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桥菜场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黄海桥菜场改建工程
招 标 公 告
**** 拟实施的 黄海桥菜场改建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
(2)项目名称:黄海桥菜场改建工程。
(3)标段名称:黄海桥菜场改建工程。
(4)建设地点:合德镇境内。
(5)项目规模:对原棚顶、摊位进行拆除;**钢结构大棚、“回”字形台面、地面铺贴防滑地砖;部分店面维修以及相关水电和附属设施改造。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6)招标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开标前五天公布。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
(12)工期:30日历天。
(1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条件
2.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4)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5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在完成形象进度至工程量90%时,付至中标价的3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年内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款(包括之前支付);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款(未审计年内支付不得超过合同价的70%工程款)(包括之前支付);
3.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年底按审计结论付清剩余款。
3.5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3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7日16点00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县公共**交易平台(http://218.****.170:8191/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4 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89 6194 5611 或 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3424。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县公共**交易平台(http://218.****.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县合德镇**路8号
联系人: 胡兵
联系电话:138****91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哈罗斯17号楼5楼
联系人:商杰
联系电话:0515-****1699、177****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