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片区(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等)投资及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里**片区(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等)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5】134号、****审批局****行政审批局以皋行审法[2022]25号文件、****政府以皋办【202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五里**片区开发
五里**片区开发主要内容包括地块征拆、搬迁及片区内杆线迁改等。具体投资建设内容分为五里**A片、B片、****肥厂地块征迁及杆线迁改。其中,五里**A片征迁投资约1.9亿元,杆线迁改投资约0.43亿元;五里**B片、****肥厂地块征迁投资约2.8亿元,杆线迁改投资约0.12亿元;S226下穿新长铁路处置费约0.55亿元。此部分合计投资额约5.8亿元。
2)通皋大道二期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平潮镇
建设规模:五里**片区通皋大道二期工程起点顺接通皋大道与新丁平公路交叉口以西约610m,在新丁平公路东侧设计匝道桥接主路,跨越新丁平公路和通扬**后,2000米高架桥梁落地接地面道路,地面道路向东南方向延伸,与规划345国道平面交叉,终点至G204北侧550m,二期工程全长4.43km(一期改造610m,**3.82km)。本项目按照双向六车道快速路兼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行车速度采用80km/h。**费暂定约80900万元。
3) S226南延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市白蒲镇
建设规模:总体呈南北向,路线起点位于 303 县道(蒲黄线)平**,与 226 省道东陈至白蒲段路面改善工程终点相接,向南穿越白蒲镇,向东跨越通扬**(大桥中跨95m),止于**与**区交界处,接 226 省道**段,起点桩号 K28+716.828,终点桩号 K36+183.220,路线全长 7.466km,宽26米,一级公路标准。**费约45700万元。
4)北沿江高铁下穿道路5处节点工程
建设地点:**市
建设规模:如常高速、东如高速拟先期实施两条高速与北沿江交叉的300米范围内段落:1)X208江曲线改造长度约260m;2)X254王石线改造长度约150m;3)X303如江线改造长度约320m;4)X252如九线近期与铁路同步实施改造长度约340m;5)S603如港路改造长度约210m,**费暂定约10000万元。
5)其他费
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约1200万元。
汇总,项目静态总投资额为19.58亿元。以上工程内容为暂定,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规模与内容为准,招标人有权按最新规划对招标内容作响应调整。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投资、EPC总承包。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投资范围内的资金筹集服务、工程范围内的 设计、采购、施工以及交工各阶段内的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的服务工作和竣工资料等内容;负责EPC承包范围内所有行政许可办理,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所有行政许可手续。
注:最终实施范围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周边项目的实施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最终。
(3)计划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建设期自第一份合同(或协议)签订后第8天开始计算,至3年建设期满之日结束。主要资金进度节点如下:
1)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完成到账金额2.5亿元;
2)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注册资金的实缴;
3)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80日内完成到账金额3亿元;
4)其他资金的具体****指挥部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为准。
主要施工进度节点如下:
1)2023年6月份之前,完成项目场地清表;
2)2023年12月底之前,完成通皋大道桥梁基础工程及S226南延段土方工程、桥梁基础工程;
3)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S226路面工程,通皋大道完成主体结构工程。
4)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交工验收。
(4)质量要求
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其他要求:
A.争创“**省公路品质工程”;
B.参照《**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参建单位)》等相关办法和细则开展施工标准化建设(施工工艺标准化、工程管理标准化、钢筋加工场建设标准化);
C.参照《**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参建单位)》等相关办法和细则开展施工标准化建设(承包人驻地);
D.****运输部《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等相关办法和细则开展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
E.根据《****运输厅****中心关于加快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智慧工地的实施意见》(苏交公建〔2019〕223号)开展相关智慧工地建设。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无事故
(2****运输厅有关“**工地”建设的相关规定,创建省级示范“**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2)企业资质: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021年末,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仅为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分工与职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亿元的投融资类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不少于1项。投融资类公路工程项目是指:PPP类项目、特许经营类项目、股权**+EPC类项目、融资建造类公路建设项目。同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单个项目不少于10亿元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工程不少于1项。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网站公布的“**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1.4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备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若因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有无在岗情况按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文附件2第8条认定;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持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有投标人(或联合体所在成员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连续3个月(2022年7月-2022年9月或2022年8月-2022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所在成员单位)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注:①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的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城南街道惠政东路188号
联 系 人:张楚敏
电 话:151****555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路58****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系人:邱海峰、沙云天
电话:180****6278、185****7471
邮编:226001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30,解密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30至10:00。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或苏康码)、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市**南路150****中心辅楼4****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79136,腾讯会议软件中会议号为:****6028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6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