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项目(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数据整合)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302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成果;
4.2交付地点:**省**市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成果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21号)以及《****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21〕49号)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探索清理规范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方法和解决路径,实施本项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通过县级主管部门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0 |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 |
2 | 60 | 通过县级主管部门验收后支付6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及项目经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特**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数据整合 以2022年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林权登记数据清理和整合工作为目标,做好数据交接和建库。 (2)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国 有林场和集体林权登记不同类型,区分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不同情形,积极稳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持续规范林权登记办理 充分利用其他县市(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好的经验做法,确保新增林权登记业务规范开展。 (4)推进林权登记和管理信息化 将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对接,实现林地审批、交易监管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14.2工作内容 以数据整合为主线和抓手,******厅下发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问答》文件问题处理方式,以及其他县市(区)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清理,通过内业分析、关联信息、调查核实等方式分类清理。 (1)登记信息问题 针对原林权档案资料不齐、内容缺失;林权登记权利类型、四至范围不够清晰准确;数据信息不对应,图属不符(有属无图)、证地不符等问题,应核实登记档案、登记业务信息及宗地四至描述,重新绘制权属界线,补录属性。 ①针对约10400多宗林权已入登记系统数据进行核查,补充完善属性数据。 ②针对约15000宗无法登入登记系统的数据,由于原始数据不全,无法直接转换使用,应对原始档案中的纸质宗地图进行矢量化配准,搜集相应坐标系的数据地形图进行逐个落图,并按不动产登记规程配上单元号,同时根据原始宗地档案资料录入宗地属性,挂接相应宗地,建立林权登记数据库。 ③针对2000多宗国 有林场宗地,由于原始宗地档案未扫描,应重新扫描录入,根据图上的关键字和档案中的内业号将属性与宗地图挂接,建立国 有林权登记数据库。④针对重叠、开天窗实地调查低于66条的以实际调查数量为准,每条价格按1500元计算。 (2)权属重叠问题 针对重叠图斑处理方法:因原始绘制图斑范围存在精度问题,合并时存在细长重叠或缝隙的现象,可对其进行微调。重叠面积较大的需相关权利人到实地进行重新指界、签字盖章。对争议无法调处部分维持现状搁置争议,无争议部分照常登记。 (3)地类冲突问题 利用林业二类调查成果及政**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叠加分析加以备注说明。 (4)确权程序问题 针对没有按照林权登记的规范程序要求开展指界、公告等工作,登记程序存在瑕疵等问题,由相邻权利人补充指界签章,以行政村为单位分批公告,完善登记程序。 14.3工作程序和方法 严格按照《****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21号)以及《****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21〕49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14.4保密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测绘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调查测绘的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按《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不得擅自非工作需要复制、存储涉密信息。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为确保甲方资料安全,本工作需遵守如下资料安全保障措施: ①所需基础资料的保管和交接应由专人负责,进出需完善登记手续。 ②对本次收集的调查资料,不得擅自复制、损坏和提供他人。 ③用于检查的电脑与互联网应保持物理隔绝状态。 ④严禁通过无保密条件的互联网、电话等传输方式传递本项目调查资料。 14.5其他 (1)乙方要对调查材料负全部责任,对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拒绝让其继续承担调查任务,发生一切费用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进行追责。 (2)乙方在提供本项目服务时,必须随时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经各级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不能整改,造成材料不能按时提交,不能按省进度要求完成或者质量检查不合格经返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处置未支付的合同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 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 | 乙方: | **** |
住所: | 政**建设大厦4楼 | 住所: | **市金兰路2号金域兰湾B区5幢106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86****9669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117********0462376 |
签订地点: 政**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