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保健院位于**市下关人民街7号,占地面积3.2亩,主体建筑11层,建筑面积8523平方米,****保健院规范标准建设,投入使用后对产房、病房、手术室、新生儿等进行了医疗专项建设或改造。为对搬迁后老院区国有资产实现有效利用,并积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现对现有功能用房的有效利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白****服务中心
(二)建设单位
****
(三)项目性质
改扩建
(四)建设地址及实施单位
****保健院老院区(下关镇人民街7号),**市****服务中心****保健院)实施。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规模:**白****服务中心,设计150个托位(乳儿班3个班30个托位、托小班4个班48个托位、托大班4个班72个托位),并设置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等。总投资:2805万元。
(六)建设内容
****保健院老院区进行改造,改造为**白****服务中心,改造总建筑面积5610.41平方米,按主体抗震加固、水电及消防暖通改造、使用功能装修改造。
二、****保健院公开征集**白族****服务中心设计方案征集事宜
(一)方案征集对象
凡社会集体(院、校、企业)均可参与本次方案征集。
(二)征集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设计要求:
1.项目方案应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技术方案的研究深度和要求。
2.设计方案均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实施,不属于公开作品。
3.估算工程规模,提供相关施工技术方案、工期安排和其他措施。
(三)方案征集材料的组成
1.设计方案总体构思理念及文化内涵;
2.功能实现的方式和保障措施;
3.工程量及投资(**费)估算,经济技术指标比选;
4.特殊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施工工期等方面的内容;
5.应征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6.必要的图表等效果图(注重整体区域及规划)以及必要的动画演示;
7.提供全套的材料电子版(U盘)。
(四)方案评审
本次方案评审及确定采用三阶段评审:征集人初审-复审-设计招标阶段
征集人初审:将由征集单位对所有应征人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根据方案征集材料的组成要求进行综合评审),并优选部分方案进入复审。
复审:****保健院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联合评选,并报****员会审定确定3-4个方案入围。
设计招标阶段:征集单位基于入围方案进行设计邀请招标,入围单位分别对各自入围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研究,形成相应投标文件,并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工作。
(五)方案征集费用及补偿
1.应征人承担编制方案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若应征人有设计方案入围邀请设计招标阶段的,选取前3名进行方案设计补偿,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8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6000元。
2.未入围方案不得补偿。
(六)方案征集结果通知
方案征集入围结果确定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应征人。
(七)成果归属
前三名入围的方案征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方案征集人所有,方案征集响应材料不予退还;方案征集人有可能采用其他应征人的部分设计理念,对此条件,应征人参与方案征集即视为认可。
(八)方案征集活动监督
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由****员会、****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
(九)本次方案征集信息发布
征集单位将在下述4个网站同时发布关于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参选企业应在递交优选文件前3日内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www.****.cn)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4、****网站(http://www.****.com/)
(十)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资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0日(**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30 时;
3、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法人身份证明书;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的无需提供);
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备注:如报名不足3家,将取消本次征集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欢迎拟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集体(院、校、企业),来电垂询,领取相关资料,如需详尽资料可以亲临****(地址:**市下关镇北区**邑村三****公司三楼304室)。
设计方案征集单位:****保健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0****6999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先生、李先生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52****7645、131****8489、0872-****671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方案征集单位所有。
日期: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