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技术要求 1拆除工程 1.1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针对该拆除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施工技术员与监理员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和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1.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给排水管道、设备管道等干线及通往该建筑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1.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 1.5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1.6拆除时,应自上而下有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时应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1.7拆除过程中,现场临时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临时配电线路。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1地砖地面 2.1.1技术参数:边长尺寸误差: plusmn;1mm;厚度误差: plusmn;5%;边直度: plusmn;0.2%且≤2.0mm;直角度:对边长度差≤0.5mm、对角线长度差≤1.0mm;表面平整度:最大偏差≤1.0mm;吸水率:E≤0.5%;破坏强度:≥1300N;断裂模数:≥35Mpa;**度:≥55; 2.1.2耐化学腐蚀性:耐低浓度酸和碱:不低于ULA 级;耐高浓度酸和碱:不低于UHA 级;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泳池盐类:不低于UB 级; 2.1.3地面砖铺贴前应根据实测尺寸,利用计算机进行预排砖,绘制切实可行的排砖图,根据排砖图在现场进行弹线放样; 2.1.4地面砖排砖原则:同一房间内非整砖左右、前后均匀对称;非整砖尺寸不小于整砖1/2;****中心位置,其他座于地面的器具尽量居中布置;有坡度要求的房间,周边地砖应处于同一标高线; 2.1.5地面砖铺贴前,应认真选砖,以利于减小缝格平直度偏差,由供应商提供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2.1.6地面砖十字相交平直、缝格通顺,勾缝深浅、宽度应一致,表面光滑,无污染;室内外分界位置及接茬的平整、美观;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2mm;两砖高低差0.5mm,无空鼓。 2.2装饰石材 2.2.1本工程装饰所用石材,是指地面、墙面、柱、过口、窗台板、洗漱台台面等部位的石材,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其规格尺寸必须满足施工图纸中的有关要求,具体标准如下:干燥压缩强度≥100mPa;弯曲强度≥8.0mPa;镜面**度≥80;允许偏差(mm)平面度≤0.65;长度、宽度+0-1;厚度 plusmn;2;放射性(A类)外照射指数≤1.3,内射指数≤1.0;体积密度G/CM3 ≥2.56;吸水率 ≤0.6; 2.2.2.石材品种:由供应商提供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2.2.3石材正面的外观,不能有缺棱、缺角、裂纹、色斑、砂眼、异色斑点、污点及凹陷现象存在,镜面板材的镜向**度应不低于80**单位; 2.2.4石材应确保平整度,接缝高低差应控制在0.5 ㎜以内,严禁在施工现场对石材表面进行打磨,造成石材表面出现磨痕; 2.2.5石材施工前应进行选材,颜色、花纹应一致,无明显色差、无裂纹;施工时,十字角处应对称平整;石材切割边须平直;石材铺设完成后应避免返碱现象的发生; 2.2.6预拼编号:品种、规格、颜色与纹理一致的块料,按设计尺寸在地上试拼,预拼好的石材应由下往上编号,对于有缺陷的石材必须剔除; 2.2.7石板安装应由下往上顺序进行,每层板块由中间或一端开始,柱面从正面开始,顺时针进行; 2.2.8材料包装及运输:供应商负责材料的运输,并保证包装完好,包装材料在各种条件下均不对石材产生污染;石材进场前应作好石材六面防护,防护液的涂刷不应影响正常的施工要求;边角需加工的石材必须用荒料石材加工成,不允许粘贴; 2.2.9材料进场验收:进场石材应满足技术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指标;石材厚度满足最低限要求的数量不能超过石材总量的1/5。进场石材表面光洁明亮、无明显缺陷,板块边角**,无扭曲缺角掉边。 2.3吊顶工程 2.3.1吊顶工程中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2.3.2采用C型龙骨系列,分主龙骨次龙骨,部分需要设小龙骨,可上人天花选用C60轻钢龙骨系统; 2.3.3主龙骨吊杆直径为φ8,其间距不大于1.2mx0.8m;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m~1.2m;次龙骨间距不大于0.4m; 2.3.4平面天花选用轻钢龙骨系统和9.5mm+12mm纸面石膏板或防水石膏板完成; 2.3.5天花的上部空间超出1500mm时,必须安装转换层。用L50镀锌角钢1200X900间距完成,且转换层要求离装修完成面天花的距离不大于500mm; 2.3.6吊顶工程应与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等工种紧密配合,做好室内管道施工;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所有管线、设备的安装及隐蔽工程验收; 2.3.7天花主龙骨壁厚要求不小于1.2mm,次龙骨壁厚要求不小于0.6mm;当吊顶跨度大于10m时,跨中部位龙骨应适当起拱,且不应小于跨度的1/200; 2.3.8自攻螺丝应陷入石膏板表面0.5mm-1mm深度,且不应切断护面纸,螺丝距板边应大于10mm,相邻两颗螺丝间距不小于200mm; 2.3.9重型灯具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3.10吊顶工程应对板材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由第三方环保机构复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材料进场时提供检测报告,达到环保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2.3.11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3.12吊顶工程的金属杆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3.13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2.3.14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验收; 2.3.15吊顶内穿墙管洞必须按要求封堵密实; 2.3.16吊顶内吊杆、吊件等应竖向垂直、水平方向行列顺直; 2.3.17吊顶板与灯具周遍接合采用打胶处理且需处理平整严密、美观; 2.3.18弧形角线应圆滑**; 2.3.19吊顶与其他设备的位置处理: (1)较大孔洞位置应先由设备施工人员将其画准确,吊顶时要留出孔洞位置;也可先安装设备,然后再吊顶封口; (2)小孔洞开洞时,先拉中心线,位置确定后,再用往复锯开洞。 2.4涂料工程 2.4.1室内墙面涂料的施工要点需满足国标图集要求; 2.4.2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2.4.3涂料施工工序及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4.4本工程所用乳胶漆涂料采用防火型,必须符合设计或选定样品的要求; 2.4.5喷涂或手刷的涂料、油漆厚度应均匀,颜色一致,喷点、喷化的突出点要手感适宜,不掉粒;喷涂接茬应留在分格缝出切无明显色差,无分格缝时接茬不得有搭接痕迹,喷涂表面清洁无污染。 2.5屋面工程 2.5.1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均为Ⅰ级,**防水设防,采用自SBS粘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凡高低跨、女儿墙转折处及其它阴阳角处等重点防水部位应附加卷材一层,其基层抹面应做成钝角,斜面宽度不应小于100mm; 2.5.2保温层及砂浆找平层设置分隔缝,分隔缝间距≤6m;保温材料与女儿墙间留空隙,内填岩棉条; 2.5.3屋面保温和找坡:屋面保温材料厚度及其物理性能应满足节能设计要求。屋面找坡材料采用LC7.5轻集料混凝土; 2.5.4屋面排水为无组织排水,排水方向、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6门窗工程 2.6.1所有木门制作时木材均需要进行干燥处理,含水率不得大于下列数值:门扇15%;门框18%; 2.6.2门窗四周固定点间距应小于600mm; 2.6.3管道竖井门设300mm高门槛; 2.6.4门窗**两侧砌体采用同原墙体相同或者相近的建筑材料,宜采用非黏土烧结实心砖; 2.6.5建筑外窗气密性等级应不低于6级水平;建筑外窗保温性能等级应不低于6级水平; 2.6.6甲、乙级防火门应安装自动闭门器;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功能。 2.7外墙工程 2.7.1基层处理应清洁平整、坚实、宇固、无粉化、起皮、裂纹,表面无灰尘、无浮浆、无油污等杂物。 2.7.2粘贴岩棉板前,应首先检查岩棉板是否干燥,表面是否平整、整洁:潮湿、表面不平整、有污染的岩棉板不得用于本工程; 2.7.3根据建筑立面设计和外保温技术要求,在墙面弹出外门、窗口的水平、垂直控制线以及伸缩缝线、装饰条线、装饰缝线等。应在外墙阴阳角及其他必要处挂垂直基准线,适当位置挂水平线,以控制岩棉板的垂直度**整度; 2.7.4岩棉板应自下而上,沿水平方向铺设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 1/2板长,在墙角处应交错互锁,并应保证墙角垂直度; 2.7.5岩棉板粘贴应采用条粘法,其涂胶面积不得小于 80%;岩棉板上抹完胶粘剂后,应先将保温板下湍与基层墙体墙面粘贴,然后自下而上均匀挤压、滑动就位,粘贴后板的侧边不得有胶; 2.7.6相邻岩棉板应紧密对接,不留板缝,且板间高差应不大于 1.5mmm; 2.7.7局部不规则处粘贴岩棉板可现场裁切,但必须注意切口与板面垂直;墙面边角处的岩棉板最小尺寸不应小于300mm; 2.7.8外墙施工要求阴阳角必须**、顺直美观、杜绝色差,禁止不同色的涂料同时涂刷。 2.7.9涂饰工程施工应按 quot;底层漆、中层漆、面层漆 quot;的要求进行施工,后一遍涂饰材料的施工心须在前一遍涂饰材料表面干燥后进行;每一遍涂饰材料应涂饰均匀,各层涂饰材料必须结合牢固; 2.7.10外墙涂饰,同一墙面同一颜色应用相同批号的涂饰材料,当同一颜色批号不同时,应预先混匀,以保证同一墙面不产生色差,颜色均匀一致、无泛碱、无流坠,疙瘩、无砂眼、刷纹等; 2.7.11涂层与其他材料、设备的街接应吻合,界面清晰,尤其是分隔缝内要清理干净; 2.7.12要求涂料涂刷均匀牢固、不漏涂、起皮及掉粉。 3给排水、暖通工程 3.1生活给水系统 3.1.1生活给水立管采用内衬式钢塑复合管,DN≤80丝扣连接,DN>80卡箍连接,水表后给水管采用PPR塑料管,采用1.6MPa级管材,冷水采用S4级,热水管采用S3.2级,热熔连接; 3.1.2给水系统试压:给水系统试验压力为1.0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超过0.05MPa,同时检验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3.1.3管道支架和膨胀节的设置节由管材供应商提供要求。阀门:De≤63mm采用截止阀,De>63mm采用蝶阀; 3.1.4生活给水管交付使用前应冲洗和消毒,需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3.1.5水龙头应采用节能产品,经采购人和监理人认可后方可安装; 3.2污水、废水系统 3.2.1排水管采用U-PVC管,埋地污水管道采用柔性接口机制排水铸铁管,柔性连接; 3.2.2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同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系统安装完后应进行通水和通球试验; 3.2.3水池水嘴配手把式陶瓷芯片节水龙头,地漏采用深水封防反溢地漏,水封深度应大于50mm; 3.2.4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它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3.3供暖系统 3.3.1供暖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径≤DN32采用螺纹连接,管径>DN32采用焊接连接;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3.3.2阀门:DN lt;50采用球阀,螺纹连接;DN≥50采用对夹式蝶阀,法兰连接。放水阀采用球心阀。 阀门的公称压力1.0MPa,材质为铜制。所有阀门位置,应设置在便于操作与维修的部位; 3.3.3散热器工作压力1.2MPa,每组散热器均放手动跑风。配电间采用光面管型散热器,采用焊接连接。 3.3.4散热器底距本层地面150mm,散热器的外表面应为非金属涂料,散热器超过25片时,分两组串联,上下串联管径与散热器接口相同,长度不超过200mm; 3.3.5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3.4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 3.4.1管道必须配置必要的支、吊、托架。管道支、吊、托架的制作和安装的具体形式根据国家标准图集03S402、93R402以及96S406确定; 3.4.2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管道支架或管卡应固定在楼板上或承重结构上; 3.4.3塑料管水**装支架间距按规范施工; 3.4.4立管每层装一管卡,安装高度为距地面1.5m; 3.4.5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3.5聚氨酯涂膜防水 3.5.1涂膜防水材料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防水材料质量认证,现场取样试验,未经认证的或复试不合格的防水材料不得使用; 3.5.2聚氨酯涂膜防水层及其细部等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3.5.3聚氨酯涂膜防水层基层应牢固、表面洁净、平整; nbsp; nbsp; 3.5.4聚氨酯涂膜附加层,其涂刷方法、搭接、收头应符合规定,并应粘结牢固、紧密,接缝封严,无损伤、空鼓等缺陷; nbsp; nbsp; 3.5.5聚氨酯涂膜防水层,应涂刷均匀,保护层和防水层粘结牢固,不得有损伤,厚度不匀等缺陷; 3.5.6聚氨酯涂膜防水层施工过程中,未固化前不得上人走动,以免破坏防水层,造成渗漏的隐患; 3.5.7突出地面管根,地漏,排水口,卫生洁具等处的周边防水层不得碰损,部件不得变位; 3.5.8已涂刷好的聚氨酯涂膜防水层,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在未做好保护层以前,不得穿带钉鞋出入室内,以免破坏防水层。 4电气工程 4.1开关、插座安装要求 4.1.1开关、插座的面板应平整,与建筑物表面之间应严密无缝隙,应紧贴建筑物表面; 4.1.2固定面板的螺丝应选用统一的螺丝,保证美观; 4.1.3开关、插座的安装高度必须一致; 4.2照明灯具安装要求 4.2.1安装前,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4.2.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 4.2.3同一室内或场所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4.2.4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 4.2.5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紧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4.2.6固定在移动结构上的灯具,在移动构架活动时,导线不用受拉力和磨损;当吊灯灯具重量大于3千克时,应采用预埋吊勾或螺栓固定;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1千克时,应增设吊链; 4.2.7灯具接线前,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 4.2.8安装高空灯具前,应先在地面进行通断电试验合格。 4.3电线、电缆及电气设备安装要求 4.3.1进场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电缆端头密封良好,抽检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制造厂标;材料进场时需核验复试; 4.3.2检测绝缘性能: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满足国标要求; 4.3.3镀锌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得热熔焊连接; 4.3.4导管穿越外墙时应设置防水套管,且应做好防水处理;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敷设时,应在热水管下面; 4.3.5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4.3.6配电箱、柜制造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和行业最新颁布分相应标准及规范,以及施工现场安装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 4.3.7配电箱内装设的各电气设备****认证中心的CCC认证,其电气设备上应带有CCC标志;配电箱出厂前必须通过各项检测和试验,包括各种绝缘耐压试验和通电传动试验等,随箱带检测、试验证明书。 4.3.8各层照明配电箱、动力箱等均暗装,安装高度需满足设计要求; 4.3.9电缆、电线过墙管敷设时,干燥房间至潮湿房间倾斜5度,潮湿房间至潮湿房间,往湿度较大房间倾斜5度,干燥房间可保持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