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校**区**街道****基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出租
标的名称 四****学校**区**街道****基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出租
项目编码 **** 挂牌价格 37.8159万元
价格说明 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0-28
是否联合出租 否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1-1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本次出租资产为四****学校所有,****政府《关于****组建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21〕274 号)、《****管理局关于地勘单位改革资产无偿划转的复函》(川机管函〔2022〕931 号)及相关文件,由****公司负责本次资产招租事项。
二、该资产位于**市**区**街道****基地(土地证号:川国用〔2010〕第00718号),出租资产包括厂房1栋,住房1栋,食堂1栋,土地使用面积共4087.64平方米,建筑面积共约1532.00平方米,含绿化、场地等附属设施、设备等。该资产所在位置没有具体的门牌号。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
房产名称
建筑物所在位置
规划用途
结构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m2)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建成时间
建筑面积(m2)
一
****基地房屋
**区**街道办高堆村
4087.64
1,532.00
1
厂房
科教用
混合
划拨科教用地
4087.64
无
1998年
764.00
2
综合办公室
科教用
混合
2008年
768.00
三、目前资产现状:原承租人(**市******幼儿园有限公司 ****园区使用,租期已于 2022年 8 月 31日到期,现在继续使用中。原承租人不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四、周边环境: 位于**市**高堆村,区域交通较便捷,道路通达较好,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备,周边居住小区博雅**、高堆社区人员较多,****小学,通地铁5号线。
五、出租标的于20世纪80年代修建,后期陆续修建,具备报规报建资料,因历史原因有土地使用权证,权属为四****学校,土地使用证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六、出租资产水、电、气、物业现状及相关费用收取情况:
1.资产于1985年建成投入使用,主要情况为:
(1)配电系统:10KV进线,S11-80KVA变压器,产权为四****学校所有独立变压器,装有户表,单独计费,我单位按月抄表代收代缴,目前项目正常用电。
(2)供水系统:**自来水供水系统,产权为四****学校所有。装有户表,单独计费,我单位按月抄表代收代缴,目前项目正常用水。
(3)供气系统:有独立供气系统,户主为四****学校,承租人自行缴费并承担其维修及改造费用。
2.物业管理情况:目前由承租单位自行管理。承租方负责管理并全额承担所使用房屋设施的修缮、屋面补漏、消防、电源、煤气、防雷设施和相关配套设备的维修及费用。使用范围内的所有管道(包括但不限于自来水、污水、雨水、煤气)的维护、改造、疏通、化粪池清污均由承租方负责并全额承担相关费用。
七、本次出租资产以实际看样为准。标的现场查看联系人:马老师 189****8050 、李老师138****2782意向承租方前往时请提前联系,合理安排时间。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5644633
经济类型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在地区 ** **市 郫县
住所/注册地址 **市**区**现代工业**片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黎明
注册资本 1,75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00MA7FT65344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地创光电所属**校区场地对外出租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2-10-25
批准文号 川资投函【2022】265号
三、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经卫瑞丰****公司
评估/询价基准日 2022-06-25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22-08-22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询价值 37.8159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评估值为 年租金。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7.8159万元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退还
1、本次招租,履约保证金为出租标的首年度3个月租金金额总和。承租方应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双方对合同执行无异议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承租方因违反合同执行条款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全部或作价扣除履约保证金。
2、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出租方:
(1)《资产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资产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房屋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首年度首期租金通过****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度首期租金(备注:因免租金一个月,故首年度首期按5月个租金支付)。
四、****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出租方、承租方应付交易服务费及经备案的《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承租资产后需按以下要求执行:
1、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不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2、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
3、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
4、在承租资产后,对资产所属建筑进行装修的,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5、若意向承租方竞价承租成功后,除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外,同时还须签署《安全责任协议》;
6、本次出租资产如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7、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须注销与租赁标的物相关的一切证照及水电气、网络等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向西南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 7.5万元 ;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用途仅限用于教育教学。
二、 本次出租资产租赁期限为3年(其中免租期一个月 ,所免租金在第一个支付周期内执行)。
三、租金的确定及递增率:第一年度租金为成交价,以后每年度不递增。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半年度(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应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首期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此后,承租方应在每期租金届满前的30****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下一周期租金。租金中不包含物业服务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开立票据。若逾期支付租金,承租方应按照欠付租金额5‰的标准每日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逾期30日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当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其他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承租单位自行管理并承担所有管理费用。
2、承租方应按规定时间****学校)交纳水、电费(含损耗分摊部份)、垃圾处理费等费用,如有燃气使用需求,由承租方自行向燃气供应方申请供气并承担所有费用。承租方负责管理、全额承担所使用房屋设施的修缮、屋面补漏、消防、电源、煤气、防雷设施和相关配套设备的维修及费用。使用范围内的所有管道(自来水、污水、雨水、煤气)的维护、改造、疏通、化粪池清污均由承租方负责并全额承担费用。
3、与承租方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租赁合同》未列出项目费用,但与本房屋有关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5、如以上费用由出租方代收代缴或垫付,则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若逾期支付,承租方应按照欠付金额3‰的标准每日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导致出租方被相关部门收取罚款、滞纳金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五、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租期于2022年8月31日到期,目前在继续用于教学使用。本次出租事项出租方已告知原承租方,原承租方均不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六、资产交接
(一)出租方于承租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承租方,并签订《资产交确认清单》。
(二)《租赁合同》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要求办理有关出租资产移交手续。
七、本次出租资产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本次出租资产房屋建筑面积若与出租方实际交付的使用面积有误差,则以实际交付的使用面积和范围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和成交价,成交后承租方也不得因此拒不支付租金。
八、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并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需对租赁房屋、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和核验,确认租赁房屋、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设备在证照申领、用水、用电、燃气、通讯、消防、环保、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方面已满足或经改造后能满足承租后生产经营要求。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交《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 一旦在****报名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权利及物理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资产性质、出租范围及面积、资产现状及使用用途)等相关情况及瑕疵全面了解认可,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通过公开出租承租后,视为已经知晓市场的全部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使用现状、风险等)。若因政策、审批或标的现状等原因使其经营业态发生困难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次出租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涉及应向****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十、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其他详见《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等。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7.5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2-11-10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公司
开户银行 ****分行
账号 741********0021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挂牌申请人可视交易情况自行设置)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一、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 ****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安全协议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土地证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罗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7360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3311
七、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1条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八、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