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寿****公司等19户债权
所在地:**、**、**、**
债权总额:人民币49,411.34万元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的寿****公司等19户,债权总额为49,411.3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2,671.58万元,利息16,626.25万元,其他权利113.51万元(截止2022年10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位于**、**、**、**。
单位:万元
序号 | 地市 | 债务人名称 | 担保方式 | 债权本金余额 | 利息合计 | 其他权益 |
1 | ** | 寿****公司 | 抵押、保证 | 7,998.39 | 3,130.94 | 15.79 |
2 | ** | ******集团**** | 保证 | 5,999.97 | 2,616.75 | 31.71 |
3 | ** | **金****公司 | 抵押 | 2,699.21 | 1,367.03 | 22.42 |
4 | ** | 山****公司 | 抵押 | 1,999.40 | 1,126.60 | 0.00 |
5 | ** | 沂****公司 | 保证 | 299.69 | 241.91 | 0.00 |
6 | ** | 临****公司 | 保证 | 291.15 | 227.66 | 0.00 |
7 | ** | 临****公司 | 保证 | 499.18 | 77.73 | 0.00 |
8 | ** | **省东鹏****公司 | 抵押、保证 | 5,000.00 | 2,542.58 | 0.00 |
9 | ** | 广****公司 | 抵押、保证 | 1,800.00 | 1,342.90 | 14.49 |
10 | ** | ******公司 | 保证 | 291.24 | 223.14 | 0.00 |
11 | ** | **永鑫****公司 | 抵押、保证 | 911.65 | 527.73 | 8.61 |
12 | ** | ******公司 | 保证 | 593.00 | 437.82 | 6.07 |
13 | ** | ******公司 | 保证 | 980.16 | 763.85 | 8.54 |
14 | ** | 日****公司 | 保证 | 592.05 | 798.25 | 3.22 |
15 | ** | **美****公司 | 保证 | 450.00 | 302.42 | 2.67 |
16 | ** | ****公司 | 抵押、保证 | 686.82 | 234.98 | 0.00 |
17 | ** | ****公司 | 保证 | 72.10 | 99.72 | 0.00 |
18 | ** | ****公司 | 抵押、保证 | 651.78 | 224.66 | 0.00 |
19 | ** | ****公司 | 保证 | 855.81 | 339.60 | 0.00 |
合计 | 32,671.58 | 16,626.25 | 113.51 |
逐户资产情况如下:
第1户:寿****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寿****公司不良贷款本金7,998.39万元,利息3,130.94万元,垫付费用15.79万元,担保方式为借款人自有房地产抵押担保、******集团****自由房地产抵押担保,追加******集团****、**市农圣庄园****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寿****公司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市**街以北兴源东路以东。公司组织形式为****,法人代表李乃家,注册资本153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市种****公司一人出资。公司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仓储业->其他仓储业->其他仓储业,主要经营范围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承办国内贸易及进出口货物的仓储、中转及集装箱拼装拆箱;代理租船订舱;承办大型会展及物业租赁;办理汽车检测及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现企业已关停。
(三)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一为借款人名下土地及房产,位于**街北、兴源路东,其中厂房6556.46平米,房产证号为寿房权证**字第****211580、****211584号,他项权证号为寿房他证**字第****131788、****131786号,抵押金额500万元,在建工程19697平米,他项权证号为寿房建**字第****131782、****131784,抵押金额4200万元,土地使用权125630平方米(188.44亩),土地证号为寿国用(2011)第0083号,他项证号寿他项(2015)第00026号,抵押金额3300万元。
2、抵押物二为第三方抵押人******集团****名下的土地及房产,位于****市文庙东街东环路西,其中房产2403.78平米,房产证号为寿房权证**字第****144807号,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寿房他证**字第****131790号,抵押金额260万元,土地使用权37375平米(56.06亩),土地证号寿国用(2012)第00103号,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寿他项(2015)第00027号,抵押金额1440万元。
(四)保证人情况
1、**市农圣庄园****公司,现名称为**市农圣****公司,注册地址****办事处**街北兴源路东(渤海物流园北仓储区1号),该资产属于主债务人寿****公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乃家,注册资金2000万元,由**农圣****公司出资。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种植、销售:花卉、树木、杂粮;货物仓储;配货服务。目前已停止经营。
2、******集团****,注册地****市文庙东街东环路西,2017年1月7日更名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组织形式为****,法人代表李乃家,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刘爱武出资9090万元,李乃家出资674万元,郭**出资178万元,娄秀丽出资58万元。主要经营生产销售批发、零售化肥、农药、农膜、化工原料、五金建材、土产杂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厂区对外出租。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2户:******集团****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集团****不良贷款本金5,999.97万元,利息2,616.75万元,其他权利31.71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利丰****公司、李乃家、刘爱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集团****于2003年6月1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市文庙东街东环路西,2017年1月7日更名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组织形式为****,法人代表李乃家,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股东刘爱武出资9090万元,持股比例90.9%;股东李乃家出资674万元,持股比例6.74%;股东郭**出资178万元,持股比例1.78%;股东娄秀丽出资58万元,持股比例0.58%。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化肥批发,主要经营生产销售批发、零售化肥、农药、农膜、化工原料、五金建材、土产杂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现企业已关停。
(三)保证人情况
1、利丰****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2日,目前已停产,法人代表孟凡宝,注册资金6350万元。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复混肥、叶面肥、冲施肥、生物肥、生物有机肥;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科技开发及服务等。现企业已关停。
2、李乃家、刘爱武夫妇。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3户:**金****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金****公司不良贷款本金2,699.21万元,利息1,367.03万元,垫付诉讼费用22.42万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金****公司提供房产、土地抵押,潘红莲、潘炳国及贾旺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借款人情况
**金****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12日;曾用名:**金****公司;注册****经济开发区东京路4188号;法定代表人潘炳国;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主营罐头:八宝粥罐头、低糖八宝粥罐头生产、销售,饮料:核桃乳、复合饮料、复合蛋白饮料、凉茶饮料、乳味饮料、果蔬汁饮料、椰子汁饮料、谷物类饮料、猴头菇植物饮料、含乳饮料、维生素饮料生产、销售。公司股东构成情况:大股东潘炳国认缴920万元,持股比例为92%;股东潘红莲认缴80万元,持股比例为8%。企业目前已停产。
(三)抵押物情况
1、****开发区东京路以南的不动产,房****经济开发区字第****02196号,办公楼建筑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5070.45平方米,传达室一间,建筑面积53.37平方米;土地证号为青国用2013第13003号,土地面积6664平方米,约合10亩,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房产与占用土地存在错位。
2、****开发区飞达街南侧的不动产,房****经济开发区字第****04125号,车间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22560.97平方米;土地证号为青国用2014第13325号,土地面积20338平方米,约30.5亩,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房产与占用土地存在错位。
(四)保证人情况
潘红莲、潘炳国及贾旺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两笔诉讼,均已取得终审判决,对主债权担保(保证、抵押)债权均已确权,执行中。
第4户:山****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山****公司不良贷款本金1,999.40万元,利息1,126.60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由借款人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山****公司2012年11月19日成立,注册资金400万美元,****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园**一路8号,法人代表王有亮。主要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安装:型钢制品、重钢制品、复合板,全****公司出资,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企业目前已关停。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沂国用(2013)第514号,用途:工业,类型:出让, 面积:3155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沂房权证沂房字第020355号房产证,总面积27303.1平方米。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5户:沂****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沂****公司不良贷款本金299.69万元,利息241.91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众力****公司、李金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借款人情况
沂****公司(以下简称泉鑫钢管)于2009年2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县腾飞**侧。组织形式为****,法人代表李金亮,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股东李金亮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100%。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主要加工销售钢坯制品、液压油缸半成品、钢管。企业已关停。
(三)保证人情况
1、**众力****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工业园,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元,其中:秦洪明投资720万元,占总股本的60%,秦全投资180万元,占总股本的15%,吴宪云投资90万元 ,占总股本的7.5%,秦少华投资90万元 ,占总股本的7.5%,秦皓文投资90万元 ,占总股本的7.5%,**恒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投资30万元,占总股本的2.5%。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洪明,实际控制人秦洪明。公司属制造业,客户分类为中型企业,生产销售液压机械等,企业现已关停。
2、李金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5年6月19****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9月29****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10月15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15年11月4****法院强制执行,目前终结执行。
第6户:临****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临****公司不良贷款本金291.15万元,利息227.66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公司、彭善龙、庄丽花、杨爱元、张恩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情况
临****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位于临****工业园,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各种瓜子、花生等炒货食品及各种坚果制品,属于制造业。组织形式为****,注册资本50万元,法人代表彭善龙出资50万元。企业已关停。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该公****科技园三维路,成立时间为2007-02-12,注册资本506万人民币,法人杨爱元;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工具、纸张、服装鞋帽、日用化工产品。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
保证人二:彭善龙、庄丽花。
保证人三:杨爱元、张恩娟。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5年10****人民法院申请公证执行,10月21日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15)河执字第1029号),目前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第7户:临****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临****公司不良贷款本金499.18 万元,利息77.73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由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追加刘**、赵霞夫妻双方提供连带还款责任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临****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工业园凤鸣街1195号,主营锅炉鼓引风机生产制造及工业用多种型号通引风机、机械铸造加工。组织形式为****,注册资本4300万元,其中刘**出资4171万元,刘洪会129万元。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目前债务人已停产,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临****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金100万元,法人为刘仕全,主营业务为销售三相异步电机。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四)破产情况
****法院于2015年6月17日立案执行,目前已经终结执行。2016年7月11日债务人临****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现破产重整中。
第8户:**省东鹏****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本金5,000万元,利息2,542.58万元,担保方式为担保、抵押,由借款人名下房地产及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中矿****公司、李国良、王瑛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借款人情况
**省东鹏****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人代表人李国良,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李国良出资3200万元,占比80%;侯广达出资800万元,占比20%。该公司****开发区**路与广顺路交汇处**,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转盘轴承、滚柱调心轴承。企业已关停。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为借款人房地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房产为1-2号工业厂房,土地抵押面积30357平方米,土地证号为临经国用(2015)第012号,****开发区**路与**路交汇处**,房产证号为临房权证经济区字第****14425号,建筑面积10371.07㎡;厂房结构为钢结构,结构简易,已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登记金额1540万元。
抵押物二:抵押物为借款人机器设备,为两条轴承生产线,共计18台设备,已办理抵押登记。
(四)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中矿****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主要从事单体液压支柱、大型精密模锻件、矿山机械、矿山支护设备等产品科研开发与生产经营。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
保证人二:法定代表人李国良及配偶王瑛玥,企业实际控制人李保龙及配偶韩立英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四)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已于2015年11****人民法院申请公证执行,目前案件已终结执行。
第9户:广****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0日,我公司拥有广****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1800万元,利息余额为1,342.90万元,其他权利14.49万元。由****公司、**荣****公司、燕春防、李金针、燕春明、徐美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燕春明、徐美秀名下位****酒店公寓房产抵押。
(二)借款人情况
广****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注册资本1005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东李金针出资9530万元,燕春防出资520万元,注册地址为**县大码头乡,公司主要生产纺织用棉纱线等。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为脱壳经营。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保证人燕春明、徐美秀名下****区(原胶南)**大道1288号(那鲁湾公寓-****酒店)1栋1单元3617、3618室。面积分别为70.1平方米、341.62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2000万元,基于该债权已诉讼并确认抵押物有效,最高额抵押已特定化。目前,****银行介绍,抵押物中70.1平方米房****酒店作为酒店用房对外出租、341.62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出租,租赁情况不详。
(四)担保人情况
保证人一:保证人****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7000万,由张铁玲出资5600万元,赵建光出资1400万元,实际控制人赵建光,法定代表人张铁玲,夫妻关系。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煤焦油深加工产品等,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经现场调查,厂区已废弃。
保证人二:**荣****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320万,由吴亮亮出资10056万元,徐振海出资264万元,实际控制人吴军良,法定代表人吴亮亮为其亲属。经营范围为:无纺布加工及销售,通过采购PP颗粒,通过热熔机及相关设备生产无纺布材料,出口及内销,目前该企业已脱壳经营。
保证人三:燕春防、李金针、燕春明、徐美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诉讼情况
2016年12月,招商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5月,****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2018年6月,法院出具判决书,抵押物优先受偿。2018年12****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因抵押物被建行贷款(本金996万元)首封,****法院****法院****法院递送了优先处置的相关函件,****法院尚未反馈,案件尚在执行中,尚未启动对抵押物的评估拍卖。
第10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0日,我公司拥有******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291.24万元,利息为223.14万元。由**市****公司、日****公司、丁召海、王丽娜、李业生、刘贤爱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该公司注册资本250万元,其中:李业生出资190万元,占比76%,秦泗江出资60万元,占比24%。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业生。地址:**省**市高新区**路515号,公司类型为****(自然人独资或控股)。主营生产、销售电话机。经现场尽职调查,借款人目前已停止经营,已于2019年4月3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日****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由丁召海一人出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丁召海。注册地址为**市**区涛雒镇高旺村。主要经营免烧砖、瓦、氢气块加工销售。经现场尽职调查,担保人目前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二:**市****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法人代表刘太刚,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刘太刚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比100%。地址:**市****首(大香店村)。公司主要经营废旧汽车回收、拆解,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等。经现场尽职调查,担保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三:丁召海、王丽娜、李业生、刘贤爱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四)诉讼情况
2016年10月24****银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编号为(2016)鲁1102 民初7214号。2016年12月28日,法院依法出具《民事判决书》,****银行胜诉。2017年3月13日,****法院执行立案,受理编号为(2017)鲁1102执2259号。2019年4月3日,****法院出具编号为(2019)鲁1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5月15日,招商银行债权申报。2019年6月13日,召开**立德电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11户:**永鑫****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0日,我公司拥有**永鑫****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911.65万元,利息为527.73万元,其他权利8.61万元。业务由****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张伟、王文、许欣、徐加确、张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永鑫****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日,注册资本6582万元(实缴资本61.9万元),由王文出资6500万元,占比98.75%,由许欣出资82万元,占比1.25%。法定代表人为王文,实际控制人为张伟,股东王文与许欣为夫妻,为张伟的儿子、儿媳。地址:**市**区安东卫街道狄水村(**出口加工区),公司类型为****(自然人独资或控股)。主营淀粉及淀粉制品加工、销售。经现场尽职调查,借款人目前的经营状况为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市****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金1568万元,由张伟出资1051万元,出资占比67.03%,王文出资517万元,出资占比32.97%,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张伟,注册地址为**市安东卫狄水村(**出口加工区)。主要经营塑料袋加工、包装印刷品印刷。经现场尽职调查,担保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市****冷藏厂出资(人民币)7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8%;自然人徐加确出资(人民币)42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2%。注册地址:**市**圣岚路,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徐加确,公司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主要经营速冻食品、冻鱼糜制品、鱼片等加工销售。经现场尽职调查,担保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三:******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资本1208万元,由****公司出资796万元,股权占比65.89%,由韩国一松机械(株)出资412万元,股权占比34.11%,法定代表人为王芹芹,实际控制人为张伟,企业地址:**省**市**区海洲**,砚**二路西侧。公司类型为:****(中外合资)。主要经营初级食用水产品的加工销售。经现场尽职调查,担保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四:******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1222.06万元,由******公司出资401.7万元,股权占比32.87%,****株式会社(日本)出资500.05万元,股权占比40.92%,由****公司(**)出资320.31万元,股权占比26.21%,,实际控制人为张伟,企业地址:****出口加工区(安东卫**三路东、****侧)。公司类型为:****(中外**)。主要经营小麦变性淀粉的生产。经现场尽职调查,担保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五:张伟、王文、许欣、徐加确、张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诉讼情况
2017年4月10****银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号(2017)鲁1102民初3087号。2017年8月4日,****法院依法出具《民事判决书》,****银行胜诉。2017年12月20日,****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立案材料。2018年1月15日,招商银****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法院受理,编号为(2018)鲁1103民特4号。2018年5月28日,****法院出具裁定书,确认抵押担保物权。2018年12****银行****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立案材料。2020年3月,****法院正式受理执行立案,受理编号2020鲁1103执100号。目前,该债权分两个执行****法院****法院执行,尚未合并执行。
第12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0日,我公司拥有******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593万元,利息为437.82万元,其他权利6.07万元。由****公司、****公司、杜玉伟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1826万元,******公司目前注册资金为1826万元人民币。截止2007年7月13日止,******公司认缴出资1340.62万元(实缴出资594.6万元),持股占73.42%,蔡**认缴出资485.38万元(实缴出资485.38万元)。注册****工业园,主要经营花生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经现场尽职调查,借款人目前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住所地位于**市海曲东路35号安泰水晶城商务楼C座10楼。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张树奎认缴出资2700万(实缴出资 2700万),持股占比 90%,张树京认缴出资300万元(实缴出资 300万元),持股占比 10%。该公司主营,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消防防腐保温工程等。该保证人最高额担保金额为743万元。经现场尽职调查,保证人目前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住所地位于**省日****工业园,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杜玉美认缴出资300万元(实缴出资 300万元),持股占比 60%,刘昌坤认缴出200万元(实缴出资 200万元),持股占比 40%.主营花生筛选、脱皮、销售;等初级农业产品。经现场尽职调查,保证人目前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三:杜玉伟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四)诉讼情况
****银行于2016年9月5****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案号(2016)鲁0212民初3630号。2017年8月法院出具一审民事判决书,****银行胜诉,2019年12月26****法院恢复执行程序,执行案号(2019)鲁0212执恢81号。
第13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0日,我公司拥有******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980.16万元,利息为763.85万元,其他权利8.54万元。由******公司、卢立鑫、唐艳平、卢凤仁、许兰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注册资金为1010万元,由卢凤祥一人出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凤仁。注册地址**省******经济开发区临港路与通达路交汇处,主要经营橡胶助剂生产销售业务。经现场尽职调查,借款人目前的经营状况为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注册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本3010万元,卢凤仁以货币出资231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76.74%,许兰花以货币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23.26%。实际控制人为卢凤仁。注册地址**省**市**店子集镇春晓路6号,主要经营果蔬恒温保鲜、销售。经现场尽职调查,担保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二:卢立鑫、唐艳平、卢凤仁、许兰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情况
2016年11月4日,招商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编号为(2016)鲁1102民初7694号。2017年4月26日,****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判决书》,****银行胜诉。2018年4月,执行立案,执行案号2018鲁1102执830号。目前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第14户:日****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0日,我公司拥有日****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592.05万元,利息为798.25万元,其他权利3.22万元。由日****公司、******公司、陈祥启、周衍珍、侯和用、于维坤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借款人情况
日****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6日,注册资本1600万元,其中陈祥启出资960万元,占比60%,于连成出资640万元,占比40%。地址:**省**市******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陈祥启,公司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营硅胶、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经现场尽职调查,借款人目前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日****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6日,侯和用出资4800万元,占比80%,于维坤出资1200万元,占比20%,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侯和用。注册地址为**省**市**西环**段东侧。主要经营肉鸭屠宰销售,肉制品加工销售。经现场尽职调查,担保人目前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二: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25日,注册资本800万元。刘海升出资800万元,占比100%,法人代表刘海升,实际控制人陈祥启。企业注册地址:**省**市******路东首(**路、莒州路交界处),公司类型为:****(自然人独资)。公司主要经营工程机械配件制造、销售。经现场尽职调查,担保人目前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三:陈祥启、周衍珍、侯和用、于维坤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诉讼情况
2016年11月8日,招商银****法院诉讼立案,受理编号为(2016)鲁1102 民初7763号。2017年3月10日,法院依法出具《民事判决书》,****银行胜诉。2017年8月15日进入强制执行,受理编号为(2017)鲁1102执2584号。2018年8月7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第15户:**美****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0日,我公司拥有**美****公司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450万元,利息为302.42万元,其他权利2.67万元。由****公司、****公司、张甲树、曾现玲、张云区、张相枚、张现政、周月乐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借款人情况
**美****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2日,注册资本3500万元,由张甲树出资3433.5万元,占比98.1%,曾现玲出资66.5万元,占比1.9%,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张甲树,公司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经济开发区**中**侧。主营包装用胶带生产、销售。经现场尽职调查,借款人目前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1600万元,张现政持股100%。法定代表人为张现政,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云区,张现政为张云区的侄子。注册地址为**省**市**洛河**岭村。主要生产石灰、轻烧**石粉,为钢铁厂的主要辅助材料。经前往厂区调查发现,已脱壳经营。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11年04月28日,注册资本1050万元,张春梅持股100%。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甲树。地址:****经济开发区**中路。公司主要经营BOPP薄膜、包装胶带、胶带母卷、压敏胶水、家具、木材、橡塑制品、再生胶、废旧轮胎批发零售。经现场尽职调查,担保人目前无经营,****公司。
保证人三:张甲树、曾现玲、张云区、张相枚、张现政、周月乐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四)诉讼情况
2016年10月12****银行****人民法院诉讼立案,受理编号为(2016)鲁1102 民初6483号。2017年3月20日,法院依法出具《民事判决书》,****银行胜诉;2017年8月15日,****法院执行立案,受理编号为(2017)鲁1102执2430号。2018年8月27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第16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公司债权本金余额686.82万元,利息234.98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抵押物为日****公司名下钢结构车间动产抵押登记证号:日莒工商抵登记字(2016)第0078号,孙家好名下房产(他项权证号:莒房权证**字第****1644号),保证人为****公司、卢世华、孙家花。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0日,公司类型为****(自然人独资),位于**省**市******中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卢世华,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出版物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印刷经营许可证为准)。文具、纸制品、办公文体用品生产、销售,印刷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后业务,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
(三)抵押物情况
目前存量抵押物:1、孙家好名下房产(他项权证号:莒房权证**字第****1644号),抵押担保70万元。
2、海川文具“卷筒纸柔印包本联动线”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证号:2017-0074号,****公司院内,账面价值447万元,其机器设备尚未处置,全部为专用生产设备。
3、日****公司名下钢结构车间(动产抵押登记证号:日莒工商抵登记字(2016)第0078号),抵押担保101.56万元。
(四)保证人情况
1、****公司,借款人****公司情况介绍。
2、卢世华及其配偶孙家花。
(五)诉讼执行情况
工商银行与借款人达成和解协议,为长期履行协议,2019年7月4日,****法院出具(2019)鲁1122执119号执行裁定书,终结(2019)鲁1122执119号案件的执行。后续该和解协议未履行,工行于2020年3月26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目前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17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公司债权本金余额72.10万元,利息99.72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公司、****公司、鲁守江、徐进华。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4日,公司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省**市**刘官庄镇驻地,法定代表人**亮,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塑料颗粒、木塑制品加工销售。塑料原料、建筑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矿石及矿产品的销售,化肥零售;自营和代理以上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品回收(不含危险废物)。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1、****公司。
2、****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5日,公司类型为****(自然人独资),位于**省**市**招贤镇工业聚集区彩虹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于兴科,经营范围:农副产品、速冻食品的加工、销售;肉制品批发零售;仓储服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保鲜运输); 果蔬种植、销售、采摘服务;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
3、自然人保证人鲁守江、徐进华(鲁守江前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20年12月9日,****法院出具(2020)鲁1122执恢270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18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公司债权本金余额651.78万元,利息224.66 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抵押物为华昌塑料名下生产资料(动产抵押登记证号:日莒工商抵登记字(2016)第0074号),保证人为****公司、鲁守江、徐进华两人。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1日,公司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市********工业园区威**路),法定代表人**亮,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塑料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普通商品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华昌塑料主要经营加工销售塑料制品业务,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塑料方便袋。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合规情况无法了解。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
(三)抵押物情况
目前存量抵押物,为存货塑料制品,数量约16.25吨。
(四)保证人情况
1、****公司。
2、自然人鲁守江,徐进华。
(五)诉讼执行情况
2019年1月10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3月15日开庭,3月18****银行胜诉。2019年5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执行。2019年9月19日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后,未履行该和解协议,工行于11月11日申请恢复执行,目前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9户:****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拥有****公司债权本金余额855.81万元,利息339.6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日****公司、卢世成、赵玉红。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9日,地址位于**省日****工业园,法人代表卢世成,公司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文具、办公文体用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印刷材料、塑料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1、日****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7日,位于**省**市****社区**村335省道南侧,公司类型为****(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于立坤,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制品、塑料制品专用机械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自然人卢世成、赵玉红。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9年9月20日,**法院出具(2018)鲁1122执1924号执行裁定书,终结(2018)鲁1122执1924号案件的执行。后续该和解协议未履行,工行于2020年3月26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目前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抵押****公司收购时的贷款资料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抵押物也可能存在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效、灭失及被第三人占用。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上述部分债权有抵押物,变现前景较好。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单户、组包、整包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8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中国长城****公司****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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