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 交易编号 | **** | |||||||
招 标 人 | **** | |||||||||
招标代理 | **** | |||||||||
监督单位 | ****建设局 | |||||||||
公示时间 | 2022.****.01-2022.****.03 | 中标时间 | 2022.****.31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建设地点 | **县规划范围内。 | 建筑面积 | /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中标价(元) | ****23466.28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示范区》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标 | 信誉标 | 价格评审 | 现场考评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23466.28 | 乔安甲 | 15.78 | 15.00 | 59.93 | 4.30 | 95.01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67530.66 | 常凯 | 15.59 | 10.00 | 59.67 | 2.00 | 87.26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81387.20 | 孔祥建 | 15.48 | 6.00 | 59.77 | 2.00 | 83.25 | 3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83M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豫141********00031 | ||||||||
业绩荣誉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2018 度**省建设工程“中州杯” **省****保障厅 ****建设厅 2019.9.27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2020年 **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的示范工地 ****建设厅 2020.9.15 | |||||||||
投标人守合同重信用情况 | 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 ****管理局 2018.2 | |||||||||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 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省****协会 2022.3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1、**市**区怀**流城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金额:2415.1609万元 验收时间:2019年8月28日 2、**区2018****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二期)施工二标段 金额:2377.8172万元 验收时间:2020年9月15日 | |||||||||
灾后重建、抗击疫情贡献奖项情况 | 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突出贡献企业 2021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企业 | |||||||||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380370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豫241****36570 | ||||||||
业绩荣誉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无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市五龙村**村改造项目西地铁1#、2#、3#楼 。 获2021年下半年**省安全文明工地。2022.1.24 | |||||||||
投标人守合同重信用情况 | 荣获2016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2018.2 | |||||||||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 荣获2021年度省招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2022.3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1、**县县城污水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合同价:****6148.38元 竣工日期:2019.****.15 2、**边境经济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合同价:****2006元 竣工日期:2019.****.11 | |||||||||
灾后重建、抗击疫情贡献奖项情况 | 无 | |||||||||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5050H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豫241****80951 | ||||||||
业绩 荣誉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2022年3月“****示范区盖津路(**大道-长江大道)工程-KF11号路(**路-生态廊道)工程FC项目”获“2021年度**市政工程金杯奖”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2022年3月“**市东京大道(东环路-****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被评为“2021年度**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
投标人守合同重信用情况 | 无 | |||||||||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 2022年2月被评为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无 | |||||||||
灾后重建、抗击疫情贡献奖项情况 | 无 |
招 标 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2-****658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韩莎莎
电 话:153****1577 166****7399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56636F
联系人:李静
电 话:0372-****195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信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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