乙方系统设计失误、指导错误、严重渎职或其他工作失误引起的项目变更,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第十四条合同修改
一、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协议修改本合同的任何部分。任何修改合同的书面协议或任何会议纪要、备忘录或其他书面文件转为合同修改时,必须编号并标有本合同号及“合同修改书第xx号”字样。
第十五条质量保证
一、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按照投标文件货物清单及参数型号)保证原厂原装的全新设备,合格正品,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所有采购设备都必须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主要技术参数,并与本合同清单明确的产品、品牌、参数、性能完全一致。所有货物自整个项目完成建设、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五年质保、五年设备保修。乙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到货验收,乙方将设备安全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专场对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外观等进行验收。在初步验收前,乙方应根据****设备厂家(摄像头、服务器、电子围栏、安全产品)营业执照、项目授权证书、ISO9000认证、3C认证、设备产品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报验资料提供给甲方。在设备验货时,发生货物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合同相不符的,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要求乙方退货或更换其设备,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以保证甲方工期,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在项目建设中,如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因升级换代而停产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等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可用同一品牌新设备产品替代,但新设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必须与原设备产品相同或优于原设备产品。
第十六条到货验收
一、本合同项下设备运输由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货物运输至**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设备出现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由乙方出资租赁存放所有采购设备的专用仓库内,所采购的设备由甲方验货、拍照后交乙方保管,乙方应确保仓库及设备安全,不发生盗窃、火灾等事故。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负责:如发现有替换假冒伪劣的产品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其他产品、贴牌等行为的,一律终止本系统项目建设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甲方应在乙方交货时及时组织验货,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性能、数量与合同相符,甲方应及时签署验收意见: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性能、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可终止验货,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
第十七条项目验收
一、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初验和终验)由乙方发起,甲方牵头组织。甲方组织监理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局等单位联合验收,初验及终验由乙方编制一个详细严谨验收测试报告,确保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验收结果需甲方签字盖章认可方可通过。
二、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基本完成后,乙方请求初验,甲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响应并组织开展初验工作。
三、项目初验合格并系统试运行后,乙方需作出系统试运行报告,若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一些误差,乙方应予以及时修正;如乙方修正未达到标准的,其后将由甲方聘请专业的中介****质量监督局******局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通过并报当地相关部门认可后,乙方才能发起项目终验请求;中介机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项目初验合格后并经试运行正常后,乙方提出项目终验申请,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进行项目骏工验收。甲方逾期未组织终验的,自逾期之日起视为终验合格。该项目终验合格后,由甲方出具书面验收确认单,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安装设备正式交付给甲方使用。
第十八条保修服务
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从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免费提供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维修故障通知后2个小时内响应,县**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农村就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若无法排除故障,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甲方,同时制定排障方案。如超过五个工作日未书面报告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排障,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项目作出的变更,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工期延误、费用、风险等。
二、乙方采购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经甲方指出或乙方主动发现后,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甲方可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处理,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负责,甲方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这部分费用,并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三、乙方承建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包括设备的稳定性、耐用性、安全性、易操作性、易维护性、抗灾害性、抗破坏性等方面的问题,经甲方、监理方或经检测确认后,乙方应及时调整或返工,并承担相关的费用、风险和工期延误的责任。
四、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建设任务(不可抗力除外),以交付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合同规定时限界满起计算,逾期未完成建设任务,每超1天,处予违约金5000元。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造成严重后果,致使甲方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考评中受到影响,乙方必须另外支付5万元的损失赔偿费。
五、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服务,包括设备维护、故障排除、业务培训等问题,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违规操作,违反其他职能部门管理规定,或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妨碍按期交付项目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用方。甲方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分,并确定是否酌情**服务时间及是否收取延误违约金。
八、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造的道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而引起额外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贵。
九、如质保期内内乙方未依约履行质保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交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护或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二、若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执行受阻,则合同执行时间根据受影响的时间相应**,系统终验后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附上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同样,在情况恢复正常后,尽快通知另一方。
四、任何因不可抗力所导致延误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受阻方将不因此而构成违约。
五、受阻方应及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六、不论发生何种不可抗力事件,其影响仅限于项目受阻部分, 其他未受影响的部分应照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合同税项
一、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均由甲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合同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字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满足上述条件后,本合同生效。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
一、甲方和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二、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合同争议,可向项目实施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县“乡村雪亮”工程项目采购安装分项清单
第二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采购办壹份。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2022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2022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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