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2年乡村**示范创建项目-福新镇风貌改造项目(立面改造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2022年乡村**示范创建项目-福新镇风貌改造项目(立面改造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县2022年乡村**示范创建项目-福新镇风貌改造项目(立面改造一期),包含图纸的新增外墙饰面,钢屋架金属瓦屋面,装饰门窗线条等,包含163栋楼立面改造。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市新**石景林路9****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室5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0 月 2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1 月 01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2297.60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彭洁(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245****56715 ;身份证号:4501**********002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许明龙(身份证号:4507**********045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增加2020-2021****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采购B分标工程施工—****卫生院公卫楼门前路面地面伸展扩建项目 2、增加2020-2021****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采购B分标工程施工—**县旧州镇石桥村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加建三楼建设 3、钦****公司住宅楼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67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2349.74 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太懂(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48007;身份证号:4524**********513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黎露婷(身份证号:4509**********396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幼儿园****幼儿园)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9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8935.16 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成(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00046;身份证号:4525**********47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舒(身份证号: 4509**********472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0.5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czggzy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 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