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者利河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规划区域面积43613平方米,河道长度5.2千米,其中南段 2.5****加油站至林业局风雨桥),北段0.6千米(感驮岩段民中古桥至**街)。 北段工程包括新增铺装1637平方米、新增绿化433 平方米、下沉步道1813平方米、新增栏杆1463平方米、沿线亮化含桥梁亮化6座,河道亮化1项、风雨桥修缮1座、河道沿线行道树补种625 米、河道清淤4121.5立方米、定制文化标识设施1项、滨河绿化挂篮96米、给排水改造12723平方米、观景挑出步道1250平方米、电线杆彩绘美化1项。 南段工程包括沿河道景观改造工程、滨****广场工程,其中河道景观改造工程包括新增铺装785平方米、新增绿化1982平方米、下沉步道1813平方米、新增栏杆540 米、沿线亮化含桥梁亮化8座、河道亮化1项、风雨桥修缮2 座、河道沿线行道树补种1249 米、现状沿河步道铺装翻新修补536.1平方米、沥青步道改造5492 平方米、河道清淤21203立方米、定制文化标识设施1项、滨河绿化挂篮174米、新增风雨桥(长廊主体)1座、给排水改造25447平方米、景观瀑布1 项,电线杆彩绘美化1项;滨水广场工程包括新增铺装785平方米、新增绿化766平方米、树池坐凳159米、下沉步道430平方米;悦舞广场工程包括新增铺装696平方米、新增绿化260平方米、树池坐凳81米。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政务中心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方泽****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方泽****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玖佰肆拾万零玖仟叁佰贰拾伍元柒角肆分(¥****9325.74元) | ||||||
工期 | 5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黄振洛(注册编号:桂245****55113;身份证号:****021989******79)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赵晓宁(注册编号:****454;身份证号:****231979******82) | ||||||
施工项目经理 | 黄振洛(注册编号:桂245****55113;身份证号:****021989******7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茹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2011)****846 ;身份证号:****311987******24) 吴金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2014)****396 ;身份证号:****011976******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县洛清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2.******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服务) 3.**县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4.六连路(银顶路至金海路,利华路至**路)工程设计 5.力浪路(杜鹃路至六连路)工程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4.49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振鸿宇****公司、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玖佰肆拾壹万肆仟肆佰壹拾柒元伍角捌分(¥****4417.58元) | ||||||
工期 | 5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王琼芝(注册编号:桂245****17476; 身份证号:****221983******28)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张维迪(注册编号:CS****00127;身份证号:****021980******39) | ||||||
施工项目经理 | 周兆谦(注册编号:桂245****09029; 身份证号:****211974******7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绍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2018)****452 ;身份证号:****011989******30 ) 吴应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2014)****615;身份证号:****011976******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县林逢镇特色街道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第二次) 3.**县莲峰镇污水处理工程 4.****开发区****公司供水系统改造项目 5.****水厂水质(提标改造)深度处理工程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3.49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玖佰肆拾壹万肆仟肆佰肆拾伍元玖角玖分(¥****4445.99元) | ||||||
工期 | 5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黄博(注册编号:桂245****47548;身份证号:****231983******32)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莫玲娟(注册编号:CS****00350;身份证号:****241986******61) | ||||||
施工项目经理 | 黄博(注册编号:桂245****47548;身份证号:****231983******3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2015)****129;身份证号:****221985******34) 黄炜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2021)****435;身份证号:****011985******1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南流江支流(**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工程总承包 2.**中泰(******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2.49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bsggzy/)、******建设局(http://zjj.****.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558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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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