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马边明王寺消防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马边明王寺消防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 | **省**市**区龙首村老三届首座大厦2014-200室 | 1,164,879.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1 | 其他服务 | 马边明王寺消防项目 | 为确保文物安全,通过实施马边明王寺消防技术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文物安全管理水平,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为马边明王寺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天王殿、大雄宝殿、三清殿等保护对象提供消防系统提升改造服务,并配套相应消防设施。 | 1.本项目服务应符合不可移动文物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等。 2.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紧密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风险和防范工作实际,全面勘察、科学设计、严格评审、有序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和系统、设备效能。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切实保障文物安全为出发点,以文物风险防控和隐患消除为重点,着力增强文物保护单位本质安全。 4.坚持适度适用的原则。根据防护对象风险类别和程度,科学合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特别是消防安全设施,坚持节约和适度,确保防护措施可实施性,充分考虑设备运行人力和经费成本,避免设备堆砌和防护过度。 5.坚持稳定可靠的原则。采用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防护措施和技术手段,满足长期可靠运行的要求。适应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兼顾未来升级改进,避免重复拆装。 6.坚持保护第一原则。将文物安全防护与文物修缮等文物保护项目统筹兼顾、有机衔接。充分考虑文物保护要求,在确保安全效能前提下,文物安全防护项目技术防护及设施设备配置等,实施最小干预,应尽量避免对文物本体及历史风貌造成影响。 7.设备需针对不可移动文物使用智能甄别技术,对古建筑本体、重点部位、电气使用、火灾隐患点等通过智能甄别和远程监管技术尽量做到提前预警、预防和控制。 8.项目实施后涉及的服务配套设施设备,所有权及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归使用人所有。 9.项目验收后无条件提供至少一年免费技术服务及设备维护,期间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的技术服务及设备维护费用。 10.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向文物管理和使用单位解释相关技术、政策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服务完成后,应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11.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配合监理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单位做好项目验收,对验收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过,项目验收及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实施,并向采购人申请初验,初验合格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0个日历日,试运行如未满足正常运行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时间不得超过2个日历日。试运行期间正常运行提交采购人正式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正式运行期,运行期为一年,并对采购人指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 | (2)服务配套设备在供应商书面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7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30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运行期结束后 15 日内完成履约验收。 (3)服务配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 30 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开展服务使用的货物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供应商应将所提供服务配套设备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服务配套设备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5)如服务配套设备经供应商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服务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验收标准: (1****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质量技术指标、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服务配套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履约验收报告。 3.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 1,164,879.00 |
景德力、罗超(采购人代表)、夏彬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4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编号:采购计划文号 511********200000300[2022]00079 预算金额:****559.79元2、采购品目名称:C99 其他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大道55号图书馆6楼
联系方式:0833-****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市辖区**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5栋1单元7楼7号、8号
联系方式:028-****009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28-****0093
****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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