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院内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部院内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部院内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编号:****;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要求28日历天;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所需的施工能力。
投标时提供: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本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2021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需承诺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近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磋商保证金;
9、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4 09:00至2022 -10-28 17:00(**时间,下同)通过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04 09:00,地点为****七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心大街3号
联系人:王新双
电话:0318-****74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中华南大街473号居然商务B座419室
联系人:韩彪
电话:185****8653
****本部院内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2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部院内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部院内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编号:****;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要求28日历天;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所需的施工能力。
投标时提供: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本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2021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需承诺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近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磋商保证金;
9、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4 09:00至2022 -10-28 17:00(**时间,下同)通过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04 09:00,地点为****七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心大街3号
联系人:王新双
电话:0318-****74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中华南大街473号居然商务B座419室
联系人:韩彪
电话:185****8653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本部院内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 |
2 | 采购人 | **** |
3 | 建设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4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5 | 质量标准 | 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
6 |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 建设规模:****公司本部院内自来水管道进行改造;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7 | 工期要求 | 28日历天 |
8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9 | 付款方式 | 采购人付款方式:付款分2次, 第1次: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经审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到审计价款的97%,扣留3%为质保金; 第2次:质保期满后,支付3%的质保金,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额合法票据,并负担税费。 |
10 | 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 |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所需的施工能力。 投标时提供: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本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2021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需承诺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近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现场查询为准); 8、磋商保证金(提供缴纳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 9、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一、以上资格审查文件开标时须提供有效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二、以上资格审查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
11 | 工程计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3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00前,将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 开户行:****公司**体育大街支行 账号:572********0197033 (注:汇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
14 | 踏勘现场 | 统一踏勘(为了保障供应商能够理解采购人的具体需求,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保障采购人权益,本次采购允许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能够更准确的进行报价及编制文件。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有意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参加现场踏勘及答疑,过期不予解答、接待。(踏勘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下午14:30-17:00,如有踏勘意向者请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185****8653) 声明:现场踏勘不做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如未进行现场勘察的,造成投标报价、方案编制等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
15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电子版文件一份(U盘存储) |
16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七层会议室 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00(**时间) |
17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地点:****七层会议室 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00(**时间) |
18 | 评标方法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
19 | 最高限价 (拦标价)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9800元(大写贰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 2、供应商的首次报价及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20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
21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 发售时间:2022-10-24 09:00至2022-10-28 17:00 发售地点:通过邮箱方式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王新双 联系电话:0318-****746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韩彪 联系电话:185****8653 | |
23 | 质疑方式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产生质疑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受理质疑电话:0318-****619 |
2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交于****财务部门。验收、审计完成后30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银行胜利支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040********00119023 到账查询电话:0318-****631 中标供应商需注明所提交履约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
25 | 其他要求 |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当天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
二、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概况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项目参照国家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
2、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工期要求
2.1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3.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
3.2本项目付款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该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支付。
4、合格的供应商
4.1 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本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2021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需承诺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近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现场查询为准);
8、磋商保证金(提供缴纳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
9、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以上资格审查文件开标时须提供有效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其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于开标时核验身份时提交)并将以上资格审查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进入下一步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踏勘现场
5.1 采购人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要求,由供应商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
5.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磋商费用
6.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成交供应商应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7.2 除7.1内容外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3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8.2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3 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当及时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磋商函;
4)资格后审资料
5)报价部分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8)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 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供应商报价
12.1 本工程的报价采用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2.2 投标总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3 投标报价为: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包括伴随服务)的所有价格,应包含但不限于各种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设备费、安装费、调试费、管理费、水电费、保管费、验收费、评审费、加班费、各种税金、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责任、风险等一切费用。一旦中标,中标人须以中标价格提供给采购人,不得擅自更改;
12.4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投标货币
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磋商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有关规定提交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供应商须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保证金。
1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5.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5.5.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5.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5.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5.5.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6.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响应文件封面、法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函、投标报价表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人授权委托书无效,该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6.4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装入密封袋中;
17.2 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注:
17.2.1 写明采购人名称;
17.2.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供应商名称:
(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
17.3 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左侧胶装成册无散页。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17.4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7.1款、第17.2款、第17.3款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8、响应文件的提交
18.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规定的内容。
19.2 采购人可按照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后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1、响应文件的撤回
21.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2.1 开标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2.1.1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
22.1.2 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或数据潦草,难以辨认的;
22.1.3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22.1.4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2.1.5 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2.1.6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2.1.7 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的;
22.1.8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1.9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竞价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价。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竞价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竞价分为首次报价(即磋商函报价)和最后报价,采购人将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3.3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竞价记录,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当场签字确认。
24、磋商小组
24.1 磋商工作由采购****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从**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
24.2 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的过程和结果。
24.3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后,不参与或不继续参与现时采购活动的调研、讨论、审核、决策等,不履行预期或当下职责,不从事相关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24.4 采购相关人员,****委员会(或谈判、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等。
24.5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包括以下五种,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5、磋商过程
25.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4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磋商报价,第二次磋商报价一经报出不能修改,并作为最后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制填写并盖章签字。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根据财库〔2015〕12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6、综合评分
26.1 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2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前三名的合格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当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最终磋商报价低的优先。最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3 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26.4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
27、磋商过程的保密
27.1 从开标之日起至签发成交通知书前,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单独接触。
27.2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 投标人(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文件、图纸、清单等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履行合同和监管部门要求外,投标人(供应商)未经招标人(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相关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投标人(供应商)违反本保密条款的,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8、响应文件的澄清
28.1 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总体编排有序。
28.2 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8.3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者说明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9、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 开标后,经采购人审查只有有效的响应文件,****小组进行评审。
29.2 评标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9.3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0.1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0.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0.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报价,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1、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 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31.4 评标方法、标准和定标(见第六章)
(六)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2款所确定的合格供应商。
33、成交通知书
33.1 磋商结束以后,磋商结果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公示,公示之日将被视为所有供应商应知道磋商结果的时间,不再另行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凡在施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一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2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磋商须知第34.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5、付款说明
35.1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银行开立对公账号,采购人或下属单位将通过中标人邮储账号完成应付款项,联系人:李月萍,电话:183****0519。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项目的施工标准: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或**省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在施工期间有新的标准出台,应满足新的标准要求。
二、本招标工程所使用的材料须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质量须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四、本招标工程检验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五、本项目在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因工程质量或者安全管理原因所导致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工程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按照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请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磋商函
四、资格后审资料
五、报价部分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八、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后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磋 商 函
致: (采购人) -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参照国家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经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RMB¥ )的投标总价,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标准: 。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第14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将与本磋商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四、资格后审资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本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2021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需承诺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近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现场查询为准);
8、磋商保证金(提供缴纳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
9、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一、以上资格审查文件开标时须提供有效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二、以上资格审查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五、报价部分
(一)投标总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1)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
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3)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4)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5)施工机械配备
6)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7)劳动力安排使用计划
8)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9)扬尘、降噪和季节性施工措施
10)环保及疫情期间的施工措施
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项目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方案、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2劳动力计划表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4施工总平面图
2.5临时用地表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2)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 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4)施工总平面图
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5)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合 计 |
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在建或已完工的项目情况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装订)。
八、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参照国家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竞争性磋商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算法,按百分制计分。
三、磋商小组的组成
1、磋商工作由采购****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从**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
2、磋商小组设主任委员一名,****小组成员推荐产生。
四、评标内容
1、评标内容包括:投标报价60分、施工组织设计40分;各项目评审内容详见评分标准。
五、评标程序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入下一步评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不再进行磋商。
3、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书面报价,最终磋商书面报价为最后报价,并作为计分依据,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委打分项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得分。
六、定标原则
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前三名的合格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当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最终磋商报价低的优先。最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评分标准(分值100分)
1、投标报价(6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60分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最终报价做为评审价; 设评审价个数为N,当N<8时,所有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为磋商基准价;当8≤N<14时,所有评审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磋商基准价;当14≤N<21时,所有评审价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磋商基准价;当N≥21时,所有评审价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磋商基准价。 偏差率=100%×(供应商评审价?磋商基准价)/磋商基准价 (1)如果供应商评审价>磋商基准价,则报价得分=60-︱偏差率︱×100×E1; (2)如果供应商评审价≤磋商基准价,则报价得分=60-︱偏差率︱×100×E2。 其中:E1=1;E2=0.5。 注:价格分最高得满分; |
2、施工组织设计(4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4分) | 科学合理 3.01—4分 |
可行 1.51—3分 | ||
一般 0—1.5分 | ||
2 | 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4分) | 科学合理 3.01—4分 |
可行 1.51—3分 | ||
一般 0—1.5分 | ||
3 | 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4分) | 科学合理 3.01—4分 |
可行 1.51—3分 | ||
一般 0—1.5分 | ||
4 |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4分) | 科学合理 3.01—4分 |
可行 1.51—3分 | ||
一般 0—1.5分 | ||
5 | 施工机械配备(4分) | 科学合理 3.01—4分 |
可行 1.51—3分 | ||
一般 0—1.5分 | ||
6 | 项目班子组成情况(4分) | 科学合理 3.01—4分 |
可行 1.51—3分 | ||
一般 0—1.5分 | ||
7 | 劳动力安排使用计划(4分) | 科学合理 3.01—4分 |
可行 1.51—3分 | ||
一般 0—1.5分 | ||
8 |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4分) | 科学合理 3.01—4分 |
可行 1.51—3分 | ||
一般 0—1.5分 | ||
9 | 扬尘、降噪和季节性施工措施(4分) | 科学合理 3.01—4分 |
可行 1.51—3分 | ||
一般 0—1.5分 | ||
10 | 环保及疫情期间的施工措施(4分) | 科学合理 3.01—4分 |
可行 1.51—3分 | ||
一般 0—1.5分 |
说明:1、各评委根据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打分。 2、缺项、漏项,该分项不得分。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
1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 | |
2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有效 | |
3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有效 | |
4 |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本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有效 | |
5 |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2021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需承诺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 有效 | |
6 | 近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有效 | |
7 | 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现场查询为准); | 真实,有效 | |
8 | 磋商保证金(提供缴纳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 | 有效 | |
9 | 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 有效 | |
结论:是否通过 |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致 | |
2 | 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格式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
3 | 签字、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
4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
5 | 响应文件内容 | 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
6 | 投标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
7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
8 |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无 | |
结论:是否通过 |
附表三:
****本部院内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最终磋商书面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 ||
最后报价 | 大写 | |
小写 | ||
工期 | ||
质量标准 | ||
备注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此表不附在响应文件里,磋商完毕后最后报价时现场递交。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合同第1.1和1.2条之间选择(下同,涉及本合同第一、二、四条),本项目工程属于:
1.1 ¨单次工程
建设工程概况为: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工程内容: 。
具体工程应附《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
工程承包范围:
。
2.1 ¨单次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多次工程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多次提供工程建设施工服务的,每个工程项目的工期,通过附件 订单格式具体明确。
2.2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2.3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甲方和监理单位对乙方进度计划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2.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6 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合同****建设部颁布的最新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应急管理(消防)部门、银保监部门、**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并且符合中国邮政企业形象手册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说明文件的要求。
3.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评定 合格 标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单次工程。本合同项下的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增值税 元;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以甲方审计审定金额为准,据实调整。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工程造价为本工程款的最高限价。
¨多次工程。工程项目价款以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订单”具体约定。
4.2 本合同价款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赶工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运输装卸保管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检验费、调试费、税金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也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额外计取,由乙方向税务等部门缴纳。
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4.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总价合同/¨ 。
4.4 价款调整
¨本合同价款不因工资、物价、费率/****政府调价文件而调整;但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变化,可以据实调整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因市场价格波动或法律变化的可以据实调整,调整方法:【 】
(1)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现场工程师
5.1 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 名: ;
联系电话: ;
甲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5.2 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乙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项目经理应是乙**式聘用的员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经理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乙方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乙方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应当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接任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5.3 甲方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甲方委托的职权: ;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第六条 甲方义务
6.1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甲方负责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等费用。
6.2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6.3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消防手续的办理工作。
6.4 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确认。
6.5 组织材料验收、施工中间验收、隐蔽记录、单项工程验收。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根据本合同约定完成组织材料采购、制造加工、检测试验、运输、现场保管和工程施工安装。
7.2 严格依照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7.3 ****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边单位及住户的关系。
7.4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办理网点装修改造需要办理的消防、规划、建设、城管等开工与竣工验收手续。
7.5 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7.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7.7 若本工程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乙方应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相关材料,确保在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时限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并提交甲方存档。
7.8 乙方为本工程的总承包方,负责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包括甲方分包的部分、标准化产品、防尾随门、报警、监控、消防、空调等;不得计取配套费等有关费用,并与各分包单位制定施工工期和供货周期,由于乙方协调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造成的返工、误工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
8.1 乙方应当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和监理单位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和监理单位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和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和监理单位限定的时间内修复后重新验收,但工期不予顺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组织验收。若乙方未经书面许可自行验收的,甲方可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并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复验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复验停工或者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8.3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3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日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进行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乙方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乙方应按要求清理装修现场并将本工程交付给甲方。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8.4 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日内完成工程的移交。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乙方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照第16.8条承担违约责任。
8.5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按照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第九条 设计变更
9.1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甲方应在变更前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在 日内按照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9.2 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可以下列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十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0.1 本合同价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实际工程量和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工程结算编制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颁布的最**设工程预算定额及其有关文件。
10.2 双方约定工程价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
¨工程价款依照以下约定分次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2)工程完工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价款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按照甲方规定若需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
(4)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甲方在30日内无息支付于乙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按照甲方规定若需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甲方在 日内无息支付于乙方。
¨ 其他: 。
10.3 工程价款支付的其他要求:
(1)经甲方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审减金额占报送金额比例(即审减率)在5%(含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用由甲方(发包人)承担;审减金额占报送金额比例(即审减率)在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包人)承担,审计费率按国家及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审定金额小于乙方已收取合同进度款的数额,后续进度款甲方不再支付,且乙方须退还已收取款项与审定金额差额部分。
(3)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10.4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各期工程款前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的正式发票,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价税合计款项相一致,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乙方提供发票时间迟延或者发票存在瑕疵,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10.5 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监控异常而造成损失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 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报告并将该工程所有图纸及相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收到上述资料后 日内审查完毕,审查无误后办理工程结算。
10.7 账户信息:
10.7.1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联行号:
账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7.2 甲方发票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材料和设备供应
11.1 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材料供应方式:
等;
等;
(3)甲方集中采购,确定供应商及供货价格,乙方负责采购并结算的材料。包括 等;
(4)甲方确认品牌、规格、最高限价,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包括 等;
(5)其他方式: 。
11.2 乙方负责采购材料的,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供应商和品牌、规格选用相应的装修主材,否则,甲方有权不结算相应的主材价款,乙方应另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主材,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非甲方集中采购和确认价格的主要材料,依据当地材料价格信息及市场行情,经甲方与乙方共同考察品牌、质量、规格和价格后双方书面认定。凡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规格有差异或检验不合格的,应禁止使用;若乙方擅自使用,乙方除免费更换符合质量要求、规格的材料外,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等各项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违约金,若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11.3 甲方和乙方为本工程项目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保管费用。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1.4 乙方所有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有关材料,并不得向甲方计取采购保管运输等任何费用。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装修用的材料和设备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保修证书等以供甲方核对,如乙方无法提供,甲方有权拒绝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如该批材料和设备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更换材料和设备,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工期延误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1.5 本工程材料价格详见附件《工程所用材料价格确认表》。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
12.1 乙方应保证自身及实施本合同的乙方工作人员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合法有效的资质,且在工程施工期间持续有效。如果因为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缺乏相应资质或者资质存在瑕疵,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引起其他法律责任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 乙方承诺自****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条件,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相关之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若甲方由此被主张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法律责任,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赔偿。
12.3 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和监理人报告和以事故****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报告。
12.4 乙方应保证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质量保修期间双方和第三方的人、财、物的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乙方自身人员、甲方、监理人以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完全负责,并向受损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甲方因此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予以无条件赔偿。若乙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12.5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竣工结束后的任何时间,因本合同所述施工项目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若属乙方提供的材料缺陷、施工缺陷、维修缺陷等乙方原因所致,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
13.1 乙方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室内污染标准的合格装修材料,如装修后室内空气污染指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视为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16.5条承担违约责任。
13.2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乙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乙方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若乙方未达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13.3 乙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扬尘(大气)、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乙方应当承担因此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每违约一次,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第十四条 转包和分包
14.1 本工程不得转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乙方不得进行分包,确需分包的,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乙方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单位,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4.2 乙方违反第14.1条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违反第14.1条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十五条 保修
15.1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保修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工程保修期为: 。
15.2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可从保修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的,甲方可向乙方进行索赔。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修期。
15.3保修期外乙方仍应提供有偿维修服务,乙方比照市场价格给予 优惠。
乙方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均视为违约,责任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6.2 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以应付价款为基数,****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但逾期违约金不超过应付款的5%。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16.3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甲方还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产生的损失。
16.4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若乙方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逾期竣工达 天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1)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乙方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和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2)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本息****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还须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再次招标支出的全部费用。
16.5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无偿返工或继续施工修复直至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产生的所有费用,若造成逾期竣工的,还应按照16.4条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6.6 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与原计划有严重偏差不能如期完成施工,或****施工队伍、临时拼凑施工人员等现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
16.8 乙方占有、留置本合同项下工程,未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进行移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若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合同解除不免除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的义务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6.9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但尚未完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以及已经完工但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并应在甲方通知后 日内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从施工现场撤离设备和材料,清理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此导致乙方设备或者材料损毁、灭失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乙方文件和由乙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6.10 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及保修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索赔。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甲方受到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等,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证据或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罚款以及与之相关的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影响到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执行,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
17.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3 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保密
18.1 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对外披露的或公众尚未知悉的信息,在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价格信息、甲方图纸、文件资料、网点布局、监控信息、客户名单、管理诀窍、经营信息、技术秘密、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者****机关依法要求披露者外,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保密信息。若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8.2 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
18.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8.4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装修理念、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装饰图案或采用施工工艺等资料,保证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若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18.5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 违约金。如果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第十九条 反商业贿赂
19.1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行为。
19.2 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利益等。
前款还适用于受任何一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19.3 任何一方遇到对方相关人员索取商业贿赂及其不正当利益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对方,收到通报的一方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21.1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正文及附件。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投标承诺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投标承诺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图纸。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6)投标函及其附录。
(7) 。
21.2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1.3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第二十二条 附则
22.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包括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双方签订的所有订单)履行完毕之日止。
22.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22.3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于甲方住所地。
附件:
附件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分项价格清单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工程所用材料价格确认表
附件五:建设工程施工订单
提示:乙方若属于中小企业,应在订立本合同时主动告知于甲方,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日期: 日期:
请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