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10-28 】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第二次公告)
通公-GY-GG[2022]039
项目名称 | ****门市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 | 2022年10月28日 | 信息披露 | 2023年11月10日 |
标的展示 | 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4日;标的展示地点:**省**市**县**镇**大街1777号 | 登记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 15时00分 |
标的展示 | 张灏 | 联系电话 | 139****7891 |
自由报价 | 详见附表 | 限时报价 | 详见附表 |
**市公共** | http://thsggzyjy.****.cn/ | ||
**市公共** | |||
现场报名地点 | ****交易中心 | ||
项目咨询 | 张灏 | 联系电话 | 139****7891 |
网络咨询 | 刘相宇 | 联系电话 | 0435-****822 |
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交易中心****中心):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登记处楼下门市,****门市,社保办公楼下西6号门市,****文化馆****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二、转让标的简况
该项目有4个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资产描述 | 本次评估的资产均位于**县境内,共计房产6处,面积为498.49㎡,均为一楼或一、二楼门市。建筑年代从上世纪90年代到2008年不等,均为外墙涂料,室内墙面大白。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 否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仲谋****公司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核准 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9月20日 | |||||
其他需要 | 1.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从事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存放爆竹、汽油、炸药、等危险品。 2.在租赁期内,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和屋内其他设施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进行装修及安装所需设施设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间,乙方是安全责任主体,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将房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该租赁合同。 5.租赁期间,除取暖费外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间,乙****管理部门的规定,合法经营。 7.如遇政府征用该房屋、城市规划拆迁、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布局规划调整,该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对租赁房屋不享有征收权益。 8.租凭期限不超过三年。 9.租金按年收取,第一期租金暂****交易中心收取,招标结束后交给****,第二、三期租金由****收取。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 | |||
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县**镇**大街1777号 | |||
法定代表人 | 韩彦鹏 | |||
注册资本(万元) | 2233.00 | |||
经济性质 | 29 | |||
内部决策 情况 | ****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称 | ****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1.本项目对应的经济****人民政府批准。2.承担本项目的**仲谋****公司具有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有关评估人员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3.本项目评估报告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4.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各方应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和评估报告书的法律效力的内容。5本项目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受托评估机构和在评估报告书中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共同承担,****管理部门的核准而转移其法律责任。6、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在涉及资产变现时应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具体规定执行。 |
四、交易条件
交易 | 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12.5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2、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收取交易服务费 |
是 否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营业部 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
****001 | ****门市 | 435********0888102656 | |||
****002 | ****门市 | 435********0888102647 | |||
****004 | 社保办公楼下西6号门市 | 435********0888102657 | |||
****005 | ****文化馆)门市 | 435********0888102646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 详见附表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转账或电汇 | ||||
保证金交款账户 | 详见附表 | ||||
保证事项 | 1. 意向受让方需按本公告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得代缴。如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失去该项目的报价(竞价)资格,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2.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3.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不予返还并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转让资产明细表(房屋建筑物类)
单位:万元;平方米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有人 | 权证号 | 登记时间 | 坐落位置 | 丘(地)号 | 栋号 | 层数 | 结构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完工时间 | 成新率 | 转让底价 | 交易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备注 |
1 | ****门市 | **** | 婚姻登记处楼下 | 2 | 混合 | 经营 | 110 | 2.20 | 2022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到2022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 | 2022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 | 90 | |||||||||
2 | ****门市 | **** | **路佳兴南区 | 2 | 混合 | 经营 | 99 | 2.20 | 2022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到2022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 | 2022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 | 90 | |||||||||
3 | 社保办公楼下西6号门市 | **** | 民主街七区 | 1 | 混合 | 经营 | 80 | 5.10 | 2022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到2022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 | 2022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 | 90 | |||||||||
4 | ****文化馆)门市 | **** | **大街3181号 | 1 | 混合 | 经营 | 60 | 3.00 | 2022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到2022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 | 2022年11月11日 09时00分0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