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江流域虹溪河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县**江流域虹溪河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发改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发改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生态护坡6.48万平方米、坡体绿化5.18万平方米;**生态缓冲带1.20公里、植被恢复4.16万平方米;河道清淤3.67万立方米;土地复绿180亩;****处理厂12处,新改建污水干管8.888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20亩,建设生态沟渠3.15公里,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1处
2.4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 25383.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7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和专职技术人员3名(共4名);以上人员均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1人具备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省级及以****保障部门职称信息网络在线打印件、证书二维码);拟任人员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2、为提高资格审查准确性和效率,比选申请文件格式须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表格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文件;3、各比选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网页截图证明材料须完整齐全、清晰可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未在申请文件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及业绩、人员数量少附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5、****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为100分,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之日起最新对应页面官网查询截图;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之日起最新对应页面官网查询截图。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11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07日08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11月02日08时00分至 2022年11月07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0817-****326
传 真:
2022年11月02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