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发包人:**县青澳旅****委员会工程名称:六都村综合楼改造提升工程**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9年版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县青澳旅****委员会第一****建设厅制年月日
二、工程承包范围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工程内容:原六都村综合楼二、三楼改为客房等装饰装修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详见招标人出具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工程地点:六都村综合楼。工程名称:六都村综合楼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工程概况
合同暂定总价:该项目以预算审核报告书工程造价作为项目合同暂定总价。即464329.86元。本工程最终****财政局审核的结算价为准。五、合同价款: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评标准合格或以上等级。工程合同工期:90个日历天。(拟定开工日期为签订施工合同之次日起,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今为准)三、合同工期工程承包范围:按招标人出具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预审报告书。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承诺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词语含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十、合同生效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3、承包人承诺按“(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7】16号文”规定,足额缴存保证金,以确保工人工资安全有保障。2、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汕人社【2015】461号文)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进度款总量的15%作为工人工资,直接拨付到承包人本项目所在地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以确保有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并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6份,承包人执2份。本合同订立地点: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2.合同文件及解释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传真、电子邮件。1.定义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略本合同通用****建设部****商行****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条款。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4.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4.施工设计图纸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规定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行。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书面答疑材料及中标通知书,经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5.通讯联络(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4.2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图纸及技术要求一式6套。
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发包人:(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1)指定分包工程:/6.工程分包(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
8.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7.3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2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交通运输(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
(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给承包人。(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符合施工要求,已开通。(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在开工前五天内提供水、电接头至场内,场内的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负责通讯线路的接驳和费用。(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可进场。9.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9.发包人
(10)接受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按专用条款81条的规定执行。(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由发包人联系有关部门到场处理,承包人必须协助。(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工程开工**行。(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一式6套,标准及规范由承包人自行配备。(6)现场交验的时间:承包人进场三天内在现场交验后,承包人应做好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的保护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发包人已办妥各项报建报批手续。
10.承包人(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协****银行转帐、支票支付及其他方式。(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按专用条款38条的规定执行。9.3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9.2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之次日。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1.发包人代表(2)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①承包人自行踏勘现场并负责寻找施工中所需水、电、通讯接驳点,并完成驳接工作。②按市相关文明施工文件要求执行,并负责相关费用;③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图纸10份,以便发包人完成备案结算工作;④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移交相关工作。(1)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①承包人在投标时已自行踏勘招标项目现场,明确项目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现状,承包人需自行妥善解决好施工工人、管理人员的临时办公及住宿用房,承包人不得以上述相关因素为理由向发包人提出增加工程造价。②开工前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无偿提供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各一间,并配齐空调、办公桌椅等相应办公设施,承担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现场办公、生活发生的水电费。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监理单位:12.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2.监理工程师(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13.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3.造价工程师12.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14.承包人代表13.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1)造价咨询单位;
15.1(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地震局发布的**市发生地震6级及以上。15.1(1)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形:****气象局发布正面袭击**市的台风10级及以上,****气象局发布**市24小时内降雨量50㎜及以上。15.不可抗力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7.进度计划和报告16.2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按政府规定的最新文件执行。16.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16.保险15.2不可抗力引起费用的承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承包人应在接到预报时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发包人给予适当的工期顺延,其损失按相关责任由双方协商处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等级标准。20.质量目标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征地拆迁、赔青补偿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施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周转材料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发包人负责。19.暂停施工和复工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后的(10)个日历天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18.开工
22.2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22.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等书面资料后7天内。22.测量放线21.2治安管理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1.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承包人必须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使用管理规定》(汕府建【2007】90号)的要求,完成其“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的内容。21.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24.3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24.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4.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且应满足:1、按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产品采购并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预算中没有标明品牌材料、设备按预算单价提供品牌供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投标时所选的材料、设备品牌及技术参数;3、符合设计及****市政府****协会的规定;4、有相关的国家认可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产品说明等相关资料。24.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23.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中间验收部位有: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对运至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规定须实行见证取样,需送法定部门检测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5.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30.竣工验收29.2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29.1(1)工程变更以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出现。(2)工作联系单:承包人应在工程量变更后7天内将有关资料送监理工程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应分别在7天内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本施工工作联系单已被批准。29.工程变更是否需要试车: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28.工程试车
32.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31.2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31.1缺陷责任期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为1年。31.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30.2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30.1****工程部位的验收: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分竣工验收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两个阶段。
34.1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按实调整。34.工程量的偏差事件工程变更,导致单价调整的方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由承包人依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发包人提供预算书套用计价办法和计价定额、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参考价格和中标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单价,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确定。33.工程变更事件32.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设计变更、索赔签证、工程洽谈记录、安全措施费等。32.1合同价款的约定:(1)工程量按实结算;(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3)施工图预算包干费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等。
36.1预付款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暂定总价的30%作为工程备料款;36.预付款(2)施工工作联系单:承包人应在工程量变更后7天内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发包人分别在7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本施工工作联系单已被批准。(1)本工程实行无现场签证,工程量变更以设计变更或施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出现。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需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应召集相关部门现场办公确认。35.现场签证事件34.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工程预审书单列的措施费,按实调整。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量完成到80%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60%;在工程完工并经初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县财政结算终审定案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14天内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给乙方。38.进度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和范围:承包人必须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使用管理规定》(汕府建【2007】90号)的要求,完成其“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的内容。37.安全文明施工费36.3预付款抵扣方式:/。36.2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暂定总价的30%作为工程备料款。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工程竣工结算时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工程结算定案造价的3%。40.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40.质量保证金结算的程序和时限: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资料送审时间不能超过工程完工后六个月。39.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42.1提供合同文本:由承包人提供。42.合同份数41.2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法院提出诉讼。41.1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41.合同争议40.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规定执行。
1、质量保修范围:六都村综合楼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纸及变更项目内容。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保证六都村综合楼改造提升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县青澳旅****委员会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质量保证金的支付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按实际从工程总建设造价中扣除。二、质量保修责任2、保修期限:为期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签署。五、其它本工程保留结算定案价的3%工程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5日内一次性返还(均不计利息);但承包人必须按本保修书履行保修期未完的责任,否则,发包人将以法律方式对承包人提出赔偿。四、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定案造价的3%,发包人扣留承包人工程结算定案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县青澳旅****委员会第五部分廉政合同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义务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承包人义务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施工队伍。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5、双方约定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违约责任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8、合同份数本合同作为**县青澳管委六都村综合楼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6、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执6份、乙方执2份。有上级部门的,双方应送交其上级部门各一份。
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