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2-11-01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2-11-06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中队工程
2.2 项目编号:SNZB-XBWJ-D20221-0606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2.3.1 项目概况
五举煤矿井田范围东西宽约4.5km,南北长约9km,面积约29.52km2,设计生产能力为2.4Mt/a,开拓方式为立井暗斜井开拓。井田内地质**储量247.48Mt,设计可采**储量171.39Mt,服务年限约51.0a。
****中队建筑面积2524.12㎡,与消防站联建,建筑基底面积1279.96㎡;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7度,耐火等级二级,钢筋混凝土框架墙结构,地上2层,建筑高度9m 。
2.3.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全部分项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
2.3.3 建设地点
****农场****。
2.3.4 计划工期
总工期120日历天,以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起算,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2.3.5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或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施工过程中国家及行业如颁布新规范、标准或文件则执行新规范、标准或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805万元。
超过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注册类二级资格证书,近三年主持过类似工程业绩。
3.5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以及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3.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标书费打款为个人账户的,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咨询电话****210777-2)。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可自行登录所登记邮箱下载电子发票。
4.4报名时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必须准确,此开票信息为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及后期中标服务费专用发票信息使用,请填写后认真检查是否有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开票错误,我方概不负责。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需要办理CA证书才能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00(**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视频****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投标知情书,上传完成后生成的投标回执将作为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唯一证明。
5.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
5.4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安排人员跟踪开标情况,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产生的澄清等问题,如无法取得联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公共****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矿用物资网(www.****.com)、**经济信息网(http://www.****.cn)上发布。
7.1招标人:****
联 系 人:夏主任、王主任
联系电话:153****8755、153****3597
7.2招标代理机构: ****
联 系 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0531-****5737
地址:**市经十路10777号12楼