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执收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对象 | 资金管理方式 | 备注 |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
| **市一类园 | 1800元/生.学期 | 安发改收费〔2021〕211号;望发改价格[2021]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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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办幼儿园分类详见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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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一类园 | 1500元/生.学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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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通园 | 1200元/生.学期 | |||||||
****中学费、住宿费 | ||||||||
学费 | 一般普通高中 | 350元/生.学期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电〔2002〕26号 | 在校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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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示范高中 | 700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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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示范高中 | 850元/生.学期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
住宿费 | **中学 | 550元(四人间)/生.学期 | 望价〔2010〕19号 | 在校住宿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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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 490元(四人间)/生.学 | 望价〔2009〕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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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 430元(四人间)/生.学期 | 望价〔2018〕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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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费、住宿费 | ||||||||
| ****学校 | 学费 | 5480/生.学期 | 望发改价格备案[2021]6号 | 在校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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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450元(四人间)/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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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开放教育学费 | ||||||||
专科 | 文科 | ****大学 | 58元/学分 | 皖价费函〔2012〕100号、皖价费函〔2018〕85号、皖发改价费函〔2019〕394号 | 学生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总学分均为76学分 | |
理科 | 65元/学分 | |||||||
专科起点本科 | 文科 | 74元/学分 | 总学分均为71学分 | |||||
理科 | 83元/学分 | |||||||
高中起点本科 | 文科 | 74元/学分 | 总学分均为140学分 | |||||
理科 | 83元/学分 | |||||||
成人中专教育(脱产) | 文科类 | 900元/生.学期 | 皖价行费〔2000〕311号 | 在校成人教育学生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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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类 | 1100元/生.学期 | |||||||
成人中专教育(半脱产) | 文科类 | 700元/生.学期 | ||||||
理科类 | 800元/生.学期 | |||||||
证照费 | ||||||||
①外国人居留许可 | 有效期不满1年 | 县**局 | 400元/人 |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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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 | 800元/人 | |||||||
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 1000元/人 | |||||||
增加偕行人 | 每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 |||||||
减少偕行人 | 200/人次 | |||||||
变更 | 200/次 | |||||||
②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 | 县**局 | 1500元/人 | 发改价格〔2004〕1267号;皖价费〔2004〕300号 ;财综﹝2018﹞194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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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 证件费 | 县**局 | 300元/证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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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损坏补办 | 600元/次 | |||||||
④外国人出入境证 | 县**局 | 100元/证 | **部、财政部公通字〔1996〕89号);公通字〔2000〕99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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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外国人旅行证 | 县**局 | 50元/证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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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 普通护照 | 县**局 | 120元/证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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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计委、财政部价格〔2000〕293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公告2022年第22号 | ||||||
②出入境通行证 | 一次有效 | 县**局 | 15元/证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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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有效 | 80元/证 | 财政厅、物价局财综〔2008〕292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县**局 | 60元/证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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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有效签注 | 15元/件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7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 | ||||||
两次有效签注 | 3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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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 8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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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二年)多次有效签注 | 12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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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 16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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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 24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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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港澳通行证 | 4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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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将)届满换领(10年有效) | 县**局 | 350元/证 | 财税〔2020〕46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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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将)届满换领(5年有效) | 260元/证 | 发改价格〔2020〕1516号;国境发〔2021〕1号 | ||||||
⑤**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一次有效 | 县**局 | 40元/证 |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发改价格〔2019〕1931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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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有效 | 200元/证 | |||||||
五年有效补发 | 200元/证 | |||||||
⑥**同胞定居证 | 县**局 | 8元/证 |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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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大陆居民往来**通行证(含签注) | 往来**通行证 | 县**局 | 60元/证 | 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发改价格〔2019〕1931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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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有效签注 | 15元/件 | |||||||
多次有效签注 | 80元/件 | |||||||
①居民户口簿 | 县**局 | 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6元/本) | 皖价行费字〔1998〕79号;财综〔2012〕97号 | 城乡居民 | 缴入地方国库 |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户口准迁证 | 县**局 | 免征(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的工本费2元/证) | 皖价费字〔1995〕1号;财综〔2012〕97号 | 户口迁移申请人 | 2013年1月1日起,仅对遗失、过期失效补办的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收费 | ||
户口迁移证 | 2元/证 | |||||||
首次办申领 | 县**局 | 免费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皖价费[2004]346号文件;财税[2018]37号 | 申请办证的城乡居民 | 缴入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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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换领、姓名变更换领 | 20元/证 | |||||||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 40元/证 | |||||||
临时身份证 | 10元/证 | |||||||
①号牌(含临时) | 汽车号牌 | ****大队 | 100元/副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皖价费[2013]72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机动车登记申请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反光号牌 | |
挂车号牌 | 50元/副 | |||||||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 | 40元/副 | |||||||
摩托车号牌 | 35元/副 | |||||||
机动车临时号牌 | 5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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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机关代号) | ****大队 | 1元/个 | 皖价费〔2013〕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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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驶证 | ****大队 | 10元/本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机动车登记申请人、机动车驾驶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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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行驶证 | 10元/本 | |||||||
机动车驾驶证 | 10元/本 |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10元/本 | |||||||
非机动车号牌 | ****大队 | 12元/车 | 财综[2007]358号;皖价费[2013]72号 | 非机动登记申请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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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通行标志 | 32元/车 | |||||||
外国人签证费 | ||||||||
外国人签证(个人) | 县**局 | 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 计价格[2003]392号;公通字[2000]99号;公传发[2011]470号 | 办件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外国人签证(团体) | ||||||||
外国人签证(特区) | ||||||||
殡葬收费 | ||||||||
遗体接运 | 微面、轿车 | 县殡仪馆 | 面包车240元/具普通中巴200元/具 | 望发改价格〔2021〕58号 |
| 缴入地方国库 | 1.****殡仪馆为起点,起步基数为10公里,超过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5元。2.超出本县范围接运遗体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 |
遗体火化 | 成人 | 340元/具 | 包括遗体火化、骨灰清理、装袋 | |||||
12岁以下儿童 | 150元/具 | |||||||
骨灰寄存 | 骨灰寄存、 | 140元/盒﹒年 | 包括骨灰寄存、瞻仰、卫生处理等 | |||||
| 告别厅租用费 | 大厅1000元、中厅600元、小厅300元。 |
| |||||
遗体冷藏 | 10元/具﹒小时 | 正常遗体冷藏。 | ||||||
遗体收殓 | 100元/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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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卫生消毒 | 30元/具 | % | ||||||
遗体一般整理费 | 120元/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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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费 | ****规划局 | 6至9元/平方米(按破坏土地计算)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财税〔2021〕8号;****总局等五部门公告2021年第12号;省财政厅、******厅、省物价局财综〔2001〕1061号;皖发改收费〔2019〕33号;****总局****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土地闲置费 | ****总局****税务局 | 1.每平方米5至10元 | 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用地单位 | 缴入地方国库 |
| |||
2.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 |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 |||||||
耕地开垦费 | ****规划局 | 一等地区,每平方米36元;二等地区,每平方米32元;三等地区,每平方米28元;四等地区,每平方米24元。 |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不动产登记费 | ****中心 | 详见文件 | 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2019年第7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皖财综〔2019〕866号 |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污水处理费 | 居民生活用水 | ****公司 | 0.85元/吨 | 《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皖财综〔2015〕196号;望价〔2017〕25号 |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1.2元/吨 | |||||||
|
| |||||||
城镇垃圾处理费 | 居民生活用水 | ****公司 | 0.35元/吨 | 望发改价格〔2021〕56号 |
| 缴入地方国库 |
| |
工业用水(月用水小于3千吨(含3千吨,下同)的部分 |
| 0.20元/吨 | ||||||
月用水大于3千吨小于5千吨的部分 | 0.10元/吨 | |||||||
月用水大于5千吨小于1万吨的部分 | 0.05元/吨 | |||||||
月用水大于1万吨的部分 | 免征 | |||||||
经营服务用水 | 0.30元/吨 | |||||||
特种用水 | 0.20元/吨 |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详见文件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财办税[2020]13号;建城字〔1996〕640号;建城[2002]232号 | 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 ||
****政府还贷) |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 | 详见文件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交路〔2019〕144号、皖交路〔2020〕162号;省政府皖政〔2018〕82号 | 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 | 缴入地方国库 |
| ||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 详见文件 |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水**费 | 县水利部门 | 详见文件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综〔2008〕7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皖价商〔2014〕1号、皖价商〔2015〕6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皖发改价费〔2019〕622号; | 直接**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县水利部门 | 详见文件 | 财综〔2014〕8号;财综〔2014〕32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皖价费〔2014〕160号;皖价费〔2017〕5号;皖价费〔2017〕77号;财税〔2020〕58号;****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总局****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渔业**增殖保护费 | 从事专业捕捞的 | 县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按年总产值的4%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税〔2014〕101 号;渔政〔1989〕64号;皖价费〔2002〕186号 | 在我市管辖的江河、湖泊等水域采捕天然生长和人工增、养殖水生动植物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小微企业免征 | |
从事兼业捕捞的 | 按年总产值的5—8% | |||||||
从事养殖(种植)业的 | 按年总产值的1—2% | |||||||
经批准在我省境内进行采捕的外省单位和个人 | 按年总产值的5—10% | |||||||
预防接种服务费(二类) | 非免疫规划疫苗 |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20元/剂次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17号 | 疫苗受种者或其监护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鉴定费 | ||||||||
医疗事故鉴定费 | 首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 | 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医学会 | 1600 元/宗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皖价费[2004]348号 | 医疗机构或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含鉴定工作中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开支(包括专家交通费、补助、资料印刷、邮寄、日常办公开支等)。 | |
再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 | 2100 元/宗 | |||||||
首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及以上) | 2100 元/宗 | |||||||
再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及以上) | 3200 元/宗 | |||||||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 首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的 | 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部门 | 1600 元/宗 |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皖价费函[2017]315号 | 当事人所在单位 | 缴入地方国库 |
| |
首次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 | 2100 元/宗 | |||||||
再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 | 2100 元/宗 | |||||||
再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 | 3200 元/宗 |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 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医学会 | 详见文件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皖价费〔2012〕26号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争议有关单位和个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 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10元/支 | 《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皖财综[2020]961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17号 | 委托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配送疫苗,持有疫苗上市许可的疫苗生产企业 | 缴入地方国库 |
| ||
妇幼卫生保健收费 | 妇幼保健机构 | 详见文件 | 财综字[1998]596号,皖价费字[1999]315号 |
| 缴入地方国库 |
| ||
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费 | 单人单检 | 提供核酸****医疗机构 | 不超过16元/人次 | 皖财综[2020]1335号;皖医保秘[2021]108号;宜医保秘〔2022〕33 号 | 接受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的个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多人混样检测 | 不超过3.4元/人次 |
| ||||||
| ||||||||
抗原检测 | 2元/人次 | 单次抗原检测最高限价 6 元/人次 |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县税务部门 | 6级(含)以上每平方米1700元,6B级每平方米1000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2000〕474号;市物价局、财政局安价房〔2016〕47号;省政府皖政〔2016〕54号、省政府皖政〔2017〕2号;省政府第286号令;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9〕53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皖财综〔2019〕86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财政部财税〔2020〕58号;****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总局****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 经批准确因规划、地质和地下条件不宜修建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和个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专业物流仓储设施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 | ||
诉讼费 | 县法院 | 详见文件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 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函〔2011〕217号 | 诉讼案件当事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管理局、****检验中心 | 详见文件 | 财综〔2001〕10号;皖价费〔2014〕144号、145号、146号;皖发改明电〔2020〕13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246号 | 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单位和个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仲裁费 | ****秘书处 | 详见文件 | 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 | 仲裁案件当事人 | 缴入地方国库 |
| ||
信息公开处理费 | ||||||||
按件计收 |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 | ****机关 | 不收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 | ****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决定类型;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政府信息的情形;3.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 | |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 | 100元/件 | ,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 ||||||
| ||||||||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部分 | 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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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量计收 | 30页以下(含30页)的 | ****机关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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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 | 10元/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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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 | 20元/页 |
| ||||||
| ||||||||
201页以上的部分 | 40元/页 |
| ||||||
| ||||||||
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含遗失、损坏换卡或补卡) | ****保障局 | 18元/卡 | 财综[2006]856号,皖价费[2009]197号 | 办理社会保障IC卡的参保人员 | 缴入地方国库 | 1.享受城镇低保的失业人员免收工本费;2.对持证下岗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对象减收或免收工本费 | ||
职称评审费 | 高级 | ****保障局 | 300元/人 | 皖价费[2005]72号 |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 缴入地方国库 | 1、含人事行政部门收取的报名资格审核、申报表格费10元。 | |
中级 | 160元/人 | 2、没有进行笔试、面试和论文答辩的,不得收取考试答辩费;笔试、面试和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的,不得收取评审费。 | ||||||
初级 | 1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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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答辩费 | 1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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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费 | 省级 | ****鉴定中心 | 450元/人次 |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38号; | 当事人所在单位 | 缴入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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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保障局 | 280元/人次 | 皖价费[2007]33号;皖价费[2012]10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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